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人公:

尹威,男,28歲,

深圳市公安局光明分局南鳳派出所巡邏隊員

尹威給女朋友發了條微信:下班了,很快回來。並加上了一個愛心的表情。

手指打字時,他的嘴角上揚,掛着笑。放下手機,尹威伸了個懶腰,準備脫下身上的巡邏背心,和同事交班。

已是凌晨0點03分,一個班下來,走街串巷、協助處置警情,雖然28歲還年輕,但身體疲累是不爭的事實。終於可以讓緊繃了一天的神經鬆弛了,尹威特別享受這種感覺:工作的時候認真投入不浪費時間,然後心安理得迎接下班——誰不愛全身心放鬆地下班啊!

好巧不巧,來警情了。

尹威的巡邏背心才脫到一半。

“南鳳所總檯呼叫!南鳳所總檯呼叫!甲子塘巡邏組請注意,市區公園附近有一走失女孩,請前往處置。”尹威的對講機傳來了派出所總檯的指令。

由於當班帶隊的民警正在處置另一宗警情,那麼這單警情的先期處置任務毫無疑問就落在了離事發地最近的尹威身上。幾乎沒有猶豫,尹威立刻套回巡邏背心,跨上電動車迅速向事發地點趕去。

午夜的公園已看不到遊人,只有孤零零的路燈。

在靠近一面長滿爬山虎的牆邊,尹威發現了蹲在角落的女孩。在昏黃的燈光下,小姑娘正抖動着肩膀抽泣,被拉長的影子映襯着,顯得尤其孤單和無助。

尹威停好電動車,蹲下來,輕輕拍拍小姑娘的後背,輕聲安慰她:不要怕,叔叔在派出所工作,是來幫助你的。小姑娘在彷徨中突然找到了依靠,開始嚎啕大哭,喊着“我要媽媽”。

尹威知道,這時候只能讓她慢慢冷靜,急不得。

其實一個男生如果會哄孩子,可能比女生更有“威力”。尹威就屬於那種會哄孩子、會照顧別人的男生。

他有個小自己11歲的親妹妹。妹妹嬰兒時期,因爲父母工作比較忙,需要他幫忙照顧寶寶。放學後,尹威常常站在妹妹身後,向上牽着妹妹的兩隻手,引導10個多月的妹妹學走路。

尹威至今都引以爲豪的是,妹妹學會說的第一個詞是“安古”,在他們湖南老家就是“哥哥”的意思。

很快,尹威的耐心換來了小姑娘的信任。

然而,女孩除了知道自己今年6歲以外,對其他的信息一無所知。而此時周圍的商鋪都已打烊,無法提供準確的線索。

原地等待不是辦法,尹威在安撫好女孩的情緒後,牽着她的小手沿路開始尋找,一點點幫助女孩回憶。

這時候,上晚班的隊員也已經趕到現場,準備和尹威交班。如果說不想下班回家衝個熱水澡,那是假的。但小姑娘的整個人剛剛放鬆下來,看着她對自己信任的眼神,尹威心軟了。望着小姑娘哭花的臉,尹威心裏涌現的一個念頭越來越堅定:我要幫她回家。

他對同事說:沒事沒事,我再陪會兒吧。咱們一起找,我答應孩子幫她找到爸爸媽媽的。

說完,尹威還衝小姑娘做了個鬼臉。

尋找的過程中,尹威給小姑娘買了食物和水,幫她補充體力。走失的恐懼,加上一路尋找,小姑娘有了睏意,腳步也慢了下來。

“來,叔叔抱着你找。”看着疲倦的孩子,尹威在詢問孩子的意見後,俯下身去抱起小姑娘繼續徒步尋找。不知不覺一個小時過去了,小姑娘的家人遲遲沒有消息,孩子卻已經在尹威的懷裏睡着了。

想着孩子父母可能會回到走失地點附近尋找,尹威帶着小姑娘又回到了走失點。爲了不打擾孩子休息,他就小心地抱着熟睡的孩子,坐在電動車上。與此同時,同事們則馬不停蹄繼續開展尋找女孩家人工作。

凌晨2時許,傳來了好消息:在走訪排查時,民警遇到一對正在尋找小孩的夫婦。經過身份確認和照片比對,確認小姑娘正是該對夫婦的女兒。隊員們隨即對講機呼叫了尹威。

聽着對講機的聲音,尹威長舒一口氣。他想,還好,時間不算太長。要是一直找不到孩子的父母,估計他會坐在電動車上,抱着小姑娘,保持這個姿勢一整夜吧。

看到自己的女兒,母親幾乎是衝上來,一把從尹威懷裏抱過來,流着淚喊:“寶貝啊!媽媽終於找到你了!”直到此時,小姑娘才醒了過來。睡眼惺忪睜開眼睛,迷迷糊糊叫了聲“媽媽”。

孩子的父母輕聲安慰着,撫摸着女兒的頭問:“一個人害怕嗎?”

“剛開始害怕,後來不怕了,警察叔叔會保護我的。”女孩的聲音脆生生的,一下子讓站在一旁的尹威眼睛有點溼潤。他含着淚笑,搓着手說:找到就好!找到就好!

附近其他負責尋找孩子的隊員們也都聚攏過來,叮囑小傢伙以後要聽話,不要亂跑。大家都很興奮,有好多好多話想說,但不知道怎麼表達。

事後有人問起,當時是一種怎樣的心情和體會。尹威撓撓頭說:“這本來就是我應該做的嘛。能夠幫助到別人,那種成就感,真的可以讓我開心好多天。”

凌晨3點30分,尹威終於“很快”下班回到了家。

相戀5年的女朋友早已入睡。尹威替她掖了掖被子,那一刻,心底涌出了結婚的念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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