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趙五貞自殺事件」為例

1919年 11月 14日,湖南長沙發生了一起女子自殺事件:南陽街眼鏡店老闆趙海樓之女趙五貞因不滿父母包辦婚姻,用剃刀自殺於出嫁的花轎內。這一事件引起了社會強烈反響,青年毛澤東也立即作出反應。他首先讓剛剛加入新民學會的周南女校學生李思安等去調查,然後自己動手就此事發表評論,在湖南《大公報》、《女界鍾》等報刊上連續發表了十篇文章。這十篇文章或是圍繞趙五貞自殺事件本身進行現象描述、原因分析,或是由此闡發關於女子自立、婚姻自由等問題的觀點,進而對這一事件及其背後隱藏的社會問題進行了深刻剖析。

一、引出話題,對自殺事件的發生給予高度關注。11月 16日,也就是趙五貞自殺後的第三天,毛澤東即在《大公報》上發表文章對這一事件予以控訴。毛澤東當時已經受到新思想的深刻影響,有這樣的社會敏感度,當然也在情理之中。 1915年,以陳獨秀創辦《新青年》雜誌為標誌,新文化運動興起。在這場思想解放運動中,以消除性別歧視,爭取男女平等為目標的女性主義思潮逐漸在中國得以傳播,幾千年來束縛奴役女子的封建觀念開始受到衝擊。作為積極倡導婦女解放的知名人物之一,胡適就曾在《新青年》上發表多篇文章,抨擊舊的觀念,提倡新的思想。當時,女子因不滿包辦婚姻的安排而選擇自殺的社會事件時有發生,成為新文化運動觸動社會生活的典型案例。很顯然,受到新文化運動洗禮、具有強烈問題意識和社會責任感的毛澤東,敏銳地將這一事件同當時社會思潮的變遷緊密聯繫在了一起。由此不難理解,毛澤東為什麼會如此高度關注一名普通女子的自殺。在毛澤東看來,面對一場被粗暴安排並毫無希望的婚姻,一名普通女性的自殺在過去是不會引起社會關注的,而在新文化運動經過幾年的發展並逐漸引領社會風尚的時候,趙五貞自殺事件卻是一次引發激烈評論的契機。毛澤東敏銳地抓住了這次契機指出,對於趙五貞自殺事件,「不要把他小看了」,它的背後「有重疊相生的原因」。

毛澤東在學生時代就注重研究現實問題。踏入社會後,尤其是在新文化運動和五四運動的感召下,他更是直接投入到改造社會的現實鬥爭中去。因此,毛澤東總能敏銳捕捉時下發生的一些社會事件,探究事件背後的哲理。在第一篇評論《對於趙女士自殺的批評》中,毛澤東即聲稱:「吾們討論各種學理,應該傍著活事件來討論。」(《毛澤東早期文稿》,湖南人民出版社 2008年版,第 377頁。)所以,曾擔任過《湘江評論》主編和主要撰稿人、寫過多篇時事評論文章的毛澤東,在第一篇評論中就引出話題,號召「有討論熱心的人,對於這一個殉自由殉戀愛的女青年,從各種論點出發,替他喊一聲『冤枉』」(《毛澤東早期文稿》,第 377頁。)。

二、展開議論,剖析趙五貞自殺的根本原因。毛澤東對趙五貞自殺的原因給出了明確答覆。在他看來,趙五貞的死是橫死,其本意是求生的。趙五貞完全是由「三面鐵網(社會,母家,夫家)」致死。據此,毛澤東得出結論:「一個人的自殺,完全是由環境所決定。」他進而分析認為:「這事件背後,是婚姻制度的腐敗,社會制度的黑暗,意想的不能獨立,戀愛不能自由。」(《毛澤東早期文稿》,第 377頁。)除了深刻分析趙五貞自殺的客觀原因,毛澤東還從婚姻制度、社會制度、人格獨立、戀愛自由等方面進行了分析。

11月 18日,毛澤東發表文章專論趙五貞的人格問題。毛澤東認為,對於趙五貞是否有人格的問題,一說沒人格,一說有人格。何以沒人格呢,這是因為「趙女士要是有人格,便不會死」;何以有人格呢,這是因為「父母雖二十一年不令他有人格,但在他二十一年最後的一瞬間,他的人格忽然現在來了」。(《毛澤東早期文稿》,第 379頁。)這一分析看似矛盾,卻蘊含深意。毛澤東想要表達的是,一個生長在封建傳統家庭的女子經由新思潮的洗禮逐漸由無人格變得有人格,這不僅是個體的變化,更是整個社會的變化。

對於戀愛婚姻問題,毛澤東號召「全中國的青年男女諸君!……你們自己的婚姻,應由你們自己去辦」(《毛澤東早期文稿》,第 380頁。)。對於女子自立問題,毛澤東指出「蓋我國因數千年不正當的禮教習俗,女子在任何方面,都無位置」(《毛澤東早期文稿》,第 383頁。),認為女子在心理、生理等方面較之男子都存在缺陷,這些都直接影響了女子自立。

在這裡,毛澤東將對原因的分析置於立體的空間範圍裏,從一個點出發去發掘普遍的社會現象,透過具體的現象看事物的本質,將具體的歷史事件置於歷史發展的特定時期來進行全面系統的考量。趙五貞自殺是一個具體事件,而女子因包辦婚姻自殺則是一種社會現象,女性主義思潮是事件或者說是這種社會現象發生的社會大氛圍。毛澤東將這三者有機結合,統一起來認識,進而深刻探討趙五貞自殺背後的原因。

三、解決問題,探尋趙五貞不自殺的可行出路。圍繞「趙五貞自殺事件」,媒體展開了激烈討論。毛澤東對於「殷柏先生以為趙女士何不逃亡,並說這事可以辦到」(《毛澤東早期文稿》,第 386頁。)的評論進行了辯駁。殷柏就是彭璜,當時也是新民學會會員。在他看來,趙五貞自殺是消極行為,不可提倡,而應提倡積極奮鬥,甚至離家出走。他為什麼會有這樣的想法呢?這裡不得不提到在趙五貞自殺事件發生期間的另一件事。大概就在此事件發生的同時,挪威劇作家亨利克?易卜生的《玩偶之家》被譯成中文,在上海被搬上舞臺,並在知識分子羣體中引起了一場極大的辯論。在劇中,主人公娜拉憤然出走,離開了令人窒息的家庭和暴虐的丈夫,中國許多主張男女平等、戀愛自由的知識分子紛紛將娜拉奉為女性逃離不幸婚姻的模範。在有些知識分子看來,如果可以選擇,所有女人都應該像娜拉那樣放棄不幸福的家庭。彭璜或許就是這些知識分子中的一位。然而,魯迅提出了這樣一個嚴肅的問題:一旦離開家,中國的娜拉們會怎樣呢?也就是說,如果社會沒有為自由女性做好充分的準備,這些女性除了成為玩偶或是選擇死亡之外,將別無選擇。魯迅在《娜拉走後怎樣?》一文中說:「從事理上推想起來,娜拉或者其實也只有兩條路:不是墮落,就是回來。」對此,毛澤東在進一步分析趙女士自殺原因的評論文章中,對魯迅的觀點予以佐證,並得出結論,認為「社會萬惡」是女性無路可走只能自殺的根本原因,他呼籲道:「我們就不能不大聲疾呼,警覺我們未死的同類,就不能不高呼『社會萬惡』」(《毛澤東早期文稿》,第 386頁。),並將矛頭直接對準社會。如果說彭璜將問題的解決停留在個人,那麼,毛澤東將問題上升到了對整個社會環境的控訴,期待根本的社會變革。顯然,毛澤東更為關注的是對整個黑暗社會、腐朽制度的抨擊,因此,他提出的解決問題的辦法也多是從這些方面去論述的。在他看來,不解決這些問題,對於女子因包辦婚姻自殺的社會現象是不可能得到根本解決的。

四、由小及大,進而探討整個社會層面的婚姻戀愛自由問題。對於青年男女的婚姻自由問題,毛澤東號召應該「改革婚制」,並在 11月 19日的評論文章中提出「討究『婚制如何改革』」的問題。如何改革婚制?毛澤東主張從打破父母代辦政策、打破媒人制度、破除婚姻上的迷信問題三方面入手。

戀愛是婚姻自由的前奏,解決了自由戀愛問題,才能最終實現婚姻自由。 11月 25日,毛澤東撰文分析了少年人與老年人對於戀愛的兩種不同態度,他認為,「戀愛這個問題,少年人看得很重,在老頭子則視其無足介意」,這是因為「老頭子與戀愛,是立於衝突的地位」,在他們看來,結婚更多地是為了「喫飯」和「接後」,子女談戀愛根本沒有必要。有鑒於此,毛澤東「特在生理上、心理上找出根據,證明子女的婚姻,父母絕對不能干涉。在子女方面,對於父母干涉自己的婚姻,應為絕對的拒絕。必要做到這點,……戀愛中心主義的婚姻纔可成立,真正得到戀愛幸福的夫婦纔可出現」。(《毛澤東早期文稿》,第 395—397頁。)

受「男女授受不親」思想的影響,做媒、說媒是傳統中國男女結姻最主要的途徑。在毛澤東看來,「媒人」這一職業,是中國社會的一件大把戲。在婚姻上有決定實權的,不是父母,而是媒人。媒人為了撮合婚姻,往往離不開一件事情,就是「說謊」,這樣就會阻礙正當的婚姻,造成許多「驢脣不對馬嘴」的婚姻。為此,毛澤東號召「要想婚姻改良,便須急將媒制打破,『媒人』、『月老』等話,要從國語辭典中一概刪除。新式婚姻的成立,便只要男女兩下的心知,到了交厚情深,盡可自由配合」。(《毛澤東早期文稿》,第 399頁。)

在呼籲打破父母包辦、媒人制度的同時,毛澤東還批判了婚姻上的迷信問題,對「婚姻命定說」以及這個總迷信下面所附的許多小迷信給予了駁斥。他認為,「我們倡言改革婚制,這些關於婚姻的迷信應該首先打破,最要緊是『婚姻命定說』的打破。此說一破,父母代辦政策便頓失了護符,社會上立時便會發生『夫婦的不安』。夫婦一發生了不安,家庭革命軍便會如麻而起,而婚姻自由、戀愛自由的大潮,接著便將泛濫於中國大陸,乘潮打槳的新夫婦,便會完全成立在戀愛主義的上面」(《毛澤東早期文稿》,第 399頁。)。可以說,對於解決戀愛婚姻不自由的問題,毛澤東從戀愛自由到打破傳統制度再到解除維繫傳統婚姻的迷信束縛,都作出了詳細分析,給出了多條解決的途徑,真正為婚姻自由問題的解決指明瞭方向。

青年毛澤東之所以對一名普通女子自殺的社會事件給予不同一般的關注,就其主觀方面的原因來看,此時的毛澤東經歷了新文化運動和五四運動的洗禮,思想和政治上逐漸走向了成熟;就其客觀方面的原因來說,當時無論在哪個領域,對舊制度、舊思想、舊風氣的批判與反抗已是大勢所趨,這在客觀上為毛澤東發現問題、分析問題、解決問題提供了社會大背景。

當然,隨著時代的變遷,毛澤東當時所面臨的社會問題在現如今已經發生很大變化,但他在捕捉社會事件發生時所顯現的獨特眼界,在剖析社會事件產生原因時所擁有的深刻視角,在探尋解決辦法時所表現出的過人膽略,以及他的那種強烈的社會責任意識,值得我們細細品鑒。

〔作者系中共中央文獻研究室館員〕

3 列印文章 相關文章 無相關信息

推薦閱讀:

查看原文 >>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