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電視就是什麼重案組啊,比如說重案六組之類的。但是在百度搜索裡面搜到說只有在重案要案的時候會臨時成立重案組查案。那就普通地級市的話,市公安局刑偵支隊裡麪人也不少吧,怎麼分工的呢?總不能一個案子全支隊都上吧,有沒有分組之類的,比如說7人一組的固定搭配小組,查一些小一點的刑事案件呢?


謝邀。除直轄市『那個是總隊』外的地級市,刑警支隊的二級部門是大隊。大隊是按照專業劃分的

具體的劃分方式各地都不太一樣

大致就是反黑,反詐,命案重案,兩搶一盜,反拐賣婦女兒童,情報,辦公室,刑事技術所這樣所以可見任何一個案件都是被分到了不同的大隊,但是每個案件都有可能牽扯到不同的大隊,而且有些專案和重案需要抽調其他大隊的同志所以這些來自不同的二級部門的人員就會組成臨時的『組』

有些搭配起來比較有默契的,領導可能下次就直接點名了,這樣『組』就從臨時的變成半永久的了

如果大領導覺得有必要形成常態,那麼他們很有可能會針對自己擅長的類型變成一個嶄新的大隊甚至於獨立出去變成新的支隊以上。

一般刑警支隊都是分為若干大隊,每個大隊再分為若干中隊,每個隊複習具體一塊。就我們這,一大隊是重案隊,負責八類案件,二大隊負責反扒,再往後還有一些負責其他案件以及情報,技術等方面的。

PS:其實按照公安的傳統,是按照數字排序的,比如一些老公安提到治安支隊,刑警支隊,技偵支隊,還喜歡用三處,五處,八處等代替。這個傳統,在公安部的廳級局排序還是這樣。


一般來說呢,支隊是屬於地級市局的,一般沒有明確的分組,一般可能就是一個辦公室的人一組吧,到縣級大隊一級呢會有分組,這種分組呢一般按照地域劃分,也有按照人員劃分的,這部分人會接手縣區一級轄區內的非特別重大刑事案件,有些地方派出所自帶一支刑偵隊,那麼刑偵大隊的人就負責一些稍微有難度的案件或者對派出所刑偵隊的案件進行後期加工的工作。一旦有重大案件發生,類似殺人啊,劫持人質之類的,先期處置都是縣區一級刑偵大隊,然後視案情複雜程度是否設立專案組,這時候市局的人才可能會介入,同時抽調事發縣區一級轄區內的刑偵精英形成專案力量,專案組就誕生啦。
謝邀。一般刑偵支隊下面有若干個大隊。每個大隊都有自己的分工,比如重案,技術等等。一般說來一大隊基本都是重案大隊。同理,分局下面的刑偵大隊也有重案中隊,技術中隊等等。很多大分局,人手多能力強,轄區廣治安複雜,往往會提出要具備同時偵破兩起以上命案的能力,在重案裡面還會分一隊二隊。重案六組是北京拍的,標到六,說明至少具備了同時偵破六起以上大要案的能力和水平。
地級市的刑偵支隊一般分為大隊和科室,如辦公室、政工科、對策科和若干(多以數字序號命名的)大隊,每個大隊有任務分工,除了單獨的刑事技術大隊(一般有個馬甲叫作「xxx市公安局物證鑒定所」之類)和警犬技術大隊以外,其他大隊分別有專門負責命案的、打黑的、打拐的、反詐騙的等等,這些大隊的民警可以說是是狹義上的「偵查員」,每個大隊還分別指導市內對應縣區的刑偵工作。有具體任務的話會成立臨時性的專案組或其他小組,成員並不固定。
一般是特案要案會成立專案組 調派各方精英配合協同調查 加快效率

正常情況下 是沒有小組之分的 或者說 是臨時隨機的 成員沒有特意劃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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