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學生在寫畢業論文是,隨意引用參考文獻,只求能迎合畢業寫作的基本要求,而毫不顧忌對論文質量的影響,最後導致前功盡棄。這是非常不好的現象。參考文獻要怎麼用?小編為大家總結了一些禁忌之事,希望大家要格外注意。

禁忌一:所選擇的參考文獻陳舊過時

  寫一篇畢業論文,對於參考文獻的選擇,一定要新穎,不能是陳舊過時的。新穎,新就是新鮮,穎是引人注意。新穎的參考文獻一方面能增強畢業論文的現實性,使入耳目一新;另一方面能保證論文查重有較低的相似率。

  要寫別人沒有寫過的,或很少寫到的人和事。要從不同的角度提取觀點,給人耳目一新的感覺。要注意選擇新出現的有特色的參考文獻。有的論文,選擇不新穎,而是用一些過時的陳舊的事例,看上去是老面孔、老腔調,擺出的參考文獻是「陳年爛穀子」,沒有新鮮感和現實性,文章就顯得沒有說服力。

  根據普賴斯指數的原理,相對而言,引用5年內的文獻越多,則普賴斯指數越高,過時的文獻越少,說明論文所涉及的問題越接近當前的前沿課題。實驗性文章的年代距離越遠,參考價值可能越低,因此一般要求所引用文獻的50%——70%應為近5年內發表的文獻。
  如果一篇文章中,陳舊的文獻所佔比例很大,這就說明該論文的內容也比較陳舊保守,如果論文所涉及的問題是目前國內外正在研究的熱門課題,則近5年內的文獻引用比例應較高,這從側面說明瞭作者對同行研究成果的瞭解和掌握的程度之深。
  但是,請注意,如果所研究的課題確實很重要,並且你很難找到近5年內的相關文獻,這時有必要引用5年前,甚至是幾十年前的文獻了。

  禁忌二:參考文獻引用錯誤

  寫過論文的童鞋都知道,參考文獻的著錄格式及標註均有較嚴格的規定,醫學期刊一般採用改良的溫哥華格式著錄參考文獻。近年來發現,一些具有較高學術價值的論文因參考文獻著錄格式的不規範或引用不當而延期發表或遭到退稿,分析其原因主要有如下幾點:
  (1)著錄中的作者名缺少,稿約中明確規定,參考文獻中的前3位作者應全部列出,3位以上者只列前3位,後加「等」字或相應的外文。在不少來稿中發現只寫1位作者後加「等」的情況,因其他作者無從查證而耽擱了及時發表;
  (2)著錄項目殘缺不全,有些論文缺少題名(書名),亦有缺少刊名、年或卷、期及頁碼等;
  (3)在正文中未標註參考文獻序號,無法證實參考文獻的實際用途;

  (4)引用不當。未公開發表的觀察資料、內部交流資料及涉及保密的資料等均不宜作參考文獻。由於內部資料尚未得到公認且不夠成熟,其原理、論點、論據及論證尚需修改、變更或充實,又因其發行量很少,讀者面窄,無從查考,起不到參考作用。

  禁忌三:參考文獻重複累贅
  具體表現為參考文獻引用不對應,標引參考文獻過多,規模龐大,而在文內並不完全使用,或是文內使用很多,文後又不一一標明;或是不按出現順序排列而顛三倒四使用等。這都是論文完稿後未對參考文獻進行認真整理所致。
  一般而言,論著類論文的參考文獻數目要控制在15條以內,綜述類文章可略多,但不宜超過25條,且要有明確的引證目的。此外,同篇文章在參考文獻著錄時反覆使用現象亦應引起重視,尤其在綜述類文章中屢見不鮮。同篇文獻固然可以在文內引用多次,但無必要每引一次均重新著錄,即不管文內引用多少次,該篇引文在參考文獻欄內只能佔一個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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