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經濟商務人員特考考試科目及考試、成績配分規則介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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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國際經濟商務人員特考的考試科目比較特別,在第一試就有考外語個別口試哦!另外,因為國際經濟商務人員特考幾乎是每兩年一招,上一次招考是105年,但106年初就有變更國際經貿法律組的考科,因此看105年的簡章是不準確的哦!以下外特王幫大家整理了最新的考科、應試方式、配分以及成績計算的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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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科目 考試方式 成績計算 錄取標準

 

國際經濟商務人員特考考試科目

等別

類組

一試科目

二試

國際經濟商務

1. 國文(作文、公文與測驗)
2. 外國文(就應考人報考組別之外國文應試。除英文組外,其餘各組兼試基礎英文)  

3. 外語個別口試(就應考人報考組別之外國語應試)

4. 經濟學

5. 國際經濟學(國際貿易理論及實務、國際金融理論)

6. 國際經濟組織

7. 國際公法及國際私法

集體口試

國際經濟商務

(國際經貿法律組)

1. 國文(作文、公文與測驗)

2. 英文(含國際貿易政策與法規命令之摘譯與論述)

3. 外語個別口試(英語)

4. 國際經濟法與世界貿易組織之爭端解決

5. 國際經濟學(國際貿易理論及實務、國際金融理論)

6. 基礎法學(民法、刑法及行政法)

7. 國際法(含國際公法、 條約締結法、維也納條約法公約)

 

國際經濟商務人員特考應試方式及配分

等別

類組

考科

應試方式

應試時間

三等

國際經濟商務

國文

【申論式+測驗式】
作文60%+公文20%+測驗20%

2小時

外國文

英文組:申論式50%+測驗式50%
其他語文:申論式(特種語文)75%+測驗式(英文)25%

2小時

其他科目

【申論式】

2小時

 

國際經濟商務(法律組)

國文

【申論式+測驗式】
作文60%+公文20%+測驗20%

2小時

英文

【申論式40%+測驗式60%】

2小時

基礎法學

【測驗式】

民法30%+刑法30%+行政法40%

1小時

其他科目

【申論式】

2小時

 

國際經濟商務人員特考成績計算

等別

類組

成績計算

三等

國際經濟商務

一試:(外國文+外語個別口試平均成績40%)+(其他筆試科目平均成績60%)

二試:集體口試100%

總成績:一試80%+二試20%

 

國際經濟商務人員特考最低錄取標準

1. 外國文不滿50分不錄取。
2. 外語個別口試不滿60分不錄取。
3. 筆試其中一科0分不錄取。
4. 筆試及格才能參加口試。
5. 口試不滿60分不錄取。
6. 總成績不滿50分不錄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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