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宿舍爭議 教育部:應由北市認定

國民黨新北市長參選人侯友宜陷入文化大學宿舍爭議,教育部次長林騰蛟今天表示,原則上只要是學校使用的設施包含宿舍,教育部都可以稱為「教育設施」。不過大羣館土地究竟能不能根據臺北市土管條例認定作為宿舍使用,還是必須由臺北市政府來認定。(李人嶽報導)


國民黨新北市長參選人侯友宜陷入文化大學宿舍爭議,週一也成為立法院焦點,教育部次長林騰蛟表示,從教育相關法規而言,文字上並沒有「教育設施」的明確定義,原則上只要是學校使用的設施,教育部都可稱作是「教育設施」。所以經認定為合格的學生宿舍,當然也可以認定是「教育設施」。


不過大羣館是否符合臺北市土管條例所稱的教育設施,能不能做為學生宿舍?還是要由臺北市政府來認定。林騰蛟:『臺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理條例」第7條所指的「教育設施」,符合住二特使用分區的部分,因大羣館是屬於文化大學的宿舍,是否符合臺北市土管條例所稱的「教育設施」,基本上應該由臺北市政府做一個認定。』


林騰蛟在面對立委黃國昌等人的質詢時並指出,學校牀位宿舍的供給情況也列為補助的指標,如果北市府認定大羣館不是做為學生宿舍使用,420個牀位因此被撤銷或解約,當然會影響往後教育部補助核配的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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