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句話說的是,人之將死,其言也哀。

武則天也如此,一個女人,81歲了,所有的繁華都看盡了,這個時候,她內心想什麼呢?

她臨死前有一份遺詔:王氏一族和蕭氏一族以及褚遂良和韓瑗等人的後代親戚之類有關聯的人都赦免平反。

這份遺詔很有意思。王皇后、蕭淑妃是和武則天爭寵的女人,武則天當了皇后後,把這兩個女人打入冷宮不說,還把她們做成"人彘",剁去手腳,泡在酒瓮里。

而禇遂良和韓瑗,是和武則天作對最多的宰相,禇遂良和韓瑗堅決反對立武則天為皇后。在這個過程中,禇遂良和韓瑗都被貶,禇遂良被流放到了邊界,越南境內。他們的後代也被貶謫。

禇遂良是個耿直不怕死的忠良,太宗臨死前的託孤之臣。在皇帝李治要廢后的事情上,禇遂良一再勸諫皇帝,說王皇后沒有錯誤,又是名門之女,不能隨便廢掉。即使如此,李治還是想廢后,立武則天為皇后,禇遂良又冒死勸諫,把頭磕得流血,說武則天以前侍奉過太宗,這事誰也知道,不能立她為後。把李治氣得惱羞成怒,武則天也氣得咬牙切齒。

以後李治還是沒有聽從這些忠臣的意見,終於立了武則天做皇后,李治死後,武則天一步登天,廢了太子,自己當了皇帝。

在這個艱難的過程中,武則天做了15年皇帝,臨死之前,回想前半生,她是後悔的。一代女皇,如果沒有一定的胸襟,也成就不了事業。她想起了昔日的王皇后,蕭淑妃,她想馬上就要和她們見面去了,爭寵半生,恩愛都已經逝去,這一切又有什麼意義?為了皇位,殺死了自己的兒子,女兒,骨肉陰陽兩隔,臨死之前,她忽然覺得自己做的這一切,都沒了意義。

武則天臨死之前,取消了帝號,把江山還給了李家。她要求把自己埋在乾陵,以李治皇后的身份埋葬。作為女人,回顧往事,她有了愧疚,覺得自己殺人太多,所以她下了遺詔:王氏,蕭氏,禇遂良,韓瑗這幾個人的後人,都平反。

世人都說武則天武斷專行,妖媚惑世,歷史是後人寫的,女人當權,畢竟和禮儀不符,封建社會三綱五常,是基本的社會規則,武則天打破了這個規則,女人不再為從,而是為主。這些做法,畢竟會引起編纂史書人的嫌惡。

武則天作為一個曾經的女皇,臨死前給禇遂良平反,說明了她認識到了自己的錯誤,禇遂良是不是忠臣,武則天內心是門清的。

做人是需要信仰的,武則天尊重禇遂良,韓瑗這些忠臣,雖然他們冒死反對自己,但是堅持原則的人,對國家才是有用之才。武則天做了十幾年皇帝,也喜歡重用狄仁傑等忠臣參與國家大事,雖然禇遂良反對自己,但是武則天尊重他的錚錚鐵骨。

所以武則天臨死前,要為他平反。


我談談我的看法。

武則天臨終的時候,不只是對褚遂良,而是對王皇后、蕭淑妃的族人、以及褚遂良、韓瑗、柳奭的親屬都進行了赦免,「王、蕭二族及褚遂良、韓瑗、柳奭親屬皆赦之」(《資治通鑒》),也就是對當年因為武則天立為皇后問題而被株連的人進行赦免。武則天為什麼要對他們進行赦免呢?

一、赦免原因分析

所謂人之將死其言也善,當時武則天已經快要去世了,因此,以前的是非恩怨都已經看的不是很重了,此時進行大範圍的赦免,也算是了卻生前的恩怨,同時給自己積一點陰德吧。

類似的事情,高宗也干過。

高宗顯慶四年(659)辦了長孫無忌一案,後來在上元元年(674)下令恢復長孫無忌的官爵,「上元元年,優詔追復無忌官爵」(《舊唐書》長孫無忌傳)。

高宗永徽六年(655)因為立武氏為皇后的事情,將褚遂良貶官,後來褚遂良又受到長孫無忌案件的牽連,被追削官爵,子孫配流愛州,在高宗去世前夕,弘道元年(683),高宗下令將褚遂良的子孫由流放地愛州放還本郡。

高宗的這些行為,都可以看做是對自己以前的所作所為的一點反省和彌補。當然,這裡要強調一點,恢復官爵也好,減輕對其子孫的處罰也罷,都不是真正意義上的「平反」,因為高宗並未明確說自己以前做錯了,表面上只不過是高宗對長孫無忌和褚遂良等人的一種赦免和寬宥,體現出自己作為皇帝的寬宏大量。

武則天的行為與高宗是類似的,在臨終之時赦免以前的對手,既體現了自己寬宏大量,又算是對自己以前行為的一點彌補。但是,武則天晚年對自己政治對手的赦免,實際上可以分成兩次,神龍元年(705)正月一次,十一月一次,赦免褚遂良等人,是第二次。武則天為什麼要分次赦免呢?

二、分次赦免分析

早在神龍元年(705)正月,武則天仍然掌權的時候,武則天就進行了一次大赦。當時,武則天身體已經很不好了,「太后疾甚」,估計她已經預感到自己快不行了,因此,武則天發布了一道範圍特別大的赦令:

正月,壬午朔,赦天下,改元。自文明以來得罪者,非揚、豫、博三州及諸反逆魁首,咸赦除之。

所謂文明元年(684),也就是武則天正式開始掌權的時候,從那時候開始,獲罪的人,大都得到赦免。這其實是武則天對自己掌權期間所進行的種種殺伐的一種彌補。

為什麼這一次不赦免褚遂良等人呢?我認為,原因在於,懲辦褚遂良等人,發生在武則天掌權以前,也就是在高宗時期,由於當時的生殺大權掌握在高宗手中,王皇后、蕭淑妃的被廢,以及由此牽連出的長孫無忌案件(包括褚遂良、韓瑗、柳奭等),都是高宗決策進行的,因此,武則天如果赦免褚遂良,相當於武則天在糾正高宗的做法,不太合適,因此,武則天在神龍元年(705)正月的那一次大赦沒有將其包括在內。

但是,由於高宗自己對於這一案件相關人員的赦免並不徹底,而且這一案件又與武則天密切相關,為了不留遺憾,武則天在神龍元年(705)十一月臨終時,才正式赦免了王皇后、蕭淑妃的族人、以及褚遂良、韓瑗、柳奭的親屬。

以上是我的一點簡單分析,歡迎大家討論。

如對唐朝歷史感興趣,請關注我,繼續深入討論。


武則天是中國歷史上第一位也是唯一的一位女皇帝,有著非凡的執政才能,在稱帝前30餘年參政執政的政治生涯中,顯示出驚人的政治謀略和手段。在稱帝之後的10餘年中,更充分地顯示了她在用人、處世、治國等各個方面傑出的政治才能和政治家氣魄。有史家說她的統治大有「貞觀之治」的模式,稱之為「貞觀遺風」。武則天也為其孫唐玄宗的「開元之治」打下了長治久安的基礎。為盛唐的穩定和發展做出了不可磨滅的影響,直到她病逝宮中。

神龍元年(705年),武則天的生命已經快要走到了盡頭。在她彌留之際,她下了一道遺詔:「其王、蕭二族及褚遂良、韓瑗等子孫親屬當時緣累者,咸令復業」。其實當初武則天是非常怨恨褚遂良的,所以誰也沒想到在生命彌留之際她會做出這麼一個決定。由此可見武則天胸襟氣度非常人可比!


謝謝邀請。武則天其實是一個非常有作為的皇帝,在她任皇帝期間,雖有些許暴政,比如嚴刑峻法,但之於某些人的打擊,那沒辦法。因為她要維持她的統治。所以用一些不好的手段。但,如果她真沒政績,早就被人推下台去了,人民允許大臣也不允許。大臣允許人民也不允許。但直到真當不動要升天了,才被返政於李家王朝。至於褚遂良,歷史功過是非,武則天想為他平反,也是自己對於自己的政策所出的一種自我肯定或者否定。因為自己錯了,一個皇帝能承認錯誤,是非常了不起的。歡迎關注


謝老師邀請,你以經回答的很好了,我就免了吧,別讓我出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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