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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特衞普火車站

有一段很長的時間,我們的交往幾乎中斷,但我可以從其他教友口中間接得知她的消息,時時留意她的最新動向。我深信齬齟並不會導致情誼的破裂,我們也無意彼此疏遠,只是相異的性格需要一段時間的隔離,我們各自需要重新思考、調整彼此互動的方式,同時也要再三琢磨我們的信仰內容,釐清那些糾結的疑問。

這過程花了很長的時間,偶爾我們會在市場相遇,買完了雜貨,就近去喝一杯咖啡。彼此小心翼翼,盡量不觸及可能的衝突點。我不敢再有任何提議,只是靜靜聆聽,我倆對事件反應的方式不同,對我來說容易操作的,對她未必輕鬆。好比她經常性的改變主意,也常令我措手不及昨天說好的,今天她做相反的;今天決定的,明天又有新意,我對這種隨時出現的意外狀況並不能像她一樣伸縮自如,彷彿她的行動在最後一秒之前都充滿了變數,那憑藉可能只是一些不平的情緒或模糊的感覺。而我不是她,無法體會那些感覺對她的行動的重要性

珣永遠客客氣氣,不意氣用事,不逞口舌之快,她非常清楚她要在生活中得到什麼、捨棄什麼,目標明晰,行事俐落,不拖泥帶水,自然沒有精力投注在迂迴曲折的事件和關係中,她遂與幸佳完全斷了連繫,我可以想像幸佳覺得被朋友們遺棄的寂寞,但有些寂寞必須獨自走過、默默承受的,朋友們只能遠遠靜觀,愛莫能助。正當此時,神開啟了另一扇窗,她很快就有教會的朋友與她交好。在人生的每個階段,我們會遇見磁場與我們相近的人,在因緣際會中相交,使彼此從中受益;而將我們連結的特定條件消解後,因緣又使我們自然錯身而去。

並不純粹因幸佳離開查經班使我萌生去意,老傳道人貝絲若一直和我們在一起,我的信仰之路也許會不同,她只帶領我們兩年,而那兩年也斷斷續她是一位真正具有信仰力量的人,這樣說對其他傳道人似乎不太公平,因為當時貝絲已屆耄耋之年,前路只有一條,與上帝越來越近,自然全心全意,鞠躬盡瘁。年輕時的貝絲一定也經歷過摸著石頭過河的彷徨

我們的傳道人喜歡標榜自已仍沿襲耶穌時代的舊制,不嫁不娶,以示終生侍奉的決心,似乎這是唯一遵行正道的標誌,而我總以為此教規對傳道人過於嚴苛。他們都曾提起如何受神的呼召成為傳道人的經歷,有人懷著熱情欣然以赴,有人猶豫不決,最終放下一切跟隨內心的召喚。對於沒有這種經歷的我,不免揣測這是否是一種畏懼神的審判或自我暗示的結果但我知道有的傳道人始終擁有一種熱情,使人不得不信服傳道本是他的天命,至少他似乎受到某種神祕的力量驅策。另一些傳道人彷彿背負十字架,靠著意志和祈禱,仰望神的應許,艱苦跋涉。不管是哪一種,他們的努力都令人肅然起敬

珣受洗的那年,我們一行人成排站在海岸上觀禮,妮可在我身邊,當珣後仰沒入水中的那刻,妮可感慨地說:「我們需要看到洗禮,否則傳道的生涯無以為繼。」她垂目沈思,習慣性的蹙眉,使眉宇間留下清晰的刻痕。我對她只有一個簡單的印象,她冷峻堅毅,彷若不被俗務困擾那天我才恍然發現她細長而蒼白,冷峻的神態不像它看起來的那般堅硬,她也有我們一般信徒的困惑和軟弱,私下裏我寧願她放棄傳道,回鄉下老家陪她的老母親,她的母親是虔誠的教徒,母女倆相依為命,妮可順理成章當了傳道人,在法比之間奔波傳道,難得回家探望她放心不下的老母親

羅莎的女兒在聽到妮可和其他傳道人的故事後,徬徨了好一段時日,那時她剛滿十六,並立志學醫,她十分擔憂在求學期間就受到神的呼召,領她走向傳道之路。傳道人告訴她,這若是神的旨意,她能感應到那呼召,因此不必為前途憂慮,神自然會關上其他的門,使傳道這光榮的志道成為唯一的選擇我私下覺得她的焦慮很合理,如果她有其他志向或追求,我不希望她奉獻一生只為傳道,除非是那種被熱情驅使的人,那種甘願一生不嫁不娶,終生侍奉的人然而年輕時的激情立志,多少有思慮不周之嫌,雖然他們嘴裏不說後悔,郤會在無意中透露出最真實的情感,背負的十字架很沈重,而寂寞的道途很長

黛比也是我感到十分惋惜的傳道人。她決志傳道的當時,她還只是個十幾歲的孩子, 她小小的年紀便開始憂慮她的靈魂,深怕未來不可預期的意外,將使她錯失永生的恩典,於是她經常提醒自已,要在人生路上警醒她是個動人的女人,沒經歷過愛情,其實是有意避開,避免意外走上岔路。後來只工作了一年,就離職並開始傳道的生涯,我總認為她會是位好妻子和好母親。每當她收到愛爾蘭的來信,總不吝於分享她的家人的照片,尤其是當了母親的妹妹和妹妹的幼兒,語氣中充滿了欣羨之情,偶爾她會無意中表示,若不是當了傳道人,她也會有一個美滿的家庭和可愛的子女吧?!說到這兒,她會倏地沈默,低著頭,淺淺的笑意裏流露出有一種難以捉摸的神情。她說:「幸好,我不常去琢磨這事」我在心裏附和她的歎息,也為此沈思默想

並非當傳道人有何不妥,我只是認為,傳道的同時不必犧牲人生其他的角色和志向。沿襲兩千年前希伯來人對傳道人生活的要求並沒有什麼值得推祟的價值,讓神父、牧師或傳道人結婚,保有自已的家庭和工作,並不與傳道衝突。我離開教派最大的理由是我不想支持他們私自擬定的教規,為了讓傳道人專心侍奉而阻止他們成立家庭,這教規不合理也不人道,他們不應當為了救別人的靈魂而犧牲自已的終生幸福和其他志向,我們每個人都只能承擔自已的幸福。把救別人的靈魂與幸福當作自已的職責聽上去固然偉大,但那果效不取決於自已的努力,並且不能保證有耕耘就有收獲,對於長期投注心力者,若不是由於熱情或自發的意願,那挫敗感有時導致怨恨或凌駕他人的野心,傳道人是神的僕人,但他們也是人

此外,我不贊同我的教派不公開財務的管理,我所知道的其他教會有出納或會計,在我的教派,教友並不知道組織裏的財務狀況。到底我們每月的獻金夠不夠支付每年幾次的大型聚會與傳道人的生活?我們對此一無所知,傳道人引用聖經裏的一段經文:「耶穌說,你施捨的時候,不要叫左手知道右手所行的」這段經文可用來修身養性,但用在公共事務上,不合理也不一定公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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