怪手,挖土機,施工,工地(圖/達志影像/美聯社)

▲羅姓夫婦將尖石鄉義興部落2甲地濫墾,為了開發成露營區。(圖/達志影像/美聯社)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新竹縣1對羅姓夫婦找人頭登記土地所有權,但是卻違法開發尖石鄉義興部落的2甲林地,想要用來做為露營區,結果遭人檢舉。新竹地檢署21日依違反水土保持計畫法等罪嫌將2人起訴,並建請法官從重量刑。

起訴書指出,羅姓夫婦將義興段的原住民保留地土地登記在張男名下,還找來工人來開挖整地,準備做為露營區來使用,不過該區為山地保育區,是林業用地,因此在整地之前應該要擬水土保持計畫,並送縣府核可後才能開發,但他們卻從2016年11月起開始開挖,直到隔年8月才被檢舉查獲。

檢警接獲消息後前往勘查,發現該區土地的邊坡裸露,甚至出現巖盤露出情形,邊坡的坡面還有沖蝕溝,坡腳有土壤沖蝕淤積及沖蝕溝情形,已是水土流失的狀況。檢方調查發現,被告登記在別人名下,且未依規定開挖整地,影響到大自然生態、水源涵養及國土保育,且在開發期間,屢次經新竹縣政府及尖石鄉公所制止卻照樣執行,這樣的破壞非短期內可恢復的,相當可惡。

承辦檢察官許大偉指出,近年來許多露營業者近視短利,強調360 度無遮蔽星空,不顧大自然環境,以大型怪手等機具進行破壞,並大量購原住民保留地再借名登記,幹擾原鄉生活環境與自然生態;且違法業者常因行政機關執法不力、罰則太輕,以及法院判決過輕得易科罰金,認為有暴利可圖,因此這樣的事屢禁不止,建請法官從重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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