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來西亞檢察官今天(20日)以濫用職權與洗錢 (money laundering)等25項罪名,起訴前首相納吉(Najib Razak)。馬來西亞反貪汙委員會(MACC)19日表示,納吉已在19日下午遭到逮捕。

這是馬來西亞首次有前首相被起訴,一旦罪名成立,納吉不僅要坐牢服刑,並且將面臨鞭刑與罰款。

納吉被檢方起訴4項與濫權相關的罪名,濫權內容與大馬國家投資的一馬發展公司(1MDB)23億令吉(約5億5,623萬美元)資金,匯入納吉的個人帳戶有關。

檢方另外還對納吉指控21項與洗錢相關的罪名。

不過,針對檢方的所有指控,納吉全部都堅稱無罪。

除了納吉本人,大馬媒體18日報導,納吉的妻子羅斯瑪(Rosmah Mansor)可能也會在近期內,被檢方指控包括洗錢等20多項刑事罪名。

自從納吉在今年5月的全國選舉中敗給前首相馬哈地(Mahathir Mohamad)後,大馬調查機構就鎖定納吉與羅斯瑪,展開與洗錢罪名有關的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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