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時報【李忠一╱宜蘭報導】

宜蘭縣政府日前才完成新任國中小校長遴選,但頭城鎮大里國小的遴選委員尤瑞傑,因具鎮民代表身分,宜蘭縣教師工會認為《地方制度法》訂有民代不宜兼任校長遴選委員,應重辦遴選。宜蘭縣教育處將重新辦理遴選,結果預計在7月27日前出爐。

雖然大里國小校長將重新遴選,不過,因是由南屏國小學務主任鄭適慶同額遴選,預料新任校長仍是鄭適慶,鄭適慶表示,如果縣府覺得不妥而重啟遴選,他會尊重程序配合。

宜蘭縣教師工會昨發聲明指出,《教育基本法》訂有教育應本中立原則,《地方制度法》中也明確表明「地方民意代表不宜兼任各地校長遴選委員會或地方教育審議委員會之委員」,質疑地方民代擔任校長遴選委員,遴選結果是否有效?

6月30日遴選作業共審查興中國中、七賢國小、大里國小等3所學校,但大里國小校長遴選中,家長代表具有民意代表身分,「恐未盡周全」,因此將擇期辦理大里國小校長遴選作業。

至於為何會有民代擔任遴選委員?縣府教育處表示,事先都有告知學校名單中不能有民意代表,可能學校沒有注意,以致遴選委員組成有瑕疵。

「我是代表,但我更是家長!」頭城鎮代會副主席尤瑞傑說,當初他也是家長互推後成為遴選委員,那是否民代連家長會也不能參加?他認為,整件事被弄得很複雜化,也完全沒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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