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為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維護道路貨運行業健康穩定發展的重要部署,促進道路貨運行業穩定和諧、健康有序發展,經國務院同意,現將《促進道路貨運行業健康穩定發展行動計劃(2017-2020年)》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附件:2018年底前促進道路貨運行業降本減負10件實事任務分工表

  交通運輸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 教育部

  工業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財政部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 稅務總局 質檢總局

  中國保監會 國家信訪局 中央維穩辦

  中央網信辦 全國總工會

  2017年9月19日

  

  

促進道路貨運行業健康穩定發展

行動計劃(2017—2020年)

  道路貨運是綜合交通運輸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國家物流系統的重要依託載體,是國民經濟發展重要的基礎性服務業。道路貨運行業的健康穩定發展,事關國民經濟的平穩運行,事關物流業的降本增效,事關城鄉居民的生產生活,也是道路貨運行業廣大從業人員安居樂業的基本要求。改革開放以來,我國道路貨運業取得長足發展,對經濟社會發展做出巨大貢獻,但長期積累的「多、小、散、弱」等結構性矛盾日益突出,普通運力相對過剩,經營業戶負擔較重,貨車司機生產生活條件較差,保穩定、促發展任重而道遠。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進一步促進道路貨運行業健康穩定發展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制定本專項行動計劃。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牢固樹立並貫徹落實新發展理念,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以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為主線,堅持問題導向與目標導向相結合,以「減負增效、提質升級」為核心,按照「遠近結合、標本兼治、改革引領、創新驅動、綜合治理」的原則,統籌處理好改革、發展和穩定的關係,著力減輕經營負擔、促進創新發展、改善從業環境、優化市場秩序、提升治理水平,為行業發展注入新動力、激發新活力,切實推進道路貨運行業轉型升級,實現行業持續健康穩定發展,為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提供堅實保障。

  (二)工作目標。

  「十三五」期間,通過深化新一輪改革創新、破解多方面政策瓶頸,引導發展壯大一批龍頭骨幹企業、提升穩定一支較高素質從業隊伍,道路貨運行業對物流降本增效、社會新增就業、經濟轉型升級的支撐保障更加有力。

  2018年底前,完成降本減負10件實事(見附件),推動政策落地並取得實質性進展。制度性交易成本大幅降低,貨車司機生產生活條件顯著改善,貨運業戶的獲得感和貨車司機的歸屬感持續增強,行業平穩發展的基礎更加牢固。

  2020年底前,提質增效各項工作任務全面推進,行業改革創新取得突破性進展。市場組織化程度明顯提高,龍頭骨幹企業加快成長;市場主體結構明顯優化;低水平落後運能有序淘汰更新,車型標準化水平顯著提升;先進運輸組織模式廣泛推廣,道路貨運比較優勢得到有效發揮;「互聯網+貨運」新業態不斷湧現,資源集約利用效率穩步提高。

  二、主要任務

  (一)減輕道路貨運經營負擔。

  1.簡化車輛檢驗與檢測。推進營業性貨運車輛安全技術檢驗和綜合性能檢測依法合併,減少重複檢測、重複收費,減輕檢驗檢測費用負擔。嚴格落實取消營業性貨運車輛二級維護強制上線檢測,由經營者以確保車輛安全性能為前提,自主確定二級維護週期,自行組織車輛維護。(交通運輸部、公安部、質檢總局負責)。

  2.便利異地年審和考覈。加快實現道路普通貨運車輛異地年審和駕駛員異地考覈。制定普通貨運車輛異地年審規範和流程,優化審驗服務。推進全國道路運政信息系統聯網應用,建立與公安部門信息系統的共享聯動機制。推動道路普通貨運駕駛員基本信息、違法信息、信用信息等全國共享,實現證件轉籍、信用考覈等事項異地辦理。鼓勵開展道路貨運駕駛員網路遠程繼續教育。(交通運輸部、公安部負責)

  3.完善城市物流配送體系。以中心城市為重點,推動建立「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負責需求管理和運力調控、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負責通行管控」的協同工作機制。加強城市配送車輛技術管理,對於符合標準的新能源配送車輛給予通行便利。支持在城市周邊統籌佈局規劃和建設一批具有干支銜接功能並組織開展共同配送的大型公共貨運配送綜合體,同步優化城市內末端共同配送節點。組織開展城市綠色貨運配送試點。(交通運輸部、公安部、工業和信息化部負責)

  4.規範大件運輸許可管理。推進跨省大件運輸並聯許可全國聯網,由起運地省份統一受理,沿途省份限時並聯審批,一地辦證、全線通行。(交通運輸部負責)

  5.優化收費公路通行費政策。在具備條件的省份和路段,組織開展高速公路分時段差異化收費試點。推廣貨車使用電子不停車收費系統(ETC)非現金支付方式,省級人民政府可根據本地區實際,對使用ETC非現金支付卡並符合相關要求的貨運車輛給予適當通行費優惠。嚴格執行鮮活農產品運輸「綠色通道」政策,免收整車合法裝載運輸鮮活農產品車輛通行費。(交通運輸部負責)

  6.優化交通運輸業增值稅發票管理。完善交通運輸業個體納稅人異地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管理制度。落實收費公路通行費增值稅發票開具工作實施方案,建立全國統一的收費公路通行費增值稅發票服務平臺系統,完成部、省兩級收費公路聯網收費系統改造,依託平臺開具高速公路通行費增值稅電子發票。(交通運輸部、財政部、稅務總局負責)

  7.推動取消部分許可審批事項。落實國務院有關「放管服」改革要求,精簡道路貨運行政許可事項,研究推動取消道路貨運站場經營許可、外商投資道路運輸業立項審批、總質量4.5噸及以下普通貨運車輛道路運輸證和駕駛員從業資格證,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保險機制等,加強事中事後監管。(交通運輸部負責)

  8.改進危險貨物運輸管理。督促各地取消危險貨物道路運輸駕駛員異地從業資格證轉籍要求。在嚴格加強危險貨物運輸安全管理基礎上,穩步實施限量瓶裝氮氣、二氧化碳等低危氣體道路運輸豁免制度。(交通運輸部負責)

  (二)促進貨運行業創新發展。

  9.持續推進貨運車輛技術升級。深化車輛運輸車治理工作,2018年6月全面完成治理目標。制定出臺超長平板半掛車、液體危險貨物罐車專項治理方案,分階段合理設置更新淘汰過渡期。推進低水平非標車型車輛更新改造,加快淘汰落後運能。加快中置軸汽車列車等先進車型推廣應用,完善制度標準。鼓勵各地創新政策措施,推廣標準化、廂式化、輕量化、清潔能源貨運車輛。(交通運輸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財政部負責)

  10.大力推動運輸組織模式創新。鼓勵和引導傳統道路貨運企業主動適應並融入多式聯運發展大局,調整優化經營結構,積極拓展短途接駁運輸服務。支持道路貨運企業加強與鐵路相關企業戰略合作,共同開發多式聯運服務產品,探索發展馱背運輸、公鐵兩用掛車甩掛運輸等新模式。大力發展公路甩掛運輸,廣泛推廣網路化、企業聯盟、干支銜接等甩掛模式,支持創新「掛車池」服務、掛車租賃、長途接駁甩掛等新模式。大力支持發展城市共同配送,促進干支無縫銜接和集約化組織。(交通運輸部、公安部、國家發展改革委負責)

  11.鼓勵創新「互聯網+」貨運新業態。依託互聯網、物聯網、大數據、雲計算等先進信息技術,大力發展「互聯網+」車貨匹配、「互聯網+」專線整合、「互聯網+」園區鏈接、「互聯網+」共同配送、「互聯網+」車輛租賃、「互聯網+」大車隊管理等新模式、新業態,按照「鼓勵創新、包容審慎」的監管原則,及時調整制度政策,推動道路貨運新舊業態加快融合發展,不斷提高市場組織化程度。鼓勵支持道路貨運企業積極參與智能運輸、智慧物流等各類試點示範。(交通運輸部、國家發展改革委負責)

  12.規範培育現代物流市場新主體。鼓勵道路貨運企業通過組織創新、技術創新等做大做強,加快向多式聯運經營人、現代物流服務商轉型發展。深入推進無車承運人試點工作,提升無車承運人資源整合能力,強化全程運輸責任,組織試點政策評估和制度研究,制定出臺無車承運人管理辦法和運營服務規範。鼓勵中小貨運企業聯盟發展,支持以資產重組、資源共享等為紐帶組建聯盟實體,引導創新企業聯盟組織模式和運行機制。(交通運輸部負責)

  (三)維護公平競爭市場環境。

  13.嚴格落實治超全國統一標準。督促各地嚴格落實全國治理貨運車輛非法改裝和超限超載運輸認定標準和處罰標準,編製貨車非法改裝和超限超載處罰清單,明確處罰事項和標準,規範執法自由裁量權。各級治理車輛超限超載工作領導小組要定期組織開展治超督導檢查,確保全國各地治超執法標準統一。健全完善全國統一領導、地方政府負責、部門指導協調、各方聯合行動的工作機制,強化地方政府主體責任,明確執法人員、執法裝備配備標準,統一規範執法流程和規則。(交通運輸部、公安部、工業和信息化部負責)

  14.規範公路貨運執法行為。依託公路超限檢測站,推進將由公路管理機構負責監督消除違法行為、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單獨實施處罰記分的治超聯合執法模式常態化、制度化。堅持固定執法與流動檢測相結合,積極推行公路路政部門與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聯合執法,進一步規範聯合執法工作流程,規範車輛攔截和貨物卸載管理。加強重點貨運源頭監管,落實「一超四罰」措施,推廣高速公路入口稱重勸返模式。調整優化國省幹線公路超限檢測站點佈局。推廣應用不停車稱重檢測系統。健全公路執法監督舉報平臺,強化12328交通運輸服務監督電話投訴舉報功能,鼓勵社會各方監督。(交通運輸部、公安部負責)

  15.合理引導市場預期。保持超限超載治理工作的延續性,合理確定過渡期和實施步驟。完善公路貨運統計監測體系,有效整合社會大數據平臺,加強市場運行動態跟蹤和量化分析,定期發布市場供需狀況,引導經營業戶理性進入市場。(交通運輸部負責)

  16.強化行業誠信監管。依託全國交通運輸信用信息共享平臺,推進貨運源頭單位、運輸企業、貨運車輛、從業人員相關數據信息與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的交換與共享,將企業誠信信息通過「信用交通」「信用中國」網站和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進行公示。建立完善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制度,對嚴重失信的經營主體,要依法依規加大定向監管力度,在市場准入、政策給予等方面予以限制。鼓勵企業自行發布服務標準和信用承諾。研究推行對超限超載貨運車輛保險費率上浮制度。(交通運輸部、國家發展改革委、保監會負責)

  (四)改善從業人員生產經營條件。

  17.改善公路行車停宿條件。地方政府要組織多部門聯合行動,在高速公路服務區和貨運站場等重點區域,嚴厲打擊盜搶車貨和偷油等違法犯罪行為,列入社會治安綜合治理重要任務,優化貨車通行治安環境。鼓勵有條件的省份進一步加大資金支持,創新機制並積極引導社會資本參與,在高速公路服務區、貨運樞紐(物流園區)或其他公路沿線建設「司機之家」,為貨車司機提供價格適宜的停車、住宿、餐飲、車輛維修保養、無線上網等服務,創建司機休息和放鬆的良好空間。(交通運輸部、公安部負責)

  18.強化從業人員社會保障。有序擴大從業人員社保覆蓋面,道路貨運企業應依法與貨車司機簽訂勞動合同並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研究推進從業人員在各項社會保險中優先參加工傷保險,根據貨車司機的職業特點和道路貨運企業用工方式,研究完善工傷保險參保繳費政策,不斷提升工傷認定和勞動能力鑒定工作效率,提高工傷保險管理服務水平。研究探索道路貨運互助保險機制。道路貨運經營者應當按照《勞動法》有關規定合理安排貨車司機工作量,保證法定休息時間。(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交通運輸部、保監會負責)

  19.加強貨車司機職業教育。鼓勵校企合作,建立大型貨車駕駛人訂單式培養機制。鼓勵各地因地制宜研究制定優惠政策,引導符合有關條件的生源參加大型貨車職業教育,逐步緩解職業貨車司機日趨短缺的矛盾。(交通運輸部、公安部、財政部、教育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負責)

  20.發揮工會和行業協會作用。研究推進道路貨運從業人員工會建設,採取多種形式吸引貨車司機加入工會組織,正確行使民主參與和行業監督權利。依託工會組織開展愛崗敬業楷模、感動交通人物等優秀從業人員典型選樹活動。推動行業協會和產業工會定期開展貨運企業營商環境、貨車司機經營狀態、行業發展公眾滿意度等社會調查,及時向有關部門反饋意見建議。組織開展貨車司機安全節能駕駛技能競賽,廣泛開展專業培訓、法制教育、技術推廣、評優評先等工作,開展多種形式的關愛貨車司機活動。鼓勵依託行業協會、工會組織依法設立貨車司機公益基金,為有困難的貨車司機提供經濟援助。支持行業協會、工會組織為貨車司機等提供公益性法律援助,引導貨車司機依法維權,理性反映訴求。(全國總工會、交通運輸部負責)

  (五)強化行業穩控綜合治理。

  21.加強維穩形勢監測分析。強化地方政府主體責任,建立健全交通運輸、公安、維穩、網信、信訪等多部門參與的協調聯動機制,利用現代信息技術和大數據手段,進一步強化網路輿情監測,跟蹤瞭解行業動態和各方訴求,及時溝通信息,做好分析研判和會商,有針對性採取措施,有效化解和疏導矛盾,及時做好不穩定情況的防範、排查和應對處置工作。(交通運輸部、公安部、中央維穩辦、中央網信辦、國家信訪局負責)

  22.做好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進一步健全分級分層的道路貨運社會穩定事件應急處置預案和工作機制,切實強化上下聯動和多方協同,確保第一時間快速反應、及時穩妥處置,最大限度維護道路貨運市場穩定。(交通運輸部、中央維穩辦、公安部、中央網信辦、國家信訪局負責)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在全國現代物流工作部際聯席會議框架下,針對道路貨運發展中的重大問題,定期分析研究、及時協調解決。重點加強對2018年底前促進道路貨運行業降本減負10件實事的督導檢查,及時開展績效評估。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加強對道路貨運行業健康穩定發展工作的領導,建立健全政府主導、部門協同的長效工作機制,因地制宜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同時,要加強對擬出臺重大政策影響的評估,制定應對預案。引導主流媒體加強正面宣傳,為行業健康穩定發展營造良好社會輿論氛圍。(國務院有關部門)

  (二)深化體制機制改革。創新推進交通運輸行業綜合執法改革,健全完善公路超限超載長效治理機制。加強基層「執法隊伍職業化、執法站所標準化、執法行為規範化」建設,建立執法督導考評機制,嚴格執法監督檢查。完善法規制度,規範引導新業態、新模式有序發展。充分利用大數據和信息化手段,加強事中事後精準化監管,有效促進行業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交通運輸部、公安部負責)

  (三)強化政策支持。利用現有政策渠道,對通用集散型貨運樞紐(物流園區)等基礎設施建設投資予以支持。研究制定道路貨運領域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的政策舉措,引導帶動更多社會資金投入。鼓勵地方各級政府加強對道路貨運基礎設施、公共信息平臺、治超科技手段建設以及貨運司機社會保障、職業培訓等公共服務方面的財政投入。支持城市人民政府統籌規劃並投資建設城市共同配送中心及配套公共節點設施。(交通運輸部、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負責)

  (四)強化基層黨組織保障作用。引導和支持道路貨運企業加強基層黨組織建設,不斷擴大企業基層黨組織的覆蓋面。引導個體經營業戶中的黨員,依託個體勞動者協會等組織,採取多種形式健全黨組織,加強黨的建設,充分發揮道路貨運行業生產一線黨員的先鋒模範作用,鼓勵各地組織開展黨員司機掛牌上崗、崗位示範及優秀黨員司機評選等活動。(國務院有關部門)

  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道路貨運行業健康穩定發展工作,按照本行動計劃的任務分工和時限要求,明確責任主體和路線圖,加強統籌協調和跟蹤督導,確保各項工作任務落到實處,重大問題和情況及時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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