魯網淄博4月11日訊(記者 齊徵)近日,記者從中國銀監會山東監管局官網獲悉,山東銀保監局發佈了對齊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張店支行、桓臺支行的行政處罰決定書(魯銀監)罰字〔2019〕28號、(魯銀監)罰字〔2019〕27號、(魯銀監)罰字〔2019〕26號。

據瞭解,齊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辦理商業承兌匯票貼現業務存在存貸掛鉤等問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條,對齊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罰款20萬元。

齊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張店支行存在未按規定審查貿易背景真實性等問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條,對齊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張店支行罰款50萬元。

齊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桓臺支行存在未按監管要求監測貸款資金用途等問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條,對齊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桓臺支行罰款20萬元。

公開資料顯示,齊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成立於1997年8月28日,註冊地址位於淄博市張店區中心路105號,該行法定代表人爲杲傳勇。齊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張店支行成立於1998年9月8日,註冊地址位於山東省淄博市張店區中心路130號,該行負責人爲路紅軍。齊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桓臺支行成立於2002年1月4日,註冊地址位於山東省淄博市桓臺縣東嶽路南首,該行負責人爲張娣。

作者:齊徵

聲明:該文觀點僅代表作者本人,搜狐號系信息發佈平臺,搜狐僅提供信息存儲空間服務。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