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老人照顾、看护。(图/CFP)

▲高龄化社会。(示意图/CFP,下同)

大陆中心/综合报导

大陆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透露,截至2017年底,全国共有8个省份立法通过「独生子女家庭老年人护理假制度」,包括黑龙江、福建、河南、湖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有分析认为,这项制度有助减轻子女在经济、精神层面的负担,对于稳固家庭、消除家庭养老困难具有重大意义。

数据显示,截至2017年底,大陆60岁以上人口有2.4亿,占总人口的17.3%,然而超过40%的家庭都是独生子女家庭。面对高龄化社会,陪护长辈俨然成为独生子女的必修学分。

根据陆媒报导,自从《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修订以来,老年人权益保护的问题逐渐受到关注,但缺乏地方立法的支撑,该法始终难以贯彻。如今各地陆续出台带薪陪护地方法规,无疑落实了老年人权益保护的法律体系。

▲▼中国街头老人与小孩、人口红利             。(图/CFP)

以广西省为例,该省规定独生子女的父母只要年满60周岁,在患病住院期间,用人单位应当给予其子女每年累计不超过15天的护理假,而且不得扣减护理期间的工资、津贴、补贴和奖金。黑龙江省则是明确老年人患病住院期间,其子女所在的单位应当给予陪护假,独生子女的陪护假每年累计20天,非独生子女的陪护假每年累计10天,陪护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华中科技大学社会学院副院长石人炳认为,子女陪护假鼓励成年子女在父母需要的时候给予照顾,发挥家庭在养老支持中的作用,一方面说明中国在逐步完善老龄保障和老年照料制度,同时亦符合中国子女为父母尽孝的情感需求和文化传统,这是褓母、养老院等社会力量不可替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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