纏足,這一社會習俗具體從什麼時候開始的,已經很難考證了。從出土的大量女性屍骨來看:在清代以前,還沒有出現纏足的現象。

但是從眾多史料的記載看:纏足早就興起了,至少從宋代起,纏足已經達到了一個小高峰。為什麼史料的記載和考古的發現不符呢?

我們來看一看纏足的發展歷程(綜合推測)。

雖然在很早以前,就有了關於纏足的一些零星記載,但那只是隻言片語,且沒有延續性,所以不能作為起源的依據。

直到宋代,纏足的記載才多了起來。從北宋後期開始,特別是在南宋,纏足到達第一個小高峰。所以,我們暫時可以認為:纏足始於北宋。

記得小時候,筆俠曾經見過真實的纏足,那是筆俠的曾祖母,那時(80年代)已經距離清末、民國幾十上百年了,一個普通的民間婦女都還纏著足,這說明什麼?

說明清朝絕對是纏足的興盛期,且影響力和範圍都非常廣,已經普及到了社會基層。

說實話,看到我曾祖母的那一雙腳,真的感到於心不忍。

為什麼我們認為「病態」的東西,在古代會那麼興盛呢?

北宋時期,由於朝廷走的是文化發展路線,所以人們更注重生活品質和追求享受。纏足就像今天穿高跟鞋一樣在社會上層普及開來。看了圖你就知道:

女子纏足是將大腳拇趾抬高,其它四趾向下蜷縮,用布牢牢的纏起來,使腳尖變得更小。這樣做會使腳後跟受的力越來越多,久而久之走路就會有一種「模特范兒」(清朝的格格走路姿勢大家記憶猶新吧?不過清朝恰恰是禁止纏足的,只是屢禁不止,後來就作廢了)。

能創造這種審美觀,只能說:北宋人,城會玩兒。

可是天有不測風雲,玩物喪志的北宋人後來被金兵給羞辱了,都城汴梁被一鍋端了不說,裡面的大部分女性(包括皇室和社會上層)都被金人給搶了去。除了少數不屈就義外,大部分都選擇了順從。金將金兀朮就專搶這種裹腳的「小」女人,結局自然不用細說。

「靖康之恥」,對宋朝社會人們的思想觀念衝擊很大,南宋的報國熱情異常高漲,同時人們對於女性的貞潔觀念也看得越來越重。

纏足,就在這種時代背景下,開始取得長足發展的。不光局限於上層社會,也不再僅僅是一種炫「美」的手段。

纏足和貞潔有什麼關係呢?

纏足並不是纏的足,而是纏的心。南宋統治者們為了加強婦女們的貞潔觀念,通過纏足的手段,將她們束之閨閣。

因為纏足會大大限制婦女們的行動能力,使她們逐漸從主流社會脫離出來,成為男權社會的附庸。接下來,就該為她們立貞節牌坊和三從四德了。

南宋人車若水《腳氣集》(著於1274年,南宋末年):

「婦人纏足不知始於何時,小兒未四五歲,無罪無辜,而使之受無限之痛苦。」

從這些記載看:到南宋末,纏足已經被強制推行於社會各個階層。

如果沒有靖康之恥,纏足會不會曇花一現呢?

(明天繼續)

本文作者《蜀山筆俠》,號「賨人客」,一個有「靈魂」的歷史作者,專註原創,拒絕抄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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