盧梭稱《懺悔錄》這部作品是絕對誠實的,他曾經在一次朗誦作品會上面對讀者這樣坦白:「我講的是真話。如果有什麼人知道的事實與我剛才說的相反,即使他們得到一千次證實,那仍然是謊言和欺騙。」他聲稱擁有驚人的記憶力,更重要的他要讀者確信他是真誠直率的,因為他是第一個披露自己性生活細節的人。但是他在《懺悔錄》上的敘述有多少是可信的呢?

年輕的盧梭曾在黑夜中遊盪於都靈的偏僻街區,向婦女裸露自己的臀部。「在她們眼前展露我的臀部時,我從中獲取了無法形容的愚蠢的愉悅。」盧梭天生有裸露癖,在性方面和其他方面都是如此,他敘述自己性生活的方式就有這種意味。他描述過他的性受虐。當嚴厲的牧師的妹妹朗拜爾西埃小姐處罰他,打他的屁股的時候,盧梭是多麼地樂意,他是故意犯錯去招惹懲罰。盧梭還鼓勵一位稍年長的格羅登小姐也來抽打他,「當我躺在一位專橫的女士的腳下,服從她的命令,向她討饒—這使我感到一種甜蜜的快樂」。

他還告訴讀者,當他還是一個小男孩的時候,他是怎樣開始手淫的,盧梭還對手淫進行了辯護,因為這可以使青年避免得性病,還因為「容易害羞和膽怯的人發現這種惡習非常方便,對於想像力豐富的人,它有巨大的吸引|力,它可以對一切女士想人非非,讓美人服務於快樂,可以隨心所欲而不必徵得其同意」。他還為自己在都靈收容所時被一個同性戀者所誘惑尋找借口。他也承認自己曾和一個花匠同享華倫夫人的寵愛。據盧梭自己描述,當他突然發現一個女孩的一個乳房上沒有乳頭,便無法和她做愛。並且他記下了那個女孩惱羞成怒地離他而去,她還說道:「離女人遠一點,去研究數學吧!」盧梭坦白地承認,在晚年,他又恢復了手淫,這比追求一種積極的情愛生活要便利得多。部分是出於故意,部分是出於無意識,盧梭在性問題上的態度留給別人的印象基本上帶有些孩子氣,他一直把他的情婦華倫夫人稱作「媽媽」。

這些有損名聲的供認使得人們相信盧梭是尊重事實的,他還講述了其他可恥但同性愛無關的事件,包括偷竊、說謊、怯儒、背信棄義,來強化人們對他的信任。不過在他的敘述中,帶有狡猾的成分。他的自我指控使得其後他對敵人的指控更加具有說服力。比如狄德羅曾憤怒地發現,「他用令人厭惡的色彩描繪自己,以便給他那些不公而又殘酷的非難披上真理的外衣!」此外,盧梭的自我責難帶有欺騙性,因為每到關鍵之處在赤裸裸的坦白之後就是表述得極富技巧的無罪開脫。這樣,讀者最終還是對他抱以同情並對他的誠實予以絕對的信任。而且,盧梭所講的實話,往往證明只有一半的真實:他所選擇的誠實,在許多地方是《懺悔錄》以及他的書信中最不誠實的方面。盧梭那麼坦率地承認的「事實」常常是冒出來的,按照現代學者的觀點,是不精確的、歪曲的,或根本不存在的,有時他的作品內部就有證據清楚地證明這一點。

例如,關於他的同性戀的進展情況,在《懺悔錄》和《愛彌兒》中,他有兩種完全不同的說法。關於他巨細無遺的記憶力,只是一個神話。他記錯了父親的去世年份,而且說他父親活到大約60歲,其實是75歲。關於他在都靈收容所的所有細節實際上全是謊言,而這是他早年生活中最重要的經歷之一。人們斷漸漸發現,《懺悔錄》中的敘述如果沒有書外的證據來證明,就不能相信。確實,人們很難不贊同關於盧梭的一位最淵博的現代評論家JH.赫伊津赫的觀點。他認為,盧梭一再強調《懺悔錄》的真實和誠實,這就使得其中的歪曲和虛假顯得尤為可恥:「越是一遍又一遍地仔細閱讀此書,越是深人地鑽研進去,越多的醜行便顯而易見。」為什麼盧梭的欺騙如此危險,為什麼他的昔日友人對於他的杜撰如此擔憂——因為他具有魔鬼般的技巧和才華。就像他的一位公正的傳記作者克羅克教授所說的:「盧梭對他的爭吵的所有敘述(包括他在威尼斯的那一段)表現出來的令人難以抗拒的信服力和雄辯,以及他表現出來的真誠的神態都使他所講的能震撼人心。」

盧梭對於事實的忠實就是如此。那麼他的美德又如何呢?我們任何人的生活幾乎都經不起切近的考察。經過無數個學者的研究,盧梭的生活便可怕地暴露出來,在進行道德評價時,就被發現了某些卑鄙的東西。假定他的主張對道德、操守的影響是正確的,那就別無選擇了。盧梭說自己是個生來就為了愛的人,而且他說起有關愛的教義來,比大多數的教士都執著得多。既然如此,他是如何對最親近的那些人表達愛的天性的呢?盧梭剛出生就失去了母親,也失去了正常的家庭生活。他對她沒有任何這樣或那樣的感情,因為他從未見過她。但是他對其他家庭成員也沒有表露過感情,確切地說,是毫無興趣。他的父親對他來說什麼也不是,他的去世只是為他提供一個繼承遺產的機會。從這個意義上講,盧梭關心失散多年的哥哥,在某種程度上是為了確認他已不在人世,這樣家產就是他的了。他是以財產來看待家庭的。《懺悔錄》中他曾這樣形容過自己:「我的一種明顯的自相矛盾是:把幾乎是貪得無厭同對金錢的極度蔑視結合在一起。」在盧梭的一生中找不出太多的蔑視金錢的證據來。他描述過家庭遺產被證明該為他所得以及他收到匯票時的情景。經過極力剋制,他拖到第二天才打開信封,「我故意慢慢地打開它,看見那筆匯款就在裡面。我立即就感到了欣喜,我發誓,最強烈的快樂征服了我」。

如果說這就是他對待自己家人的態度,那麼他又是如何對待華倫夫人—他事實上的養母呢?答案是:卑鄙!在盧梭貧困潦倒時,華倫夫人至少援救過他四次。到後來盧梭得勢、而她卻變得落魄時,他卻什麼事也沒有為她做。按照他自己的說法,18世紀40年代在繼承了家庭遺產後,盧梭寄給華倫夫人「一點錢」,可是他拒絕拿出更多的錢來,因為他覺得這些錢只會被圍繞她身邊的無賴們拿走,這是一個介面,後來,華倫夫人又向他求助,他卻置之不理。華倫夫人最後的兩年時光是在病榻上度過的,1761年,她可能死於營養不良。


盧梭在懺悔錄中暴露自己人格缺欠和陋習,至今沒有人能做到,只有人批評他暴露得不徹底。古今中外是人都有這種或那種缺欠和陋習,有效控制可減少是為君子,能夠直言無論徹底與否都是美德。而多數人都是嘴說一套心裡想的是另一套。敢問,本文作者屬於哪一類,自己捫心自問。


盧梭的《懺悔錄》還是不夠徹底,內容的真實性可靠性都無法證實真偽,盧梭總為自己的錯誤找理由開脫。書中的內容到底是自我批評,還是自我表揚炫耀,自我吹捧。盧梭是一個好的哲學家,未必是一個優秀的宗教徒。


推薦閱讀: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