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報【特派記者宋秉忠╱香港報導】

包括NGO在內的公民社會,對於國家發展究竟是安定力量,還是破壞力量?香港大學政治與公共行政系副教授閻小駿認為,顏色革命未在中國發生,這是因為中國政府自六四事件後,強化國家(管治)能力建設,一方面彈性、有序地運用NGO,把社會新生力量納入政權體制內,同時也有足夠的剛性能力,阻止NGO搞破壞。

6月28日在「NGO與顏色革命──香港論壇」座談中,閻小駿提出國家能力可以將NGO導向穩定發展的看法。他表示,到香港工作10年,看到中央政府治理香港已累積很多處理NGO的經驗,在「東方諜都」這樣複雜的國際環境中,中央政府透過國家能力建設,既維持香港公民社會的活躍性,同時避免香港成為顛覆中央的基地。

另一位座談會來賓是台灣大學政治系教授張亞中,他認為,NGO有兩面,一方面是行善,但同時被國家運用成為政策工具。

美國經常批評俄羅斯、中國過度管制NGO,但反觀美國管理境外NGO的法規比中俄更嚴,因此,張亞中認為,NGO到一個國家發展,就應該遵守當地的法律,更不可以從事顛覆當地政府的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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