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育政策催生联盟呼吁,保母、家长和政府三方应协商出一套定型化契约,健全互信合作。(photo by杨芸/台湾醒报)

【台湾醒报记者杨芸台北报导】为抢救少子化、健全公共托育环境,政院祭出「准公共化托育政策」,将在8月上路。托育政策催生联盟4日召开记者会提出建言,召集人刘毓秀指出,现行保母登记制因没有退场机制,导致保母品质良诱不齐,建议将准公共化保母独立于登记制外;此外,保母、家长和政府三方应协商出一套定型化契约,明订保母应有和应避免的行为、态度等事项,健全互信合作。

刘毓秀指出,政府在保母政策走的仍是传统「防弊主义」的老路,因过度繁琐、形式化而激起反弹,导致政府、家长、保母三方互不信任,最明显的例子就是现行的「保母登记制」,因欠缺退场机制,让保母系统中隐藏「小错不断」的地雷保母,一旦他们上了媒体,将严重伤害整体保母的形象、甚至使其蒙受污名。

「政府应重新检视现行保母托育管理办法,朝向『保母自律』的方向修正。」刘毓秀表示,包括消除现行繁文缛节、形式主义、顾人怨的防弊措施,并广纳适性人才,建议将准公共化保母独立于登记制保母系统,并建立退场机制,让不想加入准公共化的保母,仅是退出「准公共化」,但仍然可以存在于「登记制」范畴内,保障保母工作权。

在托育补助部分,行政院针对送托给有与政府签订准公共化合作契约的托婴中心及保母,每个月补助6000元到1万元,补助对象日前在民团及立委的要求下,从准公共化机构、保母,改为直接补助给家长。

台湾家长教育联盟谢国清表示相当支持,「过去补助是发给机构,使机构跟著涨价,导致家长并没有减轻负担的感觉,」此外,各县市都有订定明确的保母「收费基准」,包括收托时间、副食品费、延托费用等,保母收费时必须遵守,「在家长付费完全等于保母收入的情况下,补助发给家长并不会造成保母任意涨价。」

然而,政府补助给家长恐让社会误以为托育是保母单方的责任,政府全力管理、防范保母,反而恶化互不信任的恶性循环。托育政策催生联盟建议,政府除了要求准公共化保母与政府签约,应该订出「三方互信合作协议」,由保母、家长、政府(及政府委办的托育中心)三方协商出一套定型化契约,明订应秉持的态度、应避免的行为等事项,透过三方平等签约建立互信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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