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愚蠢和沒有道義擔當的民族是沒有希望的——從人間慘劇「一屍兩命」說起  公元2007年11月 21日,北京市朝陽醫院京西分院,一個尋求醫院救治的孕婦,生命垂危之際,由於家屬不簽字,醫生無權做手術,結果本可挽救的產婦在30多名醫生(還有好多病友及其家屬、警察等)面前生生離去。這是一幕能夠揪痛所有人心的人間慘劇——「一屍兩命」。    事實很清楚,家屬「肖志軍」在簽字問題上做出了錯誤的決定,有不可推卸的責任;醫院遵守了醫療法規的規定,屬於無責任方。    難道事情就這麼簡單嗎?!——決不是!    客觀地說,醫院和醫生有能力阻止卻受制於所謂的醫療法律法規未能阻止而是眼睜睜地看著這幕慘劇在眼前發生,這在良知和道義上是說不過去的。因此,我認為,醫院和所有在場的人也具有不可推卸的責任。當然,這種責任主要不是法律意義上的,而是「道義」上的。    通觀此事件,有一個我們不容忽視的事實是,病人和家屬都是文化程度很低的人(肖志軍為初中文化),且是經濟極為貧困的人(來醫院時只帶了100元錢!)。這樣的人來到北京市朝陽醫院京西分院這樣的大醫院,面對各種現代化的醫療設施和昂貴的醫藥,在患者作為弱者的醫患矛盾不時見於媒體的今天,他們的第一反應必然是:走錯門了。我認為,這是家屬肖志軍拒絕在手術單上簽字的最主要的客觀原因——儘管有醫院免費醫療和病友承諾給他一萬元。不難想到,在金錢決定一切的當今社會,讓一個遭遇了極其特殊的危機情況的普通人在舉目無親的情況下獨立做出正確的、合理的決定,是很困難的。特別是,肖志軍和孕婦根本沒有意識到病情嚴重到危及生命的程度(他們僅僅當成普通「感冒」),且認為預產期尚未到,並不需要剖腹手術。總之,孕婦及其家屬在客觀上沒有能力預見到悲劇的後果。後來,在事態發展到最危急的關頭——孕婦失去意識、生命垂危之時,家屬肖志軍已經徹底喪失了做出正確的、合理的決定的能力。——悲劇,就在這種情況下發生了。    一面是家屬的愚昧和固執——其實是在巨大的危機面前昏了頭(在這種特殊情況下,所謂精神科醫生甚至警察給肖志軍作的精神鑒定明顯是有問題的),一面是手術必須有家屬簽字的明確的醫療法規,在人命關天、孕婦和胎兒生死攸關之際,那麼,作為醫院和醫生,甚至其他人就徹底束手無策了嗎?!    不!人們並不是徹底地束手無策,不客氣地說,是人們的愚蠢、迂腐、麻木、冷血和缺乏道義擔當直接地製造了這幕悲劇!——在場的每一個人,都難逃良心的譴責!——何以如此血口噴人?    一、 如果醫院院長是個有道義擔當的人,在這種特殊情況下,他滿可以「將在外,君命有所不受」,毅然決定為病人實施手術;——如是,在現代醫療條件下,則這一悲劇斷不會發生。    二、 退一步說,如果院長有智慧,他應該現場請旁觀病友及其家屬或醫生們簽字證明,並在錄像條件下實施救治;甚至其他人也可以做這樣的提議和呼籲——這是最佳選擇,應該相信,在當時的情況下,這是有可能的;這可作為將來可能發生的醫患糾紛的法律憑證。    三、 下策,如果有一個人一掌將肖志軍打暈,使他暫時喪失行為能力,並宣佈自己承擔一切責任,在場的人們也可能會認可的,手術也應該能夠進行;——這需要智慧和道義擔當,非一般人能夠做到,但在特殊情況下,是需要人們具有這種道義擔當的。(我自己認為,如果我在場,在呼籲眾人簽名無果的前提下,就極有可能採取這一極端行為)。    四、 ……    五、 ……    事實上,人們有可選擇的餘地還有很多,可是,愚蠢、迂腐、冷血、沒有道義擔當的人們放棄了選擇,——兩條活生生的生命就在眾目睽睽之下終結了!    什麼也別說了!——一個愚蠢和沒有道義擔當的民族是沒有希望的!!!    2007,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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