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nimum Viable Product ( MVP ) 為「最小可行產品」

 

其實在跑 Scrum 過程中,有累積了數個 Sprint 才將產品推出,提供客戶做測試及使用,這時候困擾我一個問題,這樣到底是不是只是掛著敏捷式開發的瀑布式開發 ?還是我們只是將一大包東西分個幾個 Sprint 做掉而已 ?

過程中我們應該要思考的是,我們是否確實了解我們數個 Sprint 推出的產品是所謂的最小可行產品,還是我們只是把一些「好像」、「疑似」不重要的功能給遺棄而已,而不是真正理解客戶要的需求是什麼?

其實,在一開始需求訪談過程中,客戶也不是真的很了解他自己所需要的系統到底要變成什麼樣子,而面對目前變化大的環境,我們應該要確切溝通到客戶「真正」的目標需求。

我們開發過程中,應該 PO 和 Team 一起緊扣目標需求來完成產品,並產生出目標需求的最小可行性產品給客戶使用,接收到回饋後持續修正迭代我們的產品。

因為一開始我們就確認目標需求,以至於後續的變動還是緊扣在這條線上就不會有翻盤的事情,我覺得,團隊所有人都應該了解「目標需求」才能了解每個 Sprint 的產出。

能理解敏捷的思想,在開發過程中提供一個最小可行性產品供客戶使用,並給予回饋,通過持續、迭代的來完成客戶要的產品,避免數個月後完成一個不是客戶要的產品,那造成的浪費遠多於一開始交付的一個最小可行性產品,至少浪費的更少了一些:另外一個想法,客戶其實也不瞭解他到底真正要的是什麼,通過每次提供產品並接受回饋,或許不用開發到他當初所說的大餅就能達到目標了。

 

參考網址:

Agilealliance - Minimum Viable Product (MVP)

Crisp -  making-sense-of-mv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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