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的新聞媒體,曾作過一次問卷調查:「假如有一顆小行星,將在一天後撞上地球,在那個世界末日里,你將做些什麼?」

結果,54%的人回答,他( 她) 們將與自己的親人在一起,及與不在身邊的友人通電話;13%的人選擇端起一杯香檳,等待末日來臨;9%的人選擇最後一次性愛狂歡;3%的人選擇宗教祈禱;2%的人選擇大吃一頓最後的晚餐;另有2%的人的回答,令人啼笑皆非: 雖然只有一天的生命了,他們決定出去大肆洗劫。

將上述選擇作歸類分析,可得出人性的最初始與最終極的慾望和需求,無非是「情慾」二字: 「情」集中體現為「親情」、「友情」、「愛情」; 「欲」主要表現為「食慾」、「性慾」、「貪慾」。從此案例中可以發現,人生之「欲」與「情」相關,更為「心」所決定及主導,尤以「貪慾」最為典型。貪慾源於貪心而異於本能。

本能是動物性、生物性、生理性的,其特徵是有限性: 滿足即止。如野獸在吃飽後,就會對眼前的獵物,視而不見,熟視無睹; 但人類卻不同,會由於「貪心」而出現「肚飽」卻「嘴饞」更「眼紅」且「手癢」的所謂「人性」對「獸性」超越! 好聽的稱「永不滿足」; 難聽的叫「貪得無厭」。

因此,慾望源自本能又強於本能,就像人類來自動物更強於動物。而「隨心所欲」這一成語,則形象貼切地反映了人類慾望由心理及情感所掌控的特徵。它既是對人性的張揚,但同時又是人性的盲點。

「己所不欲,勿施於人」,想必如此; 「己之所欲,應施於人」,值得商榷。「自己不想要的,不強加給別人」,必要; 「自己想要的,也給予別人」,未必。因為價值觀的差異,你想要的,我不一定想要; 我想要的,你不一定想要。所以,「己之所欲,則施於人」——曾經的「輸出革命」、而今的「普世價值」、等等,都值得反省檢討。

理想的行為上限,應是「人之所欲,則施於人」,可謂「雪中送碳」; 現實的行為下限,該是「人所不欲,勿施於人」,是謂「釜底抽薪」。

在此問題上,千萬不能「隨( 己) 心所欲」,而必須「順( 人) 心所向」。否則,「隨心所欲「必」強人所難」,紛爭便在所難免——古今中外「宗教戰爭」、「制度之爭」、「文明衝突」,等等等,其根源蓋在於此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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