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法理上來說,內馬爾擁有這2600萬歐元的所有權。

如合同上所說,這筆獎金是對於內馬爾簽約之後忠誠行為的獎勵。那什麼樣的行為是雙方達成共識的忠誠呢?

那就是內馬爾在2017年7月31日前仍然歸屬於巴薩所有。

顯然,我們知道內馬爾在7月31號之前沒有離開巴薩,還一起隨隊在美國踢了國際冠軍杯,並且有上佳的表現。

所以,這筆2600萬歐的獎金,內馬爾勢在必得。

內馬爾之所以在曝出要加盟大巴黎之後很長一段時間沒有對此事做出回應,很大程度上是為了能夠拿到這筆數額巨大的獎金。這一行為也被普遍認為是不講情義的表現,內馬爾的態度含糊不清,直接影響到巴薩休賽期的備戰和引援工作,內馬爾這邊時間拖的越長,留給巴薩的時間就越短。

現在問題的關鍵是,巴薩認為內馬爾不夠資格拿這筆錢。

從道義上來說,內馬爾不夠資格領取這2600萬歐元的獎金。

內馬爾的國家隊隊友,前巴薩隊友,現在的巴黎隊友阿爾維斯總是改不了自己大嘴巴的毛病,從他的嘴裡我們得知,內馬爾早就決定要離開巴薩,只是一直沒有談妥下家的細節,甚至更早可以追溯到去年的休賽期。

事情的經過我們可以梳理一下,那就是內馬爾離隊之事蓄謀已久,但是為了能夠拿到忠誠獎金,他在外界不斷的逼問下始終三緘其口,不作回應。而巴薩管理層認為這是一種欺騙的行為,明明已經決定要離開了,結果為了這筆錢一直不下決心,讓俱樂部變得進退兩難。

從巴薩官方的態度來看,他們是不希望內馬爾走的,但是無奈有心無力,加上大巴黎真的支付了那麼多的違約金,轉會的事情就可以帶過去了。但是現在和內馬爾個人的事情要好好算一筆賬了。

總結一下,我們現在身處法治社會,內馬爾成功的利用了合同的漏洞,所以,這2600萬歐基本上已經入了他的口袋。

人為財死,鳥為食亡,這本無可厚非,但是我們生活的社會不僅是法治社會,還有人情道義。希望內馬爾在大巴黎能夠有一個好的未來。


卓塞普·比維斯:「內馬爾2600萬歐元的續約獎金支付條件有三個:球員在今年7月31日不得與其他俱樂部商談轉會;球員必須公開表示決定完成合同;支付時間是9月1日,這是為了保證他不去其他俱樂部。根據目前情況,俱樂部將不會支付這筆續約獎金。這筆錢已經不再在公證賬戶裏,回到了俱樂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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