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車撞警察,下車砍路人--方向盤後面的暴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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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上海鬧市區又出了司機駕車暴力抗法,衝撞環衛工人和警車的新聞,而事情的起因僅僅是因為交通違章被交警攔下要扣分。這已經不是上海的第一起,也不是全國的第一起,媒體上出現這種新聞的頻率越來越高。暴力駕車的巔峯當屬之前剛剛發生的崑山寶馬司機拿著砍刀下車砍人被反殺事件。

是什麼原因造成了這些司機異乎尋常的暴力行為?一句簡單的生活壓力大,心中積累怨氣,已經不能解釋這種一定要用暴力把普通的交通違章直接上升到刑事犯罪,不計後果的行為方式了。

要回答為什麼方向盤後面坐著這麼多暴民這個問題,必須先從轎車這個名字的由來開始。汽車並非中國的發明創造,自從乘用車引進中國以後,很長一段時間內,只有達官顯貴才能乘坐。就如同之前的轎子,自帶高貴的屬性光環,所以命名為轎車,以彰顯車內人物的權勢,地位,和財富。

雖然今天的汽車基本就是一種工具,無論是交通工具還是運輸工具,但是由於汽車普及的時間尚短,有車就是高人一等的概念還是在很大一部分人中傳承下來。轎子分三, 六, 九等,八抬大轎需要有一定的行政級別才能坐,四抬一般也要有官身,即便最普通的二抬轎子也非普通家庭用得起的。很多人認為轎車同樣如此,所以今天我們買車普遍都想買豪車,以此互相攀比,標榜自己的身份。一旦開車上路就是告訴別人,老子有錢有勢,P民都躲遠點。

有車顯示身份還不夠,中國幾千年等級社會的傳統,顯示高貴的最佳手段莫過於踐踏法律。對於自覺屬於特權階級的司機來說,交通法規永遠是用來約束其他人的,與幾無關,老子天下第一,只要自己在路上,其他人都必須讓自己先走。就如同官老爺的八抬大轎上路,必須鳴鑼開道,迴避牌高舉,所有閑雜人等,一律讓路,如有不從,板子伺候。

理解了為什麼轎車要叫轎車,交通法規之於國人的意義,就能理解交通違規行為了。雖然處罰越來越嚴,為什麼還有那麼多酒駕醉駕,因為他人的生命算什麼,那些都是草民,哪有老爺我開心來的重要,法律還能管得了大爺高興不成。也能理解為什麼闖紅燈,逆行對很多人來說都不是個事。因為老爺出行,只要是路都可以開,只要是信號燈就是用來保障老爺我開車的權力的,你們這幫P民就應該在我後面喫P。其它象什麼排隊加塞,轉彎車不讓直行車,不顧後方車輛隨意變道,等等,都是同樣道理。再比如晚上開遠光燈,晃的別人不能開車,無非就是向他人宣示,老子有車,現在上路了,老子最了不起,識相的趕緊讓開。就如同人類的近親,猴子,在向別的猴子宣示自己存在的時候,總要先亮出自己紅紅的P股。

除此之外,坐在方向盤後面還給人一種可以掌管一切的錯覺,以為車聽從自己的指揮,那麼世界上其它所有的一切也應該如此。但是問題來了,現在是法制社會,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當大爺的行為觸犯了法律怎麼辦,畢竟自以為是的高人一等並不能真正的凌駕於法律之上。犯規是要被處罰的。

一般普通人在這時候都會冷靜下來,乖乖接受懲罰,大不了下次開車的時候還是一條好漢。但是擋不住有些戲精入戲太深,平時一直把自己當大阿哥,九格格伺候,這時候也不例外。小小的交警,放在過去連官都不是,頂多算個小吏,就敢攔太子爺的車馬座駕,想造反不成!是可忍孰不可忍,越是這種時候越要顯示自己的權威,一定要把這種不識時務的警察撞於車下,讓他們記住本太子是誰,看下次誰敢再攔我。

下車砍人就更好理解了。警察,法律,老子都不放在眼裡,你一介P民居然敢擋本太子的路,必須當場打殺,以儆效尤。想當年京城紈絝,哪個不曾鮮衣怒馬,橫行街頭,正是吾等榜樣。開了寶馬出來,享受的就是老子天下第一的樂趣。

作為人上人,當然永遠不會犯錯,更不會認錯。頭可斷,血可流,錯絕不能認。乾女兒,乾爹多認幾個倒沒有什麼問題。你什麼時候看到過皇帝認錯了,偶爾有一次,那也是因為在巨大的天災人禍面前,不得不低頭,那是天大的大事,叫罪己詔。而且那也不是向天下人認錯,而是向上天認錯,天子的錯只有天子他爸纔有資格評判,爾等小民能夠聽到已經是天大的福氣了。

但是問題又來了,以前的皇上,太子都只有一個,現在每個人都想過把癮,腫莫辦?尤其是當兩個皇上碰到一起的時候如何處理?互不相讓是必須的,這時任何一方都絕對不能認錯,否則認錯的一方豈不是變成了阿哥,而另一方變成皇阿瑪了。所以雙方只能高聲辱罵,在氣勢上壓倒對手,再不行就只能拳腳相向,從肉體上征服對方。輸什麼都不能輸了自己在戲中美妙的感覺。至於由此產生的嚴重後果,在誰是皇朝正統這種大是大非的問題面前,又算得了什麼。

當一個自認有特權的戲精與現實中的法制社會產生碰撞的時候,由於不能調節自己的認知,除了採取極端對抗手段以維護自己的幻想,別無他法。於是方向盤後面的暴民誕生了。

但是戲終究是戲,演得再好,也有落幕的時候。出來混,總歸是要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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