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欽定憲法大綱》主要是參考了日本在明治時期的憲法,而日本這一時期的憲法又是主要參考《德意志帝國憲法》制定的。

對於清末的中國來說,既然要走近代化之路就必須有至少一個成功的經驗作為參照物。可供參考的經驗,在當時主要由日本、美國和歐洲各國。由於歐美距離中國太遙遠,且社會狀況與中國差距太大,加上歐美近代化的時間比較長,且基本上完成了二次產業革命,近代社會的運行狀況比較成熟,其經驗對於中國來說,參考價值有限。

日本在歷史上長期受到中國文化傳統的影響,中日兩國在社會環境上有一些相似之處。此外,日本距離中國比較近,且近代化時間較短,對於中國來說,可供參考的經驗教訓更多。更為重要的是,日本也有在近代遭遇過西方國家強行用武力打開國門的歷史。這對於當時急需救亡圖存的中國和急需延續統治的清王朝來說,便顯得尤為重要了。

日本的近代化進程與德國有一些相似之處:日本與德意志在形成近代民族國家之前的狀態,都是地方上邦國林立;日、德的統一進程,都是由一個或幾個封建邦國(普魯士/長州、薩摩)在其中發揮主導作用;況且,德國和日本德近代化進程與戰爭的關係異常密切(德丹戰爭、普奧戰爭、普法戰爭/倒幕戰爭、西南戰爭)。由於「和魂洋才」的思想在日本一度盛極一時,因此,日本在明治政府建立後,也不可避免的地開始參照「洋才」(西方世界的既有成果)來建構自己的國家機器。在國家政權的建設上,日本用以參考的「洋才」就是德意志帝國。

簡而言之,清末新政時期的《欽定憲法大綱》參考了日本近代天皇制時期的憲法;而後者又是參照德意志第二帝國時期的憲法制定的。


清末隨著民主革命思潮在全國逐步傳播,不斷出現反清武裝起義,加重了清廷的危機感。同時資產階級改良派也展開了要求實行君主立憲的立憲運動,清廷中央和地方的一些官僚特別是漢族官僚也對此表示支持。

迫於各方壓力,清廷也不得不做出姿態緩和矛盾,宣布為預備實行君主立憲。1905年,特派鎮國公載澤、戶部侍郎戴鴻慈、兵部侍郎徐世昌、湖南巡撫端方、商部右丞紹英等五大臣分赴歐美日本等東西洋各國考察憲政。使團在北京正陽門車站上車準備出發時,因遭革命黨人吳樾炸彈襲擊。紹英等受傷,徐世昌兼任巡警部尚書也走不了,又改派山東布政使尚其亨和順天府丞李盛鐸。

1906年,清政府設立考察政治館,次年改建為憲政編查館,作為預備立憲的辦事機構,又陸續設立諮議局和籌建資政院。

清朝光緒三十四年八月初一日(1908年8月27日)中國晚清政府頒布的中國歷史上第一部憲法性文件——《欽定憲法大綱》。

《欽定憲法大綱》共計23條,由「君上大權」和「臣民權利義務」兩部分構成。由憲政編查館參照1889年由明治天皇頒布的《日本帝國憲法》制定,刪去了日本憲法中限制君權的有關條款,23條里其中維護君上大權的就有14條,其餘9條規定廣大人民(臣民)有當兵、納稅、服從中國晚清政府統治等義務,卻沒有任何實際意義的權利,充分體現了「大權統於朝廷」的立法旨意。

實際上,《欽定憲法大綱》的發布只是對封建君權的又一次強化,借鑒《日本帝國憲法》,無非是《日本帝國憲法》里對天皇權力做的限制最少而已。


這個我不知道。因為我沒有能力看到原始檔案。但是,我有一個認識我想說:慈禧是固守家天下思想意識的封建統治者,任何的其他利益都排在愛新覺羅家族政治經濟利益之外。慈禧是一個極想有大作為的封建政治家,按照她的意識,我猜測只能是用來參考和給外國人、中國民眾做一個政治秀。

另外,她自己面臨的政治壓力不是只有民間和外國,最讓她難受的是內部壓力。用一種託詞來四兩撥千斤卸掉一些內部壓力,這是封建政治家的常用手法。


當時,清朝派五大臣出國考察,就去了德國和日本。由於在考察的這九個國家中,數德國和日本的封建殘餘保留嚴重,並且本身日本的法律就有抄襲德國法律的嫌疑,這兩國法律非常類似,皇權力量最大。所以,清朝為了鞏固自身統治,就以這兩個國家的法律為藍本。


欲效法德日搞軍國主義掘起,走捷徑,有明顯的功利因素。那個時代論國際地位老美排不上前列,英國己明顯衰落,在中國人眼中當不上榜樣。


因為當時歷史特定時期造成的,歷史上袁世凱違反歷史潮流,要求登基稱帝,在準備上非常倉促,所以早就了按後兩部法律法規進行抄襲!再有一部分原因就是當時的袁世凱政府也有意學習這兩個國家的社會體質所造成的!謝謝!


清朝五大臣出國考察去的就是普魯士和日本,其次也是這裡國家實行君主立憲制,清朝統治者認為這個制度比較符合中國國情,當然也是不願意放權,


對不起,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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