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駐泰國代表童振源機要祕書林子揚的聘用資格,外交部今天(20日)上午回應表示,根據相關法規,駐外聘用人員目前並未規定只能在駐地聘用,也就是說,可以在國內聘用後外派;至於林子揚的薪資待遇,外交部指出,是依照行政院核定的「外交部諮議聘用人員聘用計畫書」,外館聘用人員駐外期間月酬標準,比照薦任三等祕書等級人員的薪俸、地域加給及房租補助費。

立委管碧玲女婿林子揚擔任駐泰代表機要祕書引發爭議,外交部已強調進用符合相關規定,但後來又有評論表示這類職務必須在當地聘用。

外交部發言人李憲章對此回應指出,諮議的聘用不限於當地,也可以在國內聘用後外派駐館,他說:『(原音)這方面我們尊重特任大使他找他熟悉、跟他互動很好,也了解他的個性、行事風格各方面等,從國內聘任他認為合適的人選到海外擔任諮議的工作,這我們完全尊重大使的決定。』

李憲章再度強調,林子揚的聘用是根據「駐外機構組織通則」及「聘用人員聘用條例」等相關法規處理;他並重申,以機要性質任用的諮議,必須與館長同進退,一旦館長卸任,諮議也要離開這個職務。

另一方面,有關媒體報導的「川裝費」、「子女教育補助費」,外交部表示,林子揚及其眷屬到目前為止都沒有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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