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9日,泰國一名女網友在社交網絡上憤憤不平地爆料,稱她昨天從曼谷廊曼機場乘坐飛機到清邁機場,當下機後去領行李時,發現行李箱損壞嚴重,輪子都掉了,而航空公司的工作人員表示按規定給她賠償500泰銖(約106元人民幣),但遭到了她的拒絕。

  該女網友表示:“航空公司的員工是說我沒有購買相關保險,所以最高的賠償標準就是500泰銖,當我表示不接受這樣的賠償方案時,她們是叫我可以按程序去投訴,我覺得錢都是小事,但感覺服務態度真不行......”

  事情經新聞媒體報道後,引來了衆多網友的熱議,很多人都站在了女網友這邊而指責航空公司,但也有不少人表示:“也許雙方存在有誤會,誰都不願意讓行李箱損壞,但事情發生後,航空公司也第一時間給出了賠償方案,而這個是廉價的行李箱,價格也就是幾百泰銖,並且行李箱內的物品也沒有損壞,所以賠償標準應該算是在合理的範圍之內,不然你還想要坑航空公司一筆啊?當然在這過程中,航空公司在服務方面是否存在問題,那是另當別論了......”

  針對此事,賠償500泰銖,大家又認爲是否合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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