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權還是原作者的,你的行為是複製,如果沒有作者授權,那麼可以判定為剽竊或者盜版。如果用於商業行為,那更為盜版無疑。就如書籍盜版是一個道理。至於園林建築,和攝影作品盜版還不一樣。但是如果沒有別人的同意或者授權,你擅自發表也屬於侵權。就如你拍了美女,沒人家同意,你侵犯人家的肖像權。不過,在實際操作中,很少有人或者單位因為你拍了人家所屬的建築影像發表了去告你侵權。除非人家還處於保密階段,因為你擅自發表泄密給人家造成了損失。


拍攝者只有擁有這張照片的權利,但沒有商用或出售的權利,因為他沒有被攝對象的肖像權或物權,不能把照片的所有權益都歸結到攝影師。

典型的例子是照相館不能把客戶的照片掛在櫥窗上,更別說出售了。然後現實中,客戶的權益屢遭侵犯。


謝謝邀請。個人覺得拍攝作品的版權是拍攝者的,這也是知識產權那。


這個問題不好回答,也可以說很難回答,處處是坑。


我的理解是:版權是原拍攝者的,沒經原拍攝者同意,不管用什麼方法對原作進行"複製″並使用,均屬侵權。


不一定有 需要有創作成分的拍攝纔有版權 否則你把人家公司的logo拍下來 難道就有這個logo的版權了?


小偷翻牆很辛苦,偷的財物所有權歸小偷所有?


別人的原創,版權當然屬於別人的。自己把它拍下來,肯定沒有版權,屬於侵權。版權屬於原創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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