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文參考文獻可以隨意引用嗎_名文策劃工作室
不少學生在寫畢業論文是,隨意引用參考文獻,只求能迎合畢業寫作的基本要求,而毫不顧忌對論文質量的影響,最後導致前功盡棄。這是非常不好的現象。參考文獻要怎麼用?小編為大家總結了一些禁忌之事,希望大家要格外注意。
禁忌一:所選擇的參考文獻陳舊過時
要寫別人沒有寫過的,或很少寫到的人和事。要從不同的角度提取觀點,給人耳目一新的感覺。要注意選擇新出現的有特色的參考文獻。有的論文,選擇不新穎,而是用一些過時的陳舊的事例,看上去是老面孔、老腔調,擺出的參考文獻是「陳年爛穀子」,沒有新鮮感和現實性,文章就顯得沒有說服力。
如果一篇文章中,陳舊的文獻所佔比例很大,這就說明該論文的內容也比較陳舊保守,如果論文所涉及的問題是目前國內外正在研究的熱門課題,則近5年內的文獻引用比例應較高,這從側面說明瞭作者對同行研究成果的瞭解和掌握的程度之深。
但是,請注意,如果所研究的課題確實很重要,並且你很難找到近5年內的相關文獻,這時有必要引用5年前,甚至是幾十年前的文獻了。
禁忌二:參考文獻引用錯誤
(1)著錄中的作者名缺少,稿約中明確規定,參考文獻中的前3位作者應全部列出,3位以上者只列前3位,後加「等」字或相應的外文。在不少來稿中發現只寫1位作者後加「等」的情況,因其他作者無從查證而耽擱了及時發表;
(2)著錄項目殘缺不全,有些論文缺少題名(書名),亦有缺少刊名、年或卷、期及頁碼等;
(3)在正文中未標註參考文獻序號,無法證實參考文獻的實際用途;
(4)引用不當。未公開發表的觀察資料、內部交流資料及涉及保密的資料等均不宜作參考文獻。由於內部資料尚未得到公認且不夠成熟,其原理、論點、論據及論證尚需修改、變更或充實,又因其發行量很少,讀者面窄,無從查考,起不到參考作用。
具體表現為參考文獻引用不對應,標引參考文獻過多,規模龐大,而在文內並不完全使用,或是文內使用很多,文後又不一一標明;或是不按出現順序排列而顛三倒四使用等。這都是論文完稿後未對參考文獻進行認真整理所致。
一般而言,論著類論文的參考文獻數目要控制在15條以內,綜述類文章可略多,但不宜超過25條,且要有明確的引證目的。此外,同篇文章在參考文獻著錄時反覆使用現象亦應引起重視,尤其在綜述類文章中屢見不鮮。同篇文獻固然可以在文內引用多次,但無必要每引一次均重新著錄,即不管文內引用多少次,該篇引文在參考文獻欄內只能佔一個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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