眾人皆知丞相李斯精通權術,卻不知宦官趙高文武全才。

不要把趙高看成一般的宧官奸臣,趙高確是個有才能的人。

趙高原為秦國宗室遠親,後進入秦宮為宦官,秦始皇聽說趙高有才能,任命趙高為中車府令,掌管皇帝車馬的官員,為何任中車府令?一是趙高身強體壯,二是趙高懂車會駕馬,三是趙高會辦事,四是趙高得到秦始皇的信任。

趙高還是秦漢時期的書法名家,是秦國除李斯之外最有名的書法家,趙高所做《愛歷篇》六篇成為秦朝政府的識字教材。趙高精通法律,自幼鑽研秦法,因此秦始皇讓趙高教胡亥讀書寫字、研習判案。

趙高能得到秦始皇的信任不是沒有道理的,除了自身能力出眾,是個人才外,趙高的出身和性格也有很大原因。出身秦國宗室遠親更容易得到信任,趙高自身性格察顏觀色,善於逢迎獻媚,都讓趙高得到秦始皇及胡亥的信任。

沙丘政變後,胡亥即位,李斯是丞相掌外朝,趙高是郎中令掌內朝,三人本有一定的分工,權力掌握在三人手中,形成相對平衡。

趙高是胡亥的老師,對於秦二世胡亥再熟悉不過,當上皇帝後,胡亥大開殺戒,屠殺秦國宗室及不聽話的大臣,多半有趙高的教唆,之後胡亥偏重於享樂,對於政事並不用心,而丞相李斯稟報政事給皇帝,由於胡亥不上心就交趙高處理,時間一長,李斯見不到皇帝,並且所有大事都是通過趙高向胡亥傳達,而胡亥沉迷享樂,政事都交趙高處理,這樣一來,趙高掌握朝政大權,儼然成為皇帝的代言人,權力大大超過李斯,三人權力格局變成趙高一家獨大。

此時趙高想殺李斯易如反掌,趙高為了除掉李斯獨攬大權,設計圈套誣告李斯謀反,秦二世顯然相信趙高,顯然也不關心李斯的死活,更重要的是李斯根本見不到秦二世,於是趙高用皇帝名義逮捕李斯,腰斬於市,滅三族。

趙高和李斯的權力均來自皇帝,誰掌握了皇帝,誰就是權力鬥爭的勝利者。


法家人物,皆精通權數,被稱為法術之士。法者,刑法也。術者,陰謀詭計也。

韓非在《定法》中,將法比作衣服,術比作食物:「人不食,十日則死;大寒之隆,不衣亦死。」對於君主來說,同等重要,缺一不可。從這個角度看,法家學派還有另外一個名稱——術家學派,即陰謀家學派。法家之名如同西紅柿,術家之名如同番茄。一物二名也。但由於「法莫如顯,而術不欲見。」法家之名便被公諸於世,術家之名便隱遁於無形。

法家之陰謀詭計,內容豐富,博大精深,無所不在,無孔不入:

最低境界的陰謀詭計,是「課群臣之能,察群臣之心。循名則實,因人而授官。」韓非在《內儲說上》中,舉以實例:「韓昭侯握爪,而佯亡一爪,求之甚急,左右因割其爪而獻之。韓王以此察左右之誠否。」 韓非所講此類小詭計,僅用來察人。並無太大危害。而害人的陰謀詭計則豐富多彩,無奇不有:

在《內儲說下》中,列舉了栽贓嫁禍的詭計一籮筐,三天三夜也講不完,不在一一列舉。

在《內儲說上》中,還有指示通姦,安插卧底,以窺隱情之計:「卜皮為縣令,其御史污穢而有愛妾,卜皮乃使少庶子佯愛之,以知御史陰情。」

在《八經》中,有更令人髮指的投毒暗殺:「生害事,死害名,則行飲食。」

《八經》中投毒暗殺的陰謀詭計,理論基礎便是韓非子「君叫臣死臣不得不死」的主張——「主而誅臣,焉有過?!」君主誅殺臣子的理論依據則是韓非對老子之道的理解:君主為道,臣民為萬物,萬物皆循道而生,循道而死。

在《說林》中,韓非講述了一則衛人教女的故事:

衛人嫁女前,教之曰:「為人妻被休者,乃常有之事。與丈夫白頭偕老者,甚為少見。故出嫁之後,要私攢財物。」衛女便依父之言為之,並因此被休。衛女帶回娘家的財產,是其嫁妝的數倍。衛人不以為教女不當,還自以為聰明,生財有道。

故事之後,韓非直言道:「今人臣之為官者,皆衛人之類也。」在此言之後,鄙人再補充一句——「韓非者,今人臣之類也。」

韓非入秦後,遭李斯嫉妒,陷其入獄。又遺毒藥於韓非,使其自殺。司馬遷「獨悲韓子為《說難》,而不能自脫。」鄙人不禁感嘆——「李斯者,韓非之類也。」

羅織罪名,製造冤獄的法家酷吏周興,被法家酷吏來俊臣羅織罪名,請君入甕。

精通權數的韓非子,被李斯害死。精通權數的又被李斯又被趙高害死。

鄙人就四言蔽之——淹死死的,都是會水的;強中自有強中手,一山更比一山高;多行不義必自斃;天道循環,報應不爽!


李斯不懂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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