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訴庭指原審法官未有按指引要求引導陪審團,令陪審團裁決不穩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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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班男警員涉嫌於2016年帶醉酒女網友到時鐘酒店強姦,更令對方懷孕。他被控強姦罪受審後,去年1月被判囚5年半,他不服定罪上訴。高等法院上訴庭今早頒布判詞,指出男警員的答辯理由雖極不可信,但原審法官未有按指引要求引導陪審團,令陪審團裁決不穩妥,故裁定男警員上訴得直,撤銷定罪裁決。男警員須繼續還柙,以待律政司決定是否申請重審。

上訴庭指上訴人李偉嘉答辯理由雖極不可信,但原審法官未有按指引要求引導陪審團。資料圖片

在警校畢業時獲頒「銀雞頭」獎的上訴人李偉嘉,被控於2016年6月19日在九龍塘一間時鐘酒店內強姦女事主。他否認控罪指,同月12日和19日下午,他在女事主家中獲對方同意性交,女事主才懷孕,但她為了隱瞞2人性交和不滿遭上訴人指控她勒索,才說謊誣告上訴人。

上訴庭指出,女事主因懷疑上訴人乘她醉酒而強姦他,追問上訴人時不但訛稱已報警,更威嚇上訴人如他仍然否認,她會再向警方投訴。上訴人的招認在本案中是極具價值的證據,但他是否受到女事主的壓迫行為而招認,要留待陪審團決定。

惟原審法官未有按終審法院的指引,向陪審團直接表明要摒棄上訴人受壓迫或其他不當行為所引致的招認,令裁決不穩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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