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北洋軍閥中,直係軍閥的第三師屬於能打硬仗的銳旅,吳佩孚也屬於魚龍混雜的北洋羣雄中,爲數不多的清譽名角兒。但是,地盤與人馬纔是安身立命的本錢,軍閥混戰自然少不了錢餉支撐。第一次直奉戰爭中,直係軍閥部隊“一切響款由曹餛與曹銳以私產出押三百萬,不足又另外挪借一百八十萬。”相比之下,昊佩孚雖然一直清名在外,但在經濟上卻是個道地的大軍閥,因爲這位名滿天下的玉帥視錢財如糞土,所以在其籌餉的過程中,同時也體現了一種矛盾性。既有其殘酷性,又有其開明性;既有“不擾民”、“不借外債”的誓言,又有“吸民膏以逞”和自覺不自覺地依仗洋人。

作爲軍閥,他們籌集餉銀是以麾下人馬的需要爲中心,極盡搜刮之能事,完全不顧普羅大衆之生計。吳佩孚也不例外,特別到直奉相爭後期,不僅不斷地加強稅捐勒索,而且對紳商、銀行甚至手下將領,也毫不留情地強索款項,求之不得時則不惜以武力要挾。但吳佩孚在某些方面與當時軍閥相比,也有其獨特之處。他在籌餉中對富紳的勒索比對平民百姓更加苛刻。吳佩孚的軍隊很少因欠響而發生騷擾民衆的現象,這與當時其他軍閥人馬擾衆、頻頻作亂形成鮮明的對比。這主要因爲昊佩孚部隊的紀律相對好一些,他在軍令中嚴格規定“不得擾及民間一草一木”,“各兵對於商民,不得有賒欠挪借情事。”

吳佩孚在籌餉時不能免俗,但是在直奉爭雄失敗後,也曾賦詩表示其愧悔待罪之意:“軍人皆紫袍,爲何不與民分勞,玉杯飲盡千家血紅燭燒殘百姓膏,逢人都道民生苦,苦害生靈是爾曹。”爾曹自然也包括其自己在內。其次,當時軍閥聚財有三種手段:買賣鴉片、大米和制錢。但吳佩孚獨不出此,他尤其對鴉片深惡痛絕,不僅禁止吸食,而且也不以種值、販運鴉片牟利。民國十年,吳佩孚聽說部下偷運鴉片,當即扣留船隻,當衆焚燬。這在當時是難能可貴的,因爲當時西南諸公也以鴉片生財。外債也是軍閥賴以生存的一大財源,吳佩孚卻不屑一顧。

這不能完全說成是他的家國情懷,因爲在當時列強環視的情況下,吳佩孚不能不和洋人在經濟上打交道,有時也會無奈地伸出求援之手。“吳佩孚在漢口暗中以京漢南段地皮抵押,借一千萬元。”民國十三年一月,吳佩孚以湖北全省官產押抵,借款500萬元,與某洋行正式訂約。不管上述借款最終是否實現,但也確實表現出吳佩孚迫於經濟壓力,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頭,有時也不得不無奈地爲了籌餉而折腰。這種窘境也必然導致其東山再起只是迴光返照,畢竟就其嫡系部隊靳雲鶚的舊十四師:“槍支也不齊全,實際上只三成有槍。花了六萬元,好容易由山西買了一尊小炮。”

參考資料:《吳佩孚的籌晌與其沉浮》、《菜根譚》、《北洋軍閥統治時期史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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