為了世界毀掉一個人或為了一個人毀整個世界,都是錯的,就在這個毀字,這個毀字,暴露出,實施者不正當性,不擇手斷,任意妄為,隨意毀掉一人和世界,或是某件事。

一個人不會,也不能影響整個世界,一個人和世界何干,竟用卑裂手斷毀掉他。

一個人何其重要,竟要為一個人,而毀掉一個世界。

在關乎一個人和世界的重大事情上,實施者要三思而後行!


或許應該說 哪個更不能容忍

我想說的是 都不能

為了一個人毀滅世界 這點做不到 與世界為敵無異於以卵擊石 就像海誓山盟 最終不過過眼雲煙

為了世界毀滅一個人 當世界只值一個人的時候 當這個世界需要毀滅這一條人命來拯救的時候 我們也該反思一下人性的問題了 世界上其他人是有生命的 那為了這個世界犧牲的人呢?

當然,我們提倡奉獻精神,但是還是要將心比心。希望大家能不忘初心,砥礪前行。


二者同樣都可惡!為了一個人毀一個世界,人類奴隸社會封建社會多數政權大都是這樣滅亡的,中國封建社會最為典型的是南宋趙構秦檜,為個人極度自私見不得人的利益,有意識有目的步驟的殺害抗戰力量,摧毀宋朝社會。清朝末年慈禧太后也是如此,為個人權利不惜綁架整個民族肆意挑起對八國聯軍的戰爭,把整個民族推向滅亡!至於為了社會利益毀滅一個人,那是假命題,是為個人利益毀滅一個社會的不同表現形式而而已,如趙構秦檜就欺騙說,為了宋朝的黎民百姓必須殺了嶽飛等等!當一個社會出現為了整個社會利益需要毀滅一個人時,那麼這個社會就是錯誤道路上變態扭曲的社會,通常距離滅亡不遠了,如古代羅馬對迦太基戰爭後期,迦太基為了議和多數人要求為了整個國家利益殺死本民族抵抗羅馬名將漢尼拔,漢尼拔出走自殺,很快迦太基被滅亡!


命題把兩種結果定性為可惡,未免偏頗。首先為了世界毀了一個人,應當分為它毀和自毀,它毀是可惡的,而自毀則不一定可惡。

比如,科學家為了人類的幸福,為了世界,忘我地工作,甚至不顧個人生命安危。

比如,耶穌為了拯救世人,拯救世界,寧願被釘十字架。

這樣的自毀,是令我們敬佩的自毀。

問題的後者,如果有人能夠做到的話,當然是最可惡的,是最不能容忍和饒恕的可惡,也是我們難以阻止的、但必須阻止的可惡。


後者更可惡!


前者聽上去高大上一些,後者這是要報復全人類呀。

我為前者鼓掌??,他其實就在我們身邊,工人,農民,軍人,科學家,那些實實在在的人。

至於後者,不論他出於什麼目的,他都無權去毀滅世間美好。所以他更可惡。

送上幾組圖片,感覺一下身邊的美好。


製造的問題?設想嚴重錯誤?導致進退兩難?


為了世界,就這樣犧牲一個人,更可惡


有區別嗎?這世界只懂毀滅一個人和一個人毀滅一個世界沒什麼區別?毀滅與毀滅理論上是相同?觀念相符的?情景與情形在加上情況目的是等於的。

不是辯證儀式,而是辨物錯了。唯心同唯物是不是有辨別辨認呢?不以瓜分主義者論,一個人也成為團體,可能產生無形的形而於色?一個世界是集體,是不是過於於遷。答案就是為什麼,十萬個為什麼。一個薩重了,而一個簡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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