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時報【劉馥瑜╱臺北報導】

富味鄉昨(2)日公告,該公司自主查覈發現外銷芝麻油品申請沖退進口關稅,有計算錯誤之情事,於調查前主動向財政部關務署陳報,表明願繳回溢沖退之稅款,惟處分機關除分批追徵所溢沖退稅款新臺幣61,302,143元外,並處罰鍰共計新臺幣130,844,216元。富味鄉上訴最高法院,昨日遭駁回。

富味鄉說明,該案相關行政訴訟案件共5件,第一審皆遭臺北高等行政法院駁回,並經最高行政法院判決,原判決廢棄,發回臺北高等行政法院。部份發回更審之案件,復經臺北高等行政法院駁回,並已於法定期間內提起上訴,由最高行政法院審理。

富味鄉指出,其中一件上訴案件(涉案金額為:追徵溢沖退稅款新臺幣11,384,349元,並處罰鍰新臺幣22,768,698元),該公司昨日收到最高行政法院裁判主文通知,上訴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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