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3 03 11 不開心 被強迫的晚餐
今天上班還沒來的及打工,就被討了150塊錢
關於昨天晚上吃的PIZZA,昨天吃之前並沒有被告知說要均分。
媛婷說原本誰打算出,但後來想想覺得不妥,所以要大家均分
我不介意均分,事先講好,選擇吃或不吃都是各自甘願嘛
你們在那裡私下小動作,改均分也不講,還是都吃了才說,這樣對嗎?
所以這是什麼樣的意思呢
你們怎麼協議是你們的問題
而不是等我吃了可能都消化排出體外的隔天才硬是收了我150塊錢
感覺很差
有被強迫推銷的感覺
介意的不是這一點錢,只吃個兩塊被討150塊錢是多了一點。
話說回來,在昨天吃之前先講好,倒覺得這是我心甘情願。這是?尊重的感覺嗎?有沒有被尊重?
被討了150的那天下午,可薇的奶油捲,問我要不要吃
心裡也涼了一下的想:是不是吃完隔天才跟我需要我平均分攤?
心情差,心情不可愛,心情不美麗
不要帶到床上,帶到隔天
現在舒發完就算了,過了就過了。
再待也只剩4天了。目前我沒能像小倫那樣可以把話說的很好很漂亮
所以沉默閉嘴就好,以後也不會是同事了,不需要把事情把場面弄的難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