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楊會不會受到處罰,我不知道,這也是我決定不了的。但我可以向大家描述這件事情的經過。

361度是亞奧理事會的贊助商,也是本屆雅加達亞運會服裝贊助商。此外,361度也是中國游泳隊贊助商,並單獨簽下了孫楊。但在類似奧運會、亞運會這樣的綜合性運動會上,中國代表團向來都有自己的領獎服贊助商。雅加達亞運會,中國代表團領獎服贊助商為安踏。從合同上來說,361度的logo能出現在比賽服裝的泳褲、泳帽上,而安踏獨家包攬了中國體育代表團的出場服和領獎服。

孫楊之所以能夠身穿361度的領獎服站在領獎台上,這多數是因為私下孫楊以及贊助商與安踏已經有過協議,不然中國游泳隊不會在亞運會上出現這種低級失誤。這其中很有可能涉及到孫楊與361的合同、361與中國游泳隊的合同、中國游泳隊與安踏合同,情況比較複雜。

這件事說到底其實是贊助商之間的博弈,孫楊與中國游泳隊作為乙方,他們更多的是處於被動狀態。


如果不出意外,孫楊應該會被處罰。但是考慮到大白楊超旺的人氣 ,估計最終孫楊發個致歉聲明,然後國家隊象徵性的處罰一下就過去了。

本來孫楊因為要求重新升旗,人氣爆棚。但領獎的時候穿著自己代言品牌,而不穿國家隊贊助商品牌的衣服,又把自己弄進了輿論漩渦。大家肯定把他拿來和寧澤濤對比,當年寧澤濤不就是因為代言問題被逐出國家隊嘛。

孫楊這種行為可以說有點赤裸裸的違背規則,畢竟國家隊的官方贊助商付出了大筆金錢,總有些把個人利益放在集體利益之上的感覺。

如今這件事被放在聚光燈下,加上前有寧澤濤的例子,所以孫楊的處罰肯定是跑不了的。接下來就等著孫楊發致歉聲明吧。


很多人替孫楊辯護,但都沒說到點子上,都是為了辯護而辯護,毫無道理,而近無理取鬧。孫楊拿金牌,很了不起,但這不等於孫楊做錯事也要替他辯護是對的。

拿金牌,不是違反契約的理由;訓練辛苦,不是違反契約的理由;比賽不容易,不是違反契約的理由;受傷不是違反契約的理由!違反契約是沒有任何借口的,這是道德和法律問題。

雅加達亞運會,孫楊身穿個人贊助商領獎服領獎引發爭議。今天下午,中國代表團贊助商安踏回應稱:統一領獎服是契約和運動員形象統一要求。是一個國家的聲譽、形象和公信力的代表。孫楊的行為是個人利益凌駕於國家利益之上,在世界體育史上史無前例,對於中國的國家形象有重大影響。底線不容辱沒,相信中國代表團將會有公正的嚴肅的處理。

孫楊問題反應了中國體育代表團的管理問題,國家體育總局連這點事都管不明白,真是把臉丟大了。 這是基本的契約精神,被輕而易舉的破壞了秩序。

好在孫楊及時認識錯誤並改正錯誤,還是換上了安踏的衣服,這就是契約精神,但是,孫楊還是披上了國旗,擋住了安踏,玩了這點小伎倆。 想想國家體育總局連一個運動員都管不了,真叫人嗤笑,開了國際玩笑,臉都丟到世界了。

如此違約,以後誰還陪你們玩呀,連基本的契約都不講,難怪亂成一團糟!不遵守規則,沒有人瞧得起你!


孫楊自己都沒想到,本來一場好好的領獎儀式,鬧出來這麼多的風波。先是旗杆子故障,隨後又是自己穿的衣服被網友各種質疑,甚至很多人猜測,孫楊在賽後可能會被處罰,理由是,他原本應該穿安踏的領獎服,因為中國代表團的領獎服裝是安踏獨家贊助的,而孫楊卻穿上了自己代言的361品牌,有悖商業合同。其實,網友的擔心是有依據的,比如早在兩個月前的世界盃上,克羅埃西亞的球員在場邊就因為喝了一口紅牛,而被罰款了47萬人民幣,原因是世界盃的飲品贊助商是可口可樂,該名球員的做法違反了規則。無獨有偶,在全運會的男籃頒獎儀式上,姚明給遼寧隊頒獎時,特意提醒周琦和郭艾倫等人拉好拉鏈,不要露出自己代言的品牌,只能體現官方贊助商喬丹品牌。從這件事中,也看得出來,領獎時運動員穿統一的指定的領獎服,是很有講究,且有嚴格紀律的!就算周琦這樣的國內大牌球員,也必須遵守。

那麼,這一次孫楊的領獎服事件,會不會追加處罰呢?孫楊到底有沒有違規?

我的觀點是,孫楊的做法應該事先就有申請,並得到了官方默許,甚至和361的競爭對手安踏都已經提前做好了協調。所以,孫楊的做法沒有問題,奉勸大家不要想那麼多!

用一名或許知道內情的網友評論:孫楊是361度代言人,協議有規定在重大場合及頒獎儀式上都要穿361度服裝,當然一定得經過國家體育總局的同意。這也是體育扶持企業,企業贊助體育的良好舉措!

所以,大家可以放心了,孫楊沒事兒。我們還等著孫楊在後面的比賽中,拿更多的金牌呢,千萬不要被一些人的負面言論影響了。如果下一次,孫楊再次站在領獎台,並且依舊身著自己代言的361品牌服裝,那麼,就印證了我的說法,這麼穿,沒毛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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絕對會受到處罰,這種明顯的把個人利益凌駕於國家利益之上的做法,必須要嚴懲。這也是對國家是否「唯金牌論」的考驗!

作為一個老運動員,參加過無數大賽的選手,不知道該如何去簽約嗎?個人和361度簽約難道就不知道如何歸避這種有可能與國家統一簽約發生的衝突嗎?最起碼的是國家形象和個人利益孰輕孰重,有人拿寧澤濤來比根本就不是一回事,就算是一回事,缺了他國家游泳隊一蹶不振了嗎?

孫楊的做法,特別是身披國旗遮擋頒獎服的做法,更是說明了他的心機。有人說是贊助商綁架了他,更是無稽之談,他本人或者代理人不知道這樣發生衝突的情況會很多嗎?如果這是奧運會呢?國家形象,國家影響呢?在這裡一個金牌就能取代嗎?

金牌不是「」免死牌」,如果因為處罰孫楊丟了後面的金牌,我認為也沒什麼大不了。如果是因為鬧情緒丟了,更說明這樣的運動員的自私自利,這樣的特權運動員更是容不得。孫楊運動成績的偉大是有目共睹的,但是這不是違反「契約」理由,領獎台上的格格不入,難道是一個優秀運動員該有的嗎?他的確夠厲害,但是人們對不知影響力比他大多少的運動員喬丹當年遮擋銳步的做法不是也都持否定態度嗎?金牌就意味著特權嗎?

在得到了人們無數的稱讚,尤其是是重升國旗的要求後,馬上就來了個頒獎服新聞,這隻能說他太會抖機靈了。這樣的聰明還是少一些吧!

國家體育發展離不開各類的贊助,他們的利益必須得到保證。安踏的聲明很對,孫楊的做法明顯不對,必須要處理。否則很難服眾,也對體育事業發展不利。如果孫楊在聲明之後,繼續做違反聲明的事,安踏也會保留進一步的行動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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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白楊應該不會受到處罰,知錯能改善莫大焉

作為中國游泳隊的贊助商361當然有權利去讓孫楊穿他們的衣服領獎,但是中國國家體育局應該和安踏簽約了合同那就明白的說是游泳隊大還是體育局大呢?肯定是體育局大於游泳隊啦,所以這個問題沒有想像中那麼嚴重。

孫楊是361的代言人,所以他本著宣傳自己代言品牌的目的穿了361品牌的衣服登台領獎。但是這違背了體育局和安踏的合約,所以這一點是孫楊做錯了。但是和361的合約中明確規定了孫楊在重大比賽場合必須要身著361品牌的服裝。

不過我覺得這件事孫楊應該和自己的領導有過溝通,第二次站在頒獎台的時候孫楊穿上了安踏的頒獎服。而且還身披國旗,獎牌和成績才是最重要的孫楊能夠意識到自己有不妥的地方改掉就行了。

這件事我覺得不比國旗掉落的事情大,國旗掉落的時候,孫楊是何等的驕傲。國家國旗怎麼能夠如此腳踏,所以孫楊堅持讓組委會重新播放一遍國歌並且重新升旗,這才是一個優秀的運動員。


典型的將個人利益凌駕於集體利益之上,孫楊的這個行為應該是會受到處罰的。

中國代表團的贊助商為安踏,孫楊頒獎時穿的競品361,這種公然以個人利益對抗集體利益的行為,如果不受到處罰,之後誰還來贊助國家隊呢?如果每個人都將自己利益放在第一位,每個人上台都是穿著自己代言的品牌,那品牌商為什麼還要花冤枉錢砸給國家隊,然後再讓別人看自己笑話呢?

換句話說,孫楊的行為如果不被處罰,會樹立一個壞的榜樣,其他運動員會紛紛效仿,這樣下去國家隊的利益就會受到了傷害。

這種個人贊助商和代表團贊助商出現利益衝突的事在世界體壇範圍內經常發生。當年美國男籃夢之隊中喬丹是nike的代言人,但是銳步是國家隊的贊助商。所以為了在個人利益和國家隊利益之間尋找一個平衡點,喬丹聰明的用身披國旗的方式,將領獎服的logo遮蓋掉,這樣一來兩方的利益都最大限度的保全了。

孫楊這種行為完全是魯莽的,不顧集體利益,只注重個人利益的行為。

不過換個角度想,這麼做會出現什麼後果,品牌商和孫楊本人都十分的清楚,所以他們肯定也是做好了被處罰的準備。即使處罰,這個大廣告是做了,效果也達到了,罰錢也認了。但是這種「雞賊」的行為是不值得提倡。孫楊作為明星,他可以通過個人明星效應拿到自己贊助,但是那些球隊中小隊員,還沒有名氣的人,還要依靠團隊的贊助過活。孫楊這完全是為了自己,砸了大家的飯碗,這種做法,是置集體利益於不顧,是一種自私的行為。


一覺醒來,貌似孫楊和安踏幹上了?孫楊在領獎的過程中用國旗包裹身體,沒有露出安踏的標誌。

1、孫楊這種做法,讓安踏很難說話,任何東西在國家面前都應該讓步。

2、安踏很憋屈,明明自己是贊助商,為何有這樣的結果?

3、361是最大受益者,據說孫楊穿的是361,正偷著樂呢。

4、這件事情雙方都有點衝動,其實應該是安踏和國家隊領導溝通或者和游泳隊領導溝通再發聲明。

5、孫楊的做法很聰明,但是我覺得他不應該站出來背鍋。

6、這件事情目前我還不了解是孫楊個人行為還是游泳隊都這麼乾的,等會去查查。

7、我永遠站在法律這一邊,合同制定就應該履行!


感謝邀請,先說結論:這不是孫楊的個人行為,而是361°「綁架」孫楊,公開違背契約精神,「搶劫」安踏的鬧劇,贊助商之間的衝突由來已久,但能做到那麼無所顧忌的,堪稱絕無僅有!至於會否處罰,我相信官方出面息事寧人的可能性會大一些,要知道如果安踏要維權,它的對手將是整個中國體育代表團,相信安踏會選擇忍氣吞聲,最多換取一些中國體育的官方資源作為補償。

比孫楊兩天兩塊自由泳金牌更搶眼的,是他的領獎服。昨天200米自頒獎儀式上,孫楊穿著個人贊助商361°的亮黃色服裝,和他身邊穿著安踏提供的中國代表團統一領獎服的季軍隊友季新傑形成強烈反差(下圖)。

在安踏的強烈抗議下,今天孫楊800自奪冠後改穿了安踏的領獎服,卻披上國旗遮擋住了安踏的標誌。明星個人贊助和運動隊/代表團贊助商之間的衝突有悠久傳統,無論中外,但像361°這樣明晃晃違約打競爭對手臉的,卻是絕無僅有。

過去類似的情形,或是像梅西C羅那樣,井水不犯河水——梅西個人贊助商是阿迪,但他穿耐克贊助的巴薩球衣,C羅則剛好相反;或是像1992年美國男籃夢之隊那樣,喬丹等多位耐克簽約的球星,雖然穿上了國家隊贊助商銳步的球衣,但披上了國旗「剛好」遮擋住銳步的標誌(下圖)。

孫楊在今晚奪冠後就模仿了喬丹當年的做法。如果在昨天奪冠後就這樣做,安踏方面不太可能像現在這樣暴怒。巨星和運動隊的利益分裂久矣,但彼此又互相依存,投鼠忌器,所以,當雙方贊助商利益發生衝突時,往往是一番博弈叫囂後,各退一步和稀泥。

前兩年易建聯在CBA賽場脫下官方贊助商李寧的鞋揚長而去,已算是罕見的激烈舉動(下圖),即便如此,易建聯也始終將換鞋原因歸於「鞋子不合腳,容易受傷」,其後不但被禁賽一場,還就此遵守規定穿李寧,耐克連貼標的要求都放棄了。

同樣是贊助商之間的衝突,孫楊和寧澤濤不同,寧是個人贊助商伊利和游泳隊贊助商蒙牛之間的衝突,自然是以卵擊石(圖四),361°卻同時是孫楊和中國游泳隊的贊助商,這次行動大概率是得到了默許甚至明許,甚至未必來自孫楊本人的意願。

明明是毫無爭議的違反契約的行為,361°卻格外有底氣。不光是因為和中國游泳隊的關係,或許也是基於它對輿論的洞察:在意金牌的還是主流,商業規則並不被利益不相干的吃瓜群眾在意(「穿誰的衣服不是穿呢?」)。而安踏的合法利益被踐踏,出來維權還要招來各種冷嘲熱諷。搬出契約精神沒人在乎,上升到國家榮譽?(下圖)還不如人家幾塊金牌管用。別人眼裡的國家榮譽,恐怕只有金牌!

我不相信以安踏的規模,會在贊助合同中對競品條款缺乏足夠的準備;也不相信以361°的大型賽事合作經驗,會不知道哪個贊助商的級別更高。所以,這就是一樁361°綁架了游泳中心、孫楊,利用孫楊奪金後的輿論護體,進行的一場對安踏的公開搶劫。

服了。


謝謝你讀到這裡,我是麥卡,專註於有趣有溫度的體育故事和觀點

安踏體育還真以為他們代表國家了,動不動就給人扣大帽子,說什麼違反契約精神,不以國家利益為重,說得獲得亞運會游泳金牌的不是孫楊,而是他們一樣。

國內體育品牌那麼多,贊助的不差他們一個。你只代表你們企業,不代表國家。說實在的,如果不是有人提出來,我還真沒注意孫楊穿的什麼牌子的衣服,我只知道孫楊穿的這身衣服很漂亮,跟李小龍穿的黃色連體服很像。後來的孫楊再次獲得金牌,穿了安踏的運動服,雖然用國旗遮住了標誌,但是我依舊看出那套丑到爆的衣服是安踏,這套衣服如果沒有安踏標誌,我還真沒有看出來跟我們上學的時候五十塊錢一套的校服有什麼區別。可以這麼說,設計這套丑到爆的服裝的人根本跟不上時代了,難怪孫楊不想穿,就算這套衣服賣五十塊錢,我都不想要。

關於孫楊會不會被處罰,我相信孫楊既然敢這麼干,就不會害怕被處罰,此處不留爺,自有留爺處。處處不留爺,爺當個體戶。安踏只是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的暴發戶而已,如果不好好的學習設計,搞扣帽子那一套,退出歷史的舞台是遲早的事。

就說到這裡,謝謝邀請,歡迎關注我的頭條號:太極雲飛揚,有粉必回,有問必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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