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兩天,省高警鄂州大隊 查獲了一輛小轎車,車上坐的三個人 都是酒氣熏天,而駕駛員說,因爲自己喝的 酒最少,所以自告奮勇,開起了車。

當晚,鄂州大隊民警在武東收費站開展酒駕集中整治行動,在查到一輛黃石牌照的黑色小車時,民警聞到車內有很濃的酒味,於是請駕駛員下車接受酒精檢測初查,駕駛員一吹氣,燈亮了。

民警隨後要求駕駛員進行呼氣式酒精檢測,同車另兩名男子卻一個勁兒稱,是他們倆喝了酒,酒氣沾到了駕駛員身上。

兩次吹氣測試,結果都顯示駕駛員馬某爲酒後駕駛。經瞭解,車主是坐在後排的楊某,因晚上在鄂州赴宴喝了很多酒,覺得自己無法繼續開車,就聯繫同在鄂州兩名同學,誰知兩名同學也都喝了酒,於是,三人一番合計,決定讓喝得最少的馬某來開車。

三人經民警批評教育後,也意識到了酒後駕車的嚴重性和危險性,楊某表示很後悔,爲了貪圖一時的方便,害了自己的同學。最終,駕駛員馬某被處以罰款2000元,駕駛證記12分並暫扣六個月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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