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來源|知乎法律運營黑客

法律檢索,這個詞對法律人來說已經是很熟悉的辭彙了,屬於法律人一項必須具備的「基礎技能」,「幫助法律人找到有價值的信息」。但實際上業內能做好法律檢索的人並不多,也有不少人寫文章、出課程幫助法律人提升檢索技能,似乎「法律檢索是一項不容易掌握的技能」。

再者,法律檢索目前也多為法律人談論,非法律人很少提及,但實際上非法律人的檢索需求並不低。非法律人遇到糾紛或者面臨法律問題的時候,也習慣去做法律檢索。即便是找律師,也多有在找律師之前,先自行做檢索,了解法律。這點從百度指數中「法律」這一檢索詞的數據狀態得到了印證:

一直以來我們誤認為法律檢索是一門「技藝」,但實際上法律檢索應該是人人可得的「技能」,這兩者的差別僅在於一款「智能化的檢索工具」。

如攝影技術,早期的攝影技術有較高的學習成本,需要經過專業的培訓才能掌握,這就如同我們當下的法律檢索,是作為一門技藝在學習;中期產生了傻瓜相機,攝影技術的門檻降低,越來越多的人可以去體驗攝影的樂趣;進化到現階段,智能手機成為攝影的主要工具,再加上美拍、美圖秀秀等工具,攝影已經成為一項人人可得的技能。

攝影如是,法律檢索也是如此,【差別只在工具】。

之前我們做過一次小範圍的調查,其中有一個問題是:您認為當前的法律檢索最大的弊病是什麼?我們給出了三個選項:1.檢索步驟太多不能一次到位;2.檢索無用功,找不到需要的信息;3.不知道該用什麼合適的關鍵詞。

其中超過一多半的人選擇的是檢索無用功,找不到需要的信息。

看到這個選項的時候我真的感覺到很無奈。法律檢索的目的就是為了找到需要的有價值的信息,但大部分的選擇竟然是檢索沒用,找不到需要的信息。

後來我和其中幾個參與問卷的朋友聊了聊,才發現不是法律檢索錯了,而是法律檢索的工具錯了。

檢索工具信息豐富程度決定了檢索到有用信息的概率

當前市面上有不少專業的法律檢索工具,如何評測一款檢索工具的好壞,最重要的指標個人認為有三項:信息量;信息維度;信息二次加工。

  • 信息量。這裡包括信息總量、更新的及時性和信息的準確性。以案例信息為例,最受法律人歡迎的檢索工具是中國裁判文書網,最重要的原因就是中國裁判文書網是裁判文書上網的指定發布網站,不論是案例收錄的總量還是更新的及時性都是其他檢索平台無法比擬的;

  • 信息維度。信息維度的豐富決定了法律檢索方法的多元,比如我們想找一條法律法規,但不知道這條法律法規的的具體內容,這個時候可以通過案例檢索到案例中引用的法律法規,也可以通過其他法律人的文章,找到文章中提及的法律法規,更可以通過平台收錄的法律問答檢索到具體的法律法規。

  • 信息二次加工。法律檢索只是手段,不是目的,尋找特定案件的裁判要旨、找到某個明確的法律法規、參考某類案件的訴訟思路,這些才是法律檢索的目的。而要達到這種目的,必然需要對案例、法律法規或者其他一手信息做二次加工,甚至是可視化加工。因此對信息的二次加工程度在一定程度上決定了法律檢索工具的高下。

  • 這三點滿足了,才具備形成法律檢索工具的基礎。但要幫助法律人或者非法律人找到有價值信息,僅靠這些還不夠,還需要藉助技術手段優化法律檢索並排除干擾信息。

    好的工具可以幫助我們優化法律檢索

    傳統法律檢索是建立在「關鍵詞」的基礎上,檢索中最核心的工作就是確定「合適」的關鍵詞。因為只有確定合適的關鍵詞(關鍵片語合),才能藉助「關鍵詞再現」鎖定目標信息。

    對應的如中國裁判文書網這類工具就是建立在關鍵詞檢索的基礎上。

    但實務中我們經常會碰到陌生的法律領域或者接觸到新類型的案件,抑或我們不是一個高手而是一枚小白,尤其是對非法律人來說找到「合適」的關鍵詞本身就已經成為難以逾越的一條鴻溝。

    與之相對,裁判文書網這類傳統檢索工具無法解決我們面臨的「關鍵詞缺失困境」,而一款好的檢索工具應當在「關鍵詞的基礎上,多一點「演算法」」。這多出的一點,給了我們更大的優化空間。

    舉個具體的實例看看:

    對一個非刑事律師或者一般的民眾來說,「到公安機關投案」是一個日常生活化的用詞,以「到公安機關投案」作為關鍵詞自然也可以檢索到一些案例。實際上「一些案例」的數量是209577件,還不如沒有檢索,也無法做二次檢索。

    到公安機關投案轉化為「法言法語」就是「自首」這個關鍵詞。但問題在於,對於自首這個刑事法律專用辭彙,非刑事律師或者一般的民眾的熟悉度並不高。當然這兩年隨著普法宣傳的開展以及法制類電視節目的普及,民眾對自首這個專業辭彙也不再陌生了。

    在不熟悉的情況下,如何建立生活用語和關鍵詞之間的連接?這裡的解決方案只有一個,就是「演算法」。通過演算法識別生活用語,並自動匹配、推送合適的關鍵詞。

    基於上述的演算法,我們目前推出了移動端法律檢索小程序:元典智庫小程序,加入了演算法輔助檢索的功能。

    我們不妨以上面的例子做示範,看看元典智庫如何用演算法來解決法律檢索難題: 在元典智庫中輸入到公安機關投案,平台會自動提示與之相關的要素為一般自首。如果一般自首就是我們要確定的關鍵詞,可以直接做選取,以一般自首為關鍵詞檢索相關案例。

    好的工具可以拓寬法律檢索的場景

    之前有人做過法律檢索場景的梳理,將法律檢索場景概括為:訴訟方案評估、訴訟庭審準備、交易合規審查、指定主題培訓四個主要場景,而在這四個場景之外,法律檢索還可以延伸出法律諮詢輔助、案例學習指導、個人案例展示、法律學習提升這四大場景。

    前四類場景確定的更多是法律檢索的業務場景,而後四大場景是法律檢索的輔助場景,也是法律檢索的增值提升場景。

    以個人案例展示為例,法律人尤其是律師的微信朋友圈經常會曬出一些自己辦理的勝訴案例圖片,藉此通過朋友圈的傳播做宣傳。但傳統PC端的法律檢索工具,我們只能去做截圖或者拍照片,很難做成一個適合朋友圈展示的案例。

    這點上元典智庫小程序提供了解決方案,可以針對特定案件自動生成分享海報,幫助法律人做個人案例展示。

    更重要的是法律檢索工具應該是「場景任務的解決方案」。

    還是以元典智庫小程序為例:

    比如在高鐵上,律師接到一個法律諮詢,需要律師就諮詢的情況提供一個相似的案例,這個時候律師就可以使用元典智庫小程序檢索到相似案例給客戶分享過去,而不用再繁複地經歷打開電腦-打開檢索網頁-檢索具體案例-複製粘貼具體案例-發送客戶。

    再比如,當前手機成為我們主要的閱讀工具,藉助元典智庫小程序我們可以完成手機端的案例學習,可以自行設定條件篩選「動態案例」,並關注「熱點案例」,滿足了法律人無處不學習、無時不鑽研的需要。當然,這個需要因人而異。

    工具的變革可以讓我們擴大法律檢索的場景,而這種場景的擴大也意味著我們可以用法律檢索做更多的事情,連接更多的場景,這本身就是工具的價值所在。

    吳曉波曾經說過一句話「淘汰人的從來不是年齡,而是工具」,法律人做法律檢索也是如此,檢索技能是一步一步磨鍊出來的,但一款好的檢索工具可以幫助我們瞬間提升檢索效果,區別只在於用,或者不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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