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盈君/臺北報導

25歲的李姓男子日前透過手機遊戲,結識一名12歲的國中生,以送「虛擬寶物」為由,約少年在校園碰面後,強逼對方幫他口交,李男被逮後遭聲押,但臺北地院裁定以8萬元交保,檢不服提起即時抗告;高院認為,李男案發後,還有傳送猥褻照片給其他少年,危險性甚高,因此今(19)日撤銷交保裁定,並發回重裁,北院於今天晚間8時45分裁定收押。

▲李男今晚遭法院收押。(圖/記者 楊忠翰攝)

高院認為,李男到案後否認犯罪,辯詞與被害人及證人證述間存有明顯歧異,且案發後關閉臉書、刪除手機資料,涉嫌重大,有畏罪潛逃、滅證的高度可能,為確保被告到庭及避免勾串證人或湮滅證據,以及從通聯記錄可發現,他還有傳遞猥褻照片給其他少年,因此撤銷交保裁定發回北院重裁。再者,李男目前被查出的滅證事實,情節均非輕微,北院裁定具保等處分的強制效果,相形之下乃屬薄弱,是否能確保本案後續訴追程序之順遂進行,實非無疑,北院原裁定漏未審酌及此,「難謂允當,無可維持」,據此撤銷並發回北院更裁,北院於今晚將李男裁定收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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