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證報中國證券網訊 據中國結算官網3月29日消息,爲落實《公司債券發行與交易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相關規定,支持證券交易所債券市場平穩健康發展,根據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相關業務規則,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就公司債券結算業務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對於公開發行的公司債券,若上市時資信狀況符合《管理辦法》第十八條的規定標準,其現券交易均可納入多邊淨額擔保結算範圍;若上市時資信狀況不符合《管理辦法》第十八條的規定標準、但同時滿足以下條件的,其現券交易可納入多邊淨額擔保結算範圍:

  (一)債項評級不低於AA;

  (二)資產負債率不高於75%,或淨資產不低於5億元;

  (三)最近三個會計年度實現的年均可分配利潤應不少於債券一年利息的1.5倍。

  二、對於不符合本通知第一條規定的公開發行公司債券以及全部非公開發行的公司債券,其現券交易納入逐筆全額結算範圍。

  三、對於上市時符合本通知第一條規定、現券交易納入多邊淨額擔保結算範圍的公司債券,若存續期內發生下列情形之一,其現券交易調整爲納入逐筆全額結算範圍:

  (一)債項評級調整爲AA(不含)以下;

  (二)本公司認爲需調整的其他情形。

  四、對於按照本通知第三條規定現券交易調整爲納入逐筆全額結算範圍的公司債券,相關情形消除後,其現券交易可恢復納入多邊淨額擔保結算範圍。

  五、對於符合本公司相關規定、可作爲回購質押品開展納入多邊淨額擔保結算質押式回購業務的公司債券,按照本通知第三條規定其現券交易調整爲納入逐筆全額結算範圍的,本公司將同步取消其回購質押品資格;按照本通知第四條規定其現券交易恢復納入多邊淨額擔保結算範圍的,經審查後,滿足其他規定資格條件的,本公司將同步恢復其回購質押品資格。

  六、企業債券、可交換公司債券、可分離交易的可轉換公司債券參照公司債券執行。

  七、本通知自發布之日起實施。《關於修改的通知》(中國結算髮字〔2015〕61號)同步廢止。本通知發佈前已存在第三條規定情形的債券,本公司將統一調整結算方式。

  特此通知。

  

  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

  二一九年三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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