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班還沒來的及打工,就被討了150塊錢

關於昨天晚上吃的PIZZA,昨天吃之前並沒有被告知說要均分。

媛婷說原本誰打算出,但後來想想覺得不妥,所以要大家均分

我不介意均分,事先講好,選擇吃或不吃都是各自甘願嘛

你們在那裡私下小動作,改均分也不講,還是都吃了才說,這樣對嗎?

所以這是什麼樣的意思呢

 

你們怎麼協議是你們的問題

而不是等我吃了可能都消化排出體外的隔天才硬是收了我150塊錢

感覺很差

有被強迫推銷的感覺

介意的不是這一點錢,只吃個兩塊被討150塊錢是多了一點。

話說回來,在昨天吃之前先講好,倒覺得這是我心甘情願。這是?尊重的感覺嗎?有沒有被尊重?

 

 

被討了150的那天下午,可薇的奶油捲,問我要不要吃

心裡也涼了一下的想:是不是吃完隔天才跟我需要我平均分攤?

 

心情差,心情不可愛,心情不美麗

不要帶到床上,帶到隔天

現在舒發完就算了,過了就過了。

 

再待也只剩4天了。目前我沒能像小倫那樣可以把話說的很好很漂亮

所以沉默閉嘴就好,以後也不會是同事了,不需要把事情把場面弄的難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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