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銀的政策讓其成為避稅天堂瑞士銀行由於對客戶資料保密的做法,受到了很多人的歡迎。但是同時,這樣的做法也讓很多意欲避稅者找到了門徑。世界各國施壓瑞銀,已開先例許多國家已經在這一問題上對瑞士銀行施壓。美國曾經以強硬的態度要求瑞士銀行提供一些客戶的資料,最後也獲得成功。繼續保持本色,還是開放資料瑞士銀行應該繼續保持本色,儘可能對客戶的資料保密?還是積極配合各國,必要情況下出示自己客戶的相關資料配合調查?

瑞士的政策讓其成為避稅天堂瑞士銀行由於對客戶資料保密的做法,受到了很多人的歡迎。但是同時,這樣的做法也讓很多意欲避稅者找到了門徑。因此,瑞士也有了「避稅天堂」的說法。各國政府對此頭疼不已,瑞士之所以成為「避稅天堂」,與其1934年頒布實施的銀行保密法直接相關。[我來說兩句]

保密的法律被奉為瑞士「鎮國之寶」瑞士銀行的保密制度產生於1713年,已沿用了近3個世紀。1934年,瑞士立法維護銀行保密,認定泄露客戶信息屬於違法行為。這也滋生了世界最大的避稅地區。有人這樣描述這種制度:「自從你踏入銀行的那刻,你與銀行發生的一切行為都是你的祕密。……只要你沒有觸犯法律,這些祕密會爛在銀行裏。」正是這項嚴格保護客戶隱私的法律,使瑞士銀行得以吸收各地的巨額資產,一舉成為世界上吸收離岸財富最多的國家,這項法律也由此被奉為瑞士的「鎮國之寶」。[詳細]幫助隱藏財產被指責為「避稅天堂」然而,鬥轉星移,時過境遷。銀行保密制度給瑞士帶來富足的同時,也增添了「煩惱」。瑞士銀行二戰中和納粹德國進行黃金交易、戰後拒絕歸還被迫害的猶太人存款,被指忽視倫理道德;因吸納多國政要來路不明的錢,被指為貪官污吏洗黑錢,成為所謂的「黑金天堂」。據統計,如今全世界7萬億美元離岸財富中有約三分之一存放於瑞士銀行。富人隱藏財產勢必造成偷稅漏稅現象,瑞士也因此被指責為「避稅天堂」。[詳細]曾經實行過匿名賬戶,後來被取消「銀行保密法」規定,瑞士銀行一律實行密碼制,為儲戶絕對保密。銀行辦理祕密存款業務的只限於2至3名高級職員,禁止其他工作人員插手過問。對於泄露存款機密的人的懲罰也非常嚴厲,監禁6個月和罰款2萬瑞士法郎或更重的處罰。該法還規定,任何外國人和外國政府,甚至包括瑞士的國家元首和政府首腦以及法院等,都無權干涉、調查和處理任何個人在瑞士銀行的存款,除非有證據證明該存款人有犯罪行為(但是在調查的一些階段這無疑是比較困難的)。當你踏入銀行的那刻起,你與銀行發生的一切行為都是你的祕密,哪怕你最終沒開戶。如果你取消了在這裡的賬戶,你的一切信息仍然是個謎。瑞士銀行還出現過匿名存款的狀況。不過1987年以後匿名賬戶就消失了。[詳細]世界各國施壓瑞銀,已開先例許多國家已經在這一問題上對瑞士銀行施壓。美國曾經以強硬的態度要求瑞士銀行提供一些客戶的資料,最後也獲得成功。長期以來,瑞士銀行的保密制度一直飽受爭議。因為這一制度,一些批評家曾指出這是因為騙子,逃稅者和獨裁者支付了豐厚的服務費。[我來說兩句]

美國率先向瑞銀集團發難2008年5月,美國首次向瑞銀集團發難,先後指控該銀行多名高管幫助美國客戶逃稅。瑞銀集團今年2月與美方達成協議,同意支付7.8億美元巨額罰款並提供250名美國客戶資料,以避免受到刑事訴訟。但美國稅務部門隨即提出新的要求,要求瑞銀集團向美方提供其5.2萬個美國客戶的名單,但遭到瑞銀和瑞士政府抵制。隨後,雙方展開談判。為了避免與美國這個超級大國惹上官司,瑞銀集團最終選擇了斷臂求生。美國和瑞士政府後來宣佈,兩國在華盛頓正式簽署協議。根據協議,瑞銀集團將在一年內向美國國稅局提供4450名美國客戶的名單,因為美方認為這些人涉嫌在瑞士開設祕密賬戶以逃避納稅。保密法不再「牢不可破」2008年爆發國際金融危機後,瑞士這個「避稅天堂」便成了眾矢之的,一些財政拮据的西方大國紛紛向它施加強大壓力,不但索要本國匿名存款人資料,而且還要求代為扣繳過去多年以及未來的應納稅款。瑞士最後被迫做出妥協讓步,向美國政府提供客戶信息已表明,瑞士銀行保密法已不再「牢不可破」。其它一些國家也紛紛效仿也有其它一些國家對這一問題非常關注,採取了一些手段,但是較美國溫和的多。2011年8月24日英國同瑞士正式簽署協議,由瑞士銀行代扣所有英國客戶的存款所得稅,估計稅款總額達50億英鎊。由於急著要錢,英國不再堅持瑞士銀行必須提供存款人資料的要求。在此之前,德國同瑞士也簽署了類似和解協議,追繳回大約28億美元稅款,但瑞士同樣不向德國提供客戶信息。瑞士當時與包括美國、法國、英國、荷蘭、盧森堡、波蘭、卡達、墨西哥等在內的12個國家進行著避免雙重徵稅協議的談判。而俄羅斯也努力使瑞士方面公開信息及向俄政府提交俄羅斯富人在瑞士銀行的帳戶信息,並最終達成協議。繼續保持本色,還是開放資料瑞士銀行應該繼續保持本色,儘可能對客戶的資料保密?還是積極配合各國,必要情況下出示自己客戶的相關資料配合調查?已經被撕開了一個口子的保密制度如何持續下去?其實,如果有充分的證據證明一些人可能涉及金融犯罪或轉移犯罪資金,那麼在必要時公佈一些資料也是可行的。雖然瑞士銀行業也有這樣的規定,但是有時顯得不夠靈活。[我來說兩句]

有相關規定,但是欠缺靈活性2000年,瑞士曾做過一個民意調查,1/3的人認為瑞士銀行保密制度只為富人和姦商提供好處,10%的人希望徹底廢除該制度。他們認為,偷稅漏稅已經不是簡單的財政問題,而是一種嚴重的犯罪行為。簡言之,原有的規定要求已經不能適應需求,例如如果因為遺產或離婚需要進行法律程序,保密法依舊為儲戶保密。原告首先要出示賬戶是否存在的證據,只有證據認定後,法院才能動用銀行的某些數據,但還是要最大限度地保護儲戶的機密。在稅務欺詐的案件中,法庭可以破除銀行保密制度,並且能配合外國政府的請求提供司法協助。但如果只是簡單的逃稅行為,則不提供司法協助,因為瑞士的稅收體系基於自行申報的原則。瑞士銀行業的結果將會如何?有關專家認為,瑞士銀行保密法一旦不保,將會出現大量資金轉存其他國家的現象,銀行業對瑞士GDP的貢獻率也將下降到6%~7%。那時,瑞士的經濟形勢也會急轉直下。據報道,由於害怕被美國政府追究逃稅,瑞士銀行一些大客戶已提走了大量款項。瑞士銀行最近發布的公告顯示,僅2008年第四季度,客戶就從該銀行撤資858億瑞士法郎。嚴陣以待的瑞士銀行界也在抱怨外界的巨大壓力,到底最後結局會怎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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