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札記28  

 

婆媳問題其實是無解的,除非雙方都能在客觀的點上各退一步,以同理心去看待對方的行徑,才能思考出最合宜的相處方式。

以普遍的邏輯來分析,我們可以得到一個結論:『惡婆婆眼中的媳婦會是惡媳婦』『好婆婆眼中的媳婦會是好媳婦』。上述兩句話反過來說(媳婦和婆婆的位置對調),也是成立的。

相對而論,結論的本質取決於所謂的惡婆婆多半是心胸狹窄、好斤斤計較、態度嚴苛、言語酸澀、諸事幹預;在這樣的人眼中,媳婦的言行舉止都能成為雞蛋裡的一根刺,媳婦怎麼做都不被滿意。所謂的好婆婆宅心仁厚、體貼善解、溫暖友善、尊重禮讓,在這樣的人眼中,媳婦的小失小過都是人之常情,是可以被理解原諒的,因此無所謂之惡是必須被一一列舉公諸於世的撻伐之。

假設我的立論是正確的,身為媳婦或婆婆的人是否能靜下心來思考自己眼中的婆婆、媳婦所投射出來的部份,是不是也間接的證實彼此的觀點全然無誤?

說穿了,婆媳關係的邏輯跟所有人際關係一樣,擁有換位思考的能耐,從對方的角度去看,有了理解的第一步再邁向包容的境地,並沒有想像中的困難。如果仍然拘泥於對方沒有動作,我又何必行動的想法,雙方始終原地踏步是可預期的。

大部份的媳婦心裡最深的遺憾與怨懟,幾乎是如下的感想:『公婆永遠不可能將媳婦當成女兒來看待。』

這確實是事實,媳婦就是媳婦,我們永遠不可能是公婆的女兒。當我們抱有這麼不切實際的期待時,當然會感到失望、傷感;想當然爾,公婆對待媳婦與女兒的標準必然不同,媳婦畢竟不是從己身所出。

也因此,能有幸遇到將媳婦視為自己女兒看待的婆家,並非必然之;能懂得珍惜感恩的人才可能知足常樂。

有一位朋友J婚後十年,老公突然因為某個奇怪的理由想要離婚。以前將J視為女兒細心照顧疼愛的婆婆心疼的涉入勸說,也在J的面前流淚,請求她原諒個性不成熟、思想有問題的兒子所做的決定。

J老公願意給予一百萬贍養費,做為J同意離婚的後續生活照養費用。在簽定離婚協議書至戶政事務所辦理手續前,婆婆當著J的面,對兒子交代:「一百萬要在J確定簽字後,才能把錢匯到她的戶頭。」

不用說,這段話給了J非常深沉的打擊傷痛,這是一種人格和情誼被抹煞的話語。雖然J簽了字之後回到家,躲在房間裡痛哭不已的同時,婆婆還猛敲臥室門請J一起喫晚飯……

事實就是事實,媳婦不會是女兒,在最關鍵的時刻,縱然具有血緣關係的小孩再怎麼不才、卑鄙惡劣,以人性懦弱本質來看,具有大義滅親心態的長輩畢竟少之又少;胳臂向內彎壓根就是社會常態。

所以,在婆媳關係裡想要論理談平衡,根本不太可能會是現今社會所能獲得的正義伸張。

我們常忽略了,問題不見得是出在是非對錯,而是人性裡己親人疏的既定印象。媳婦想要以自身的努力付出來換得獲得同等情誼對待的和平,本就是難關一件;當我們被理所當然的想法制約了之後,後續衍生的現象與問題,自然會造成我們內心憤慨不平和幽怨。

想要打破這種制約,最好的方法就是抽離理所當然的假象。

身為媳婦對公婆的愛和尊重,除非是發自內心的真誠,或者愛屋及烏的心理,直接撇除婆家應該怎麼反饋對待我的期待,為媳者的心態纔不至於失衡的讓自己身處婆家感到痛苦不堪。

在選擇對象時,我們眼中見到的男人的個性本質、行為舉止,其實就能概括看出男人原生家庭的面貌,父母及其他兄弟姐妹的性格如何。每個家庭也有其文化和氛圍,奈何人在戀愛之時所產生的盲點,時常會讓人誤以為某些情況是有可能改善的。

與家庭關係連結越緊密的對象,其所受來自原生家庭對個性影響的程度就越深,甚至很可能出現在邏輯思考上是非對錯的判斷、情感付出給予的方式,也同樣依照原生家庭所教育的觀念持續下去。

舉幾個例子可知:

一、倘若一個家庭的大家長對待妻子常冷言冷語、漠不關心,兒子對待妻子的雛型即以此為感情相處基準點。

二、原生家庭對待女兒以寵溺為慣性,相對地對待媳婦的角度會更加嚴苛,這樣的家庭會寵溺(可享樂)的對象只有一兩個,媳婦和兒子的角色都是用來補足待人完成的事項。

三、越是精明能幹的婆婆對於精明能幹的媳婦,態度將更為嚴厲,起因於人性中擔憂被取代的心結。

四、不擅做家務、不懂得分擔家庭勞務的男人,可以想見其背後的家庭生長環境為任勞任怨的母親、只負責賺錢並翹腳等喫飯的父親,男尊女卑的地位是定型的。

五、疏離和冷淡的配偶,常見於情感表達淡漠的家庭。

 

當然,既定的例子不全然具有絕對的決定性,只要當事人在原生家庭中承受過原生家庭感情嚴重受挫的歷程,以至於非常不喜歡原生家庭原有的氛圍和文化,這樣的當事人才有可能以己之力盡心努力的扭轉自己的小家庭、待人方式和維繫感情的基準點。

正如前述提到的同理心,我們難以期待長一輩的婆婆善於糾結的性格在某一天突地豁達,苛薄成性的言語某一天轉變成溫暖體貼。我只記得當我公公過世幾年之後,婆婆過去許多嚴苛、不近情理的言行,逐漸的改善,待我更加的友善、體諒,並願意在公開場合感謝我對家庭的照顧付出。

而我對待婆婆的方式一直相同,既沒有特別熱切也沒有特別冷漠。說實話,早在我心生埋怨婆家無法將我當女兒看待的某一日,我回頭看自己,真實發現我其實也從未將公婆視為自己的親生父母親。當我看清了自己期待的盲點時(反求諸己),我告訴自己:『以愛屋及烏的心態來尊敬公婆即可,該付出的付出、該做到的做到,其餘的部份不需要太過執著於是非對錯的考量。』

有時我會想,某些惡婆婆的形成並不是來自於媳婦做的不夠完善和理想,而是婆婆自身經歷過許多被歧視、虐待的過程,當她們成為婆婆之後,因為沒有足夠的智慧與歷練學習來改善過去的缺失,所能做的就是將她們婆婆的行為,再一次照本宣科的持續下去。

這些惡婆婆源自於本身個性的怯懦或不夠溫厚,缺乏善惡辨別力,誤以為當了婆婆就有權為所欲為,好不容易熬成婆之後的心態就是無限擴張自己的權力與權利。

有些惡婆婆已然習慣家庭諸多大小事一手攬,當一個外來者(媳婦)進入家庭後,所帶給她們的並不是多了一個人手一同照顧家庭的概念,而是產生權力被威脅侵略的內在情結。於是乎,她們只能不斷上演權力鬥爭,來強化自己存在的必要性、不可取代性,自然會形成打壓媳婦、嚴峻看待媳婦言行的不自覺行徑。尤其是某些丈夫已離世的婆婆,少了伴侶的照護連結,這些行為的目的只不過是不斷地強調自己一家之主的權威性和正當性。

我們不妨用更溫和寬容的心態去看待,老實說,某些為家庭辛勤大半輩子、所有重心與畢生心力都投資在家庭的女人,在已近遲暮的人生裡,確實已經沒有太多興趣、心力去發展屬於自己的天空,所以習於幹預涉入兒子媳婦、女兒女婿和孫子的人生,希望自己還有能力能左右點、決策點什麼,來提昇自己的存在感;即使她們曾有幾秒鐘想過要做些不同的事,也多已力不從心。

面對這樣的婆婆,多點同理心即能理解婆婆的劍拔弩張、性情乖張和嚴厲苛刻,其實是來自於她們內心即將毀滅的勇敢、深怕自己不被在乎尊重、擔憂生命將逝的恐懼和無能而已。

除了照常度過自己的人生、盡力付出應有的關懷之外,我們能做的還有避免自己在未來也同樣扮演熬成婆後繼續無限上綱自己權力的婆婆

至於另一半的角色到底該做些什麼,那真的不是我們所能左右和期待的,越是平常心越能理解任何情況的改善不是來自外力的轉變,而是我們自己的心態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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