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星和演員之間的明爭暗鬥只有圈內人士清楚,局外人也只是來看戲的,戲只出現了頻幕一些簡解,尚未看懂劇情中間幾場故事的表演,葉璇出場了,哭著狀告"小默先生」前女友,葉璇敗訴了,被發限制消費令至今未履行義務。

描逑,10月18日晚,小默先生前女友呂某在社交平臺表示,葉璇在三年前對自己進行人身功擊,在法院判決葉璇侵權珊微博道歉後,葉璇因不執行法院判決,法院於9月19日對其發出了"限制消費令」。

如若葉璇拒不執行消費令,法院將採取進一步措施。

這是三年前的事,小默先生前女友呂某在《真爰生命,運離渣男》,文中正面評擊了小默先生與葉璇劈腿全過程的浪漫事,才引發葉旋反駁造瑤反狀告呂某。

事情的前因後果我不清楚,也不瞭解雙方的動機和真實意圖到底誰對誰錯,不過法院已判決了葉璇敗訴並下發了限制消費令,葉璇就不要固執己見,還要配合法院還原事實真相,錯了就虛心接受法院判決,未錯就申訴法院重判。

冤家疑解不疑結,退一步海闊天空,拿的起,放的下,那裡是一片藍藍的天。


葉璇「一紙訴狀」這件事要追溯到三年前葉璇和小默先生剛公開戀情的一篇文章:

2015年,葉璇和小默先生公開戀情後,小默先生的前女友呂小姐曾在微博寫過一篇《真愛生命,遠離渣男》文章,(不是我打錯字,原文就是「真愛」)並且文中正面指出小默先生劈腿葉璇的全過程,所以才引發了後續的「葉璇狀告呂小姐造謠」一事。

而事隔三年,今年的八月初,「呂小姐」本人在微博發文,稱已勝訴:

而9月份呂小姐再次發文質問葉璇:為何遲遲不履行法律義務?

近日,葉璇又因被限制消費上了熱搜,從《限令》上看,葉璇現在連最基本的乘坐飛機、高鐵都不能;

對於這件事,我說下我的看法:

從葉璇被傳出已經與小默先生分手之後,她應該也意識到了當初的那篇文章寫的非常對,而現在雖然已經敗訴,但也並沒有公開表態,而且葉璇的微博上可以看出,外界關於她的這些事似乎並沒有對他造成什麼影響,還是保持原來的心態,片場拍戲、曬曬日常、喫喝玩樂,並且從之前有網友曝出的微博細節中也可以看出,似乎又有了新的戀情:

如果是這樣的話似乎就可以理解他為什麼不願意履行義務了,誰又想以「前女友」的身份為一個渣男影響到現在的生活呢?

雖然如此,但我還是想說:作為公眾人物,往大了說,要為大家樹立一個「遵紀守法」的形象,往小了說,再拖下去很可能把自己的信譽拖垮,到時候後悔就真的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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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璇前些年積累的人氣幾乎快要被自己作沒了。這樣下去再不悔改,葉璇遲早要變成人人唾棄的過氣女星了。

這幾年葉璇不是各種假裝低調實則高調的秀恩愛,就是四處的大嘴巴批評別人。更是公開諷刺陳紫函是千年女二,這都已經夠讓大家受不了了,讓不少網友抨擊過。

這次的事件更是讓人覺得蠻不講理。葉璇狀告「小默先生」的前女友誹謗,企圖利用法律的武器保護自己,進行維權,敗訴後上訴又敗訴。緊接著又拒絕執行法院判決,堅決不刪除微博以及惡意的評論。難道起訴只能在勝訴時才會去執行嗎?那樣的公義又在哪裡?這樣的女人太自以為是了。

目前被法院下達限制消費令,也就是說在國內,葉璇將不能乘坐飛機、軟臥、輪船二等以上艙位,不能在賓館、酒店等進行高消費,不能隨意買房等等。

這些對一名女星來講不可謂不重,要知道女星出門都是講究場面的,而且女星們又有哪個能少的了這些高消費呢。現在葉璇在國內可謂是寸步難行了。如果葉璇還是知錯不改,那麼下一步面臨的是更重的處罰,甚至是刑事責任。

雨天認為不論是明星或者老百姓,在法律面前都是平等的,要堅決維護法律、遵守法律。同時,知錯能改善莫大焉,有了錯誤不可怕,要及時改正,千萬不要在錯誤的道路上越走越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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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邀請。本來對那些名人名星就不感興趣,對那些人的狗皮倒竈的事兒更是不甚瞭解,看了這個問題,費了好大勁兒才將事兒的脈絡弄了個大其概。

因為某些紅毛黑影,望風撲影的事兒,狀告別人,最後卻敗訴,法院判她消刪除微博,消除影響,並與人道歉。她卻又長時間不予理睬,置對方的權益和法律的權威於不顧。對方再訴法院,判其限制消費,仍然拒不執行。

前後左右就這麼點雞毛蒜皮的事兒,擱尋常百姓身上,就是你說我禿我說你瞎的事兒,真的是屁大點事兒。可一到她們身上就成了天大的事兒。於是就有人關注,就有人跟風隨和,就有人納喊助威(我也在數了),也就有了炒作的價值,或許,這就是她想要達到的目的。

一個演員,一個明星,一個名人,最怕的最是默默無聞,這種無聞會使她們淡出人們的視線,會使她們失去那一層名星光環,她們就會被別人所替代,於是她們就沒有了名人效應。就沒有了一切價值。所以很多明星名人們都會時不時弄出點事兒來,沒有正面的,反的也要整,反正不能讓自己的名子消停了,消停了就是失敗。據說這就是一種炒作。這道理跟「想當官,殺人放火受招安」是一個路數。

這種事兒的具體情節,我這類人也不可能瞭解多少,甚至連那些人都記不住,去議論那些事兒的對錯,真的有些力不從心。只好就自己的第一感覺發一點感慨算了。


這樣的事情就看三方的態度,和有關事情進展的程度了?在這個講法的大社會氛圍裏,一切的糾紛都是以法律來為天秤的,因此,逃避永遠都不是什麼好辦法。老話講,躲得了初一,還能躲得了十五嗎?凡是有國家法律介入的任何事情,都是不了結事情決不罷休的。時間拖得越長,就越對被執行人沒有什麼好處!畢竟這個被執行人今後還要在這個社會上生活吧,你說天天身背後有一個追《債》的法律機關和人,那給這樣的人在生活上,精神上,心理上得造成多大的負擔啊!況且,今後誰還敢和這樣的人交往啊!所以,最好痛痛快快在法律的見證下把所有問題解決了,才能更好地生活啊!


謝謝悟空邀請!八卦,不知道。


謝邀,

沒有關注到這樣的消息,不幾道。


我擠時間盡我所能回答的問題,多數也是我所關心的問題。人的能力和關注的範圍有限,你提的問題不在我關心的範圍之內,也不想詳細的瞭解到底是怎麼回事。也不想更多浪費自己和別人時間。謝邀。


女星八卦一事我不感冒,但做為一名公民不履行法院的判決,那絕對是錯誤的。法律是有強制力的,無論是誰,都得遵守。


公開藐視法律,拿法律不當回事兒,就看法律的威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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