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訊 記者楊亮 “ 奔馳女車主坐發動機蓋上哭訴維權”引發輿論熱議,珠海市香洲區人民法院今日在官方微信撰文披露,該院通過巡回法庭公開審理了一起奔馳車發動機因進水受損的案件,將擇期宣判。

  通稿稱,香洲法院在獅山巡回法庭公開審理一件因奔馳車發動機進水受損而引發的財產保險合同糾紛案件,共有20餘名社區居民到場旁聽。

  庭審中,原告奔馳車主表示,其奔馳車在暴雨中發動機進水,因暴雨造成被保險機動車的直接損失,不屬於免除保險人責任的範圍,因此主張被告保險公司承擔車輛損失。

  被告保險公司則答辯稱,發動機進水後導致的發動機損壞屬於約定的免責範圍,被告已在保險合同中對該免責條款進行了加黑加粗,履行了提示和說明義務,原告也未購買發動機涉水損失險,因此被告不應承擔責任。

  承辦法官在查清事實的基礎上,當庭組織雙方當事人進行調解,由於雙方當事人意見分歧較大,未能當庭達成一致意見。該案將擇期宣判。

  承辦法官表示,珠海是沿海城市,颱風、暴雨天氣比較常見,車輛發動機進水受損案件易發多發,市民在爲機動車投保和理賠時務必全面瞭解投保險種的保險範圍、保險限額和免責範圍,並仔細閱讀約定的免責條款、賠償處理條款,在事故發生後,立即報警同時向保險公司報案,並採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減少機動車損失,如積極協助交警部門進行事故責任認定、協助保險公司覈定損失、及時將車輛開往或拖至安全地帶等。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