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重慶三聖實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於2019年3月29日披露《關於對深圳證券交易所關注函的回覆公告》,該公告中披露了“公司控股股東潘先文先生之附屬企業重慶青峯健康產業發展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青峯健康”)與部分公司供應商存在資金往來的情況,根據中介機構的核查及公司自查的初步結果,應已構成關聯方資金佔用,具體以後繼正式覈查結論爲準。”

日前,相關覈查工作已完成。經最終覈查確認,公司2018年度以預付款形式向公司供應商劃出資金,青峯健康通過公司供應商作爲資金通道非經營性佔用公司資金累計發生額4.49億元,日最高佔用餘額3.79億元。截至2018年12月31日,青峯健康非經營性資金佔用餘額3.63億元(不含資金佔用利息)。

青峯健康及潘先文先生已於2019年3月27日出具書面承諾,將根據正式覈查結論,儘快無條件向公司全額償還佔用的資金並按同期銀行貸款利率支付相應資金佔用費,將採用包括但不限於將擁有的土地使用權轉讓、資產重組、合法借款、尋求政府支持等多種方式籌集資金,確保在一個月內提供充足的還款保障。目前,潘先文先生積極進行資產處置獲得資金;並在政府部門支持下,協調商業銀行對青峯健康等其附屬企業予以貸款支持且已取得積極進展,其表示將竭力推動在承諾期限內償還佔用資金及相應資金佔用費。

公司董事會、獨立董事持續督促青峯健康及潘先文先生進行自查自糾並履行承諾。2019 年4 月 9日、4月10日,公司合計收到青峯健康歸還的佔用資金1.96億元(其中通過供應商退還1.71億元)。截止2019年4月10日,青峯健康非經營性資金佔用餘額爲1.67億元(不含資金佔用利息)。

公司獨立董事認爲:關聯方青峯健康的行爲構成了關聯方非經營性資金佔用,且佔用金額超過《股票上市規則(2018年修訂)》13.3.2規定的額度。若青峯健康及潘先文未能履行承諾在一個月內解決資金佔用問題,則公司將觸及《股票上市規則(2018年修訂)》第13.3.1條第(四)項及第13.3.2所規定的相關情形;若青峯健康及潘先文能履行承諾在一個月內解決資金佔用問題,則公司將不會觸及《股票上市規則(2018年修訂)》第13.3.1條第(四)項及第13.3.2所規定的相關情形。

公司董事會認爲:根據中國證監會《關於規範上市公司與關聯方資金往來及上市公司對外擔保若干問題的通知》(證監會公告〔2017〕16號修改)、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2018年修訂)》、《中小企業板上市公司規範運作指引(2015年修訂)》等相關規定,關聯方青峯健康的上述行爲構成了關聯方非經營性資金佔用,且佔用金額超過《股票上市規則(2018年修訂)》13.3.2規定的額度。若青峯健康及潘先文未能履行承諾在一個月內解決資金佔用問題,則公司將觸及《股票上市規則(2018年修訂)》第13.3.1條第(四)項及第13.3.2所規定的相關情形;若青峯健康及潘先文能履行承諾在一個月內解決資金佔用問題,則公司將不會觸及《股票上市規則(2018年修訂)》第13.3.1條第(四)項及第13.3.2所規定的相關情形。

公司董事會、獨立董事將持續督促青峯健康及潘先文先生履行承諾,妥善解決剩餘的資金佔用問題,以消除對公司的影響。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體爲《上海證券報》、《中國證券報》、《證券時報》、《證券日報》和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體刊登的公告爲準,敬請廣大投資者關注公司後續公告並注意投資風險。

特此公告。

重慶三聖實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19年4月12日

聲明:該文觀點僅代表作者本人,搜狐號系信息發佈平臺,搜狐僅提供信息存儲空間服務。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