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4日,巴爾入職司法部長後和特朗普握手。

2019年3月22日下午5點,特別法律顧問羅伯特·穆勒(Robert Mueller)將其團隊的調查報告上交給了司法部長威廉·巴爾(William Barr)。巴爾在48小時之內的星期天下午就向國會兩院遞交了一份四頁摘要。穆勒調查是全美國上下,公衆和媒體從2017年5月17日穆勒被司法部副部長任命起開始關注,等待了22個月的歷史性調查。

巴爾摘要的政治目的

巴爾的四頁摘要公佈之後,立刻刷屏全美國所有傳媒。《紐約時報》的標題是:“穆勒沒有發現特朗普和俄羅斯勾結,但是沒有判定特朗普是否妨礙司法公正”。《華盛頓郵報》的標題是:“穆勒沒有發現特朗普和俄羅斯勾結,司法部長總結”。福克斯新聞的標題是:“穆勒沒有找到特朗普和俄羅斯勾結的證據”。

(圖爲《紐約時報》截屏)

(福克斯新聞截屏)

與此同時,特朗普發推特宣佈“沒有勾結,沒有妨礙,完全無罪。保持美國的偉大!”

《今日美國》在次日的報道標題是“分析:穆勒報告來了,任何爭議都沒有結束,但是對於特朗普而言,全盤局面改變了”。

(圖爲《今日美國》新聞截屏)

各大媒體報道的標題的效果是什麼?對於大部分民衆來說,得到的直接信息就是特朗普無罪了,這無疑就是特朗普及其支持者最想達到的政治目的。但是,事實真相如何呢?

首先我們要明確,目前公佈的不是穆勒本人寫的調查報告,而是特朗普不久前任命的司法部長巴爾寫的摘要,是一個“二手”作品。在穆勒調查報告公佈之前,我們無法判斷巴爾摘要是否真實完整地總結了報告內容。

仔細閱讀巴爾摘要,筆者發現一些值得注意的問題。

關於穆勒調查的一些基本數據

巴爾摘要第一頁的重點在最後一段,其中列舉了以下數據:“爲了完成調查工作,穆勒聘請了19名律師,他們由大約40名聯邦調查局特工,情報分析員,法務會計師和其他專業人員組成的團隊協助。穆勒團隊發出了2,800多份傳票,執行了近500份搜查令,獲得了230多份通訊記錄,發出了近50份授權使用記錄的命令,向外國政府提出了13份證據要求,並採訪了大約500名證人。”

在這裏,巴爾忽略了一些更有價值的數據,比如,穆勒調查報告列舉了多少個可靠性高的證據?由此產生了多少項罪名指控,有多少人或團體被起訴,多少人被定罪,等等。筆者經過查詢補充如下:

據CNN2019年2月21日報道,穆勒調查起訴了199項罪名,37人或團體被指控,其中有七人是特朗普競選團隊成員,一人是川普的第一個國家安全顧問;七人在聯邦法官面前認罪,一人被聯邦法庭陪審團判定有罪,其中四人已經判刑。

(圖爲CNN截屏)

在這八個特朗普圈內人中,最值得注意的有三個:帕帕多普洛斯,馬納福特和科恩。

帕帕多普洛斯是特朗普競選團隊的外交政策顧問,2017年10月承認沒有向FBI如實回答他爲特朗普競選活動與莫斯科接觸的努力。根據當時掌控衆議院情報委員會的共和黨成員證實,就是來自此人的信息引發了FBI對特朗普競選團隊和俄羅斯政府的原始調查。後來特朗普將FBI局長科米(共和黨)解僱了,才導致司法部副部長羅森斯坦(共和黨)任命穆勒(共和黨)爲特別檢察官開展調查。根據穆勒調查解密的文件,帕帕多普洛斯至少有六次嘗試安排特朗普競選團隊與俄羅斯代表之間進行會晤。

另外,在特朗普獲得共和黨總統候選人提名過程中,特朗普競選團主席馬納福特和他的副手蓋茨於2016年春季將民意調查數據交給俄羅斯人Kilimnik,他們都試圖隱瞞這些接觸。

第三個人就是科恩,特朗普長期的私人律師兼“搞掂事情的人(fixer)“,於2018年11月承認向國會撒謊,掩蓋他在莫斯科談判特朗普在俄羅斯的開發計劃,持續到2016年6月,在特朗普成爲共和黨提名候選人之後。 科恩還承認隱瞞了他與克里姆林宮官員的溝通,以及他要求特朗普前往莫斯科推進這項交易的事實。

另據MSNBC2019年3月21日報道,穆勒還起訴了13名俄羅斯國民,12名俄羅斯情報官員,三名俄羅斯公司和另外兩人。

(圖爲MSNBC截屏)

摘要的第二頁,第三段和第四段概括了俄羅斯對美國2016年大選進行干涉活動的兩個方面:(1)通過社交媒體散佈虛假信息引發社會不和,旨在幹擾選舉;(2)進行計算機黑客行動旨在收集和傳播信息以影響選舉,再次確認了俄羅斯的確對2016年大選的幹擾是有預謀有組織有計劃的政府行爲。而特朗普則無數次否認俄羅斯干涉美國大選,他曾在赫爾辛基面對全球記者說他相信普京的說法,而不相信美國情報機構的結論。

是否和俄羅斯勾結

摘要的第二頁最關鍵的一句出現在第二段的最後一句:“正如報告所述:‘穆勒的調查沒有確認特朗普競選團隊成員與俄羅斯政府密謀或協調其干涉選舉的活動。’”

(圖爲巴爾摘要第二頁第二段的截屏)

需要注意的是,巴爾四頁摘要引用穆勒報告的原文沒有一次是完整全句地引用。這裏就是一個典型例子。在巴爾摘要中使用[T]就顯示這一句的前半段被省略了。如果前半句是“雖然我們的調查發現了許多的證據,但是因爲......調查沒有確認”,那麼就會傳達給讀者不一樣的信息。另外一方面巴爾摘要承認,穆勒調查確認俄羅斯干擾2016大選是政府行爲,但是在該頁附註中強調穆勒將“協調”的定義侷限於發生在特朗普團隊成員和俄羅斯政府之間。

根據《紐約時報》2019年1月26日的報道,特朗普及其至少17個競選團隊成員先後和俄羅斯人,Wikileaks或者他們的中介人接觸超過100次。最廣爲人知的一次接觸發生在2016年6月9日特朗普大廈,小唐納德·特朗普,特朗普的女婿傑瑞·庫什納(Jared Kushner)和馬納福特等人和俄羅斯人律師Natalia Veselnitskaya會面,因爲這位女律師在會面之前的電子郵件提到有可能提供關於希拉里負面信息。但是這些俄羅斯人的對外身份都不是俄羅斯政府任職,因此就可以不作爲證據了,哪怕是俄羅斯政府在幕後操縱着他們。而且關於這次會面,小特朗普先後有好幾個版本的解釋,特朗普還在空軍一號上口授了一份書面聲明來掩蓋這個會晤。問題是,特朗普等人爲什麼屢次說謊?穆勒爲什麼沒有傳訊特朗普本人和他的兒子和女婿呢?這些俄羅斯人和俄羅斯政府到底是什麼關係?穆勒調查報告對這些問題有沒有解釋呢?

是否妨礙司法公正

摘要的第三頁是關於特朗普是否妨礙了司法公正。最關鍵的一句出現在第一段的最後兩句:“該報告提出了問題正反兩個方面的證據,認爲這些構成了法律和事實上的‘困難問題’,即總統的行爲和意圖是否可被視爲妨礙司法。特別法律顧問指出,‘雖然本報告沒有斷定總統犯了罪,但也不能斷定他沒有犯罪。’ ”

顯然,穆勒對第二個問題“否妨礙了司法公正”沒有做結論,然而巴爾在摘要的第三頁的第二段卻給出一個結論:“特別顧問調查期間提出的證據不足以證明總統犯了妨礙司法罪。”

巴爾在第三頁的第三段又下了結論:“在對總統的言行進行分類編目可以看到,其中許多是在公衆視野中進行的,在我們看來,調查報告沒有指出任何一個行爲構成阻礙行爲,沒有一個行爲與未決或預期的訴訟有關,並且是以腐敗的意圖進行的,每一項都是根據司法部關於聯邦起訴指控的指導原則,確立妨礙司法罪需要足以超出合理懷疑之外的證明。” 簡而言之,巴爾說因爲特朗普的許多言行都是在公衆視野中進行的,因此不構成腐敗意圖,同時穆勒列舉的證據沒有達到超出合理懷疑之外的程度,因此不足以確認妨礙司法。

特朗普在2016年7月27日公開說,“俄羅斯,如果你在聽着,希望你能找到那失蹤的三萬條電子郵件。”事實上俄羅斯就在當天對希拉里的競選團的電郵地址發起了黑客攻擊。

2017年5月9日特朗普解僱了當時FBI局長科米。第二天,特朗普在白宮會見俄羅斯大使時說將那個瘋子(指科米)解僱了,現在我頭頂的烏雲散了。11日,特朗普在NBC晚間新聞主播的訪談中承認他解僱科米與FBI調查他的競選和俄羅斯的勾結有關。

按照巴爾的“公開進行就不構成腐敗意圖“的邏輯,特朗普以上這些言行就不是犯罪證據了。如此類推,光天化日之下的搶劫殺人是否也可以說不構成證據呢?難怪特朗普在2016年1月23日的集會上說,即使他在紐約第五大道上開槍殺人,他的支持者還是會選他的。

另外,巴爾竟然將起訴的標準(indictment/charging threshold)和定罪的標準(conviction threshold)混爲一談。司法部公佈的起訴過程和原則是:祕密進行的大陪審團在聽取了檢察官的證據和證人的供詞之後,就會按照是否有足夠的證據(enough evidence)的標準進行投票來決定是否對嫌疑人予以起訴。而定罪的過程和原則是:在檢察官起訴嫌疑人之後,經過公開的法庭程序,控方和原告雙方在12人組成的陪審團面前陳述辯論和互相質疑,最後由陪審團對所陳列的證據按照是否達到超出合理懷疑之外的程度(beyond reasonable doubt)來投票定罪。

身爲司法部長的巴爾爲什麼要混淆這兩個不同原則?他是無意的,還是故意的?要知道,巴爾在老布什內閣就擔任過司法部長。

另外,對妨礙司法的起訴和定罪,並不需要以對初始行爲的訴訟(underlying charge)爲基礎。換言之,即使沒有足夠證據起訴特朗普團隊和俄羅斯勾結,但是如果有足夠證據顯示特朗普的言行妨礙了穆勒的調查,就足以對特朗普及其團夥妨礙司法提出起訴。

還值得注意的是,在這次穆勒調查中,特朗普始終拒絕接受穆勒團隊的傳訊面談。相比之下,克林頓(民主黨)在1998年8月17日接受了獨立檢察官斯塔爾(Ken Starr共和黨)的傳訊,在大陪審團面前宣誓回答問題。而特朗普的律師都承認,他們拒絕傳訊面談的根本原因就是因爲說謊成性的特朗普肯定會在面談中做出違背事實的陳述。而特朗普的兒子,女婿和女兒,也都沒有被穆勒團隊面談。這些關鍵當事人爲什麼沒有被傳訊面談?如果這些人拒絕傳訊,這本身是否構成藐視法律和妨礙司法?而且,司法部還有一個政策(注意,不是法律),不可以對現任總統起訴。穆勒的調查報告對所有這些有沒有做出解釋?

巴爾的投名狀

至此就有必要回顧一下巴爾是怎麼樣再次出任司法部長的。其實,特朗普的第一任司法部長Jeff Sessions在移民政策等許多方面可以說爲特朗普的白人至上主義極其賣力,但是還是被特朗普百般羞辱,最後掃地出門。唯一原因就是Sessions恪守了司法公正的一個基本原則,從一開始就回避了對俄羅斯干涉2016年選舉的調查,因爲他是第一個出來支持特朗普的聯邦參議員,而且在參議院聽證會上對是否有和俄羅斯人接觸的回答被證明是不誠實的。而特朗普屢次明言,他需要一個保護他個人的司法部長。在特朗普眼裏,司法部長不過是向他效忠的私人保鏢而言,如同他上任不久曾要求當時的FBI局長科米對他個人效忠。

那麼,特朗普爲什麼會選中巴爾呢?首先,巴爾在老布什任內擔任司法部長時就支持對里根任內的伊朗門(Iran-contra) 醜聞中的多位主角予以總統特赦。更重要的是,原來巴爾早在2018年6月就給司法部副部長羅森斯坦主動投交了一份19頁的備忘錄。這是非常罕見的做法。巴爾備忘錄的第一頁第三段就抨擊穆勒調查妨礙司法公正,是“一種致命的誤解,而且是沒有先例的,在現行法律中沒有條例根據。”而第10頁最後一段和第11頁第一段就更加讓人瞠目結舌:

“憲法本身對總統採取行動的權力沒有限制,不論是涉及總統本人或者總統行爲的事項。相反,憲法賦予總統的執法權力是整體性的。從憲法的角度,將總統視爲行政部門等級中的最高官員是錯誤的。他一個人就是整個行政部門。因此,憲法賦予的所有行政權力都儲存於總統一個人。因此,執法機關的全部職能和權力都掌握在總統手中,對受其控制和監督的案件種類沒有限制。”

“沒有任何法規限制總統在任何與他有利益關係的事項上如何行使權力。相反,在1974年司法部得出結論認爲,界定利益衝突的法律不能被解釋爲適用於總統,如果有一條法規試圖“剝奪”總統在特定事務中的行政權力,那麼這個法規就很有可能違背憲法。”

第一段話簡而言之就是,“總統行政執法權力是不受任何限制的。第二段話簡而言之就是,總統的個人利益就是國家利益,沒有任何利益衝突的限制。

看到這樣一份投名狀,特朗普當然心花怒放,於是提名巴爾再次出任司法部長。因此,如何解讀巴爾的四頁概要,自然不能脫離了巴爾的投名狀。基本上可以說,巴爾在兩天之內急急忙忙發佈的摘要,就是爲了完成他和特朗普達成的交易,在全國公衆和媒體輿論之中製造輿論誤區,以上報紙電視報道的標題就是中招的表現。

從斯塔爾報告到穆勒報告

1998年9月9日,獨立檢察官斯塔爾在經過長達四年的調查之後,將其445頁調查報告直接交給了當時共和黨控制的國會。兩天之後,衆議院以363-63投票通過,將該報告向全國公佈。

2019年3月14日,民主黨控制的衆議院以420-0投票通過,要求公佈穆勒報告。而參議院多數黨領袖,共和黨人麥康納爾,對要求公佈穆勒報告的動議採取了他慣用的封殺手法,根本不允許該動議在參議院投票。公衆想問,如果特朗普是真的無罪了,還有什麼需要隱藏的呢?

在3月27日,衆議院六個委員會向巴爾致函,要求他在4月2日之前將穆勒報告交給國會。巴爾回覆說需要數週(weeks)時間纔可以交給國會。衆議院司法委員會因此在考慮直接傳訊穆勒到國會聽證。民意調查也一直顯示大多數民衆希望穆勒報告公之於衆。

公佈穆勒報告,關係到事實真相,更關係到美國是否還是一個沒有任何人可以凌駕於法律之上(nobody is above the law)的憲政法治國家?讓我們一起拭目以待。

(撰文:海闊天空,編輯:J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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