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指極件事有違常理

退休高級督察羅希孝去年因懷疑有證人作假證供,應邀到將軍澳警署觀看閉路電視片段,但在協助調查時,與警員發生爭執並指警員妨礙司法公正,期間更涉嫌企圖奪去警員的電腦,被控一項阻撓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罪。羅否認控罪後受審,羅雖纏繞警方數小時,但因對警員工作只造成微不足道的阻撓,今於觀塘裁判法院被裁定罪名不成立。

60歲被告羅希孝。

陳志輝暫委裁判官裁決時表示,案中7名任職警員的控方證人均屬誠實可靠,而陳官並不相信60歲被告羅希孝的說法。陳官分析指,如果警員有心刪除閉路電視片段,為何還會特意相約被告到警署,但大可乾脆地以電話告知被告閉路電視片段已被刪除以及不調查其案件。陳官批評,整件事有違常理,被告不滿意警方的處理手法,但沒有像控罪書上所指,為警員的工作帶來更多困難,裁定控方沒有在毫無合理疑點之下證明被告觸犯有關法例。被告脫罪後向法庭申請訟費,被陳官拒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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