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

  近日,炒的沸沸揚揚的南京富力十號“精裝門”迎來尾聲,經歷多次開庭審判之後,南京中院改判富力南京賠償業主裝修差價。業主們的確勝利了,但這一路走來的心酸,只有真正參與其中的人才知道,這到底是怎麼回事呢?

  富力十號因衆多問題被告上法庭

  2014年11月,由富力地產在南京開發的花園洋房項目富力十號小區正式交付。

  根據當時富力地產所公示的商品房預售方案,該小區爲成品房,精裝修報價標準爲4500元/平方米。然而在交付期間,業主卻發現精裝修房屋存在很多質量問題。

  “地磚、牆磚大面積空鼓,高低落差嚴重,石材地磚存在明顯裂紋,臥室吊頂滲水,牆面色差嚴重,臥室落地窗、洗臉池、馬桶的造型與樣板間完全不一致,最多的一戶人家在驗房時甚至發現了上百處問題。”富力十號業主稱。

  由於涉及質量問題的房屋很多,截至2014年12月中旬,富力十號此批交付的366套房屋中,只有10戶業主正常收房。之後,富力十號業主也與開發商歷經了多次交涉,但當時富力地產方面迴應稱,按照合同規定,房屋交付的條件是取得竣工驗收備案,這也是交付的唯一標準,業主反映的裝修質量問題並不在合同約定之列,所以房子是符合交付標準的。

  2014年12月,40餘戶富力十號業主,一紙訴狀,將小區開發商南京富力地產告上了法庭,要求開發商除了要賠償房屋整改導致延期交付的損失,還必須按照當時宣傳的樣板間對交付房屋進行整改。

  此外很重要的一條,就是業主認爲開發商所宣傳的4500元/平方米的精裝修標準,在實際交付中並沒有達到,故業主要求對其中存在的差價部分進行補償。

  前兩次判決富力地產均爲勝訴

  2015年5月前後,江寧區人民法院對富力十號40餘位業主的訴訟請求做出了公開審理。

  被告方富力地產認爲,開發商從未與購房者就房屋裝修定價標準進行過要約,被寫進商品房預售方案中的4500元/平方米的裝修標準,只是開發商向政府申請預售許可證的內容。且按照購房合同規定,房屋實際交付標準,一切以合同爲準。另在補充協議中,已經註明沙盤、樣板間等宣傳資料,不能作爲交付依據。

  最終江寧區人民法院認爲,認爲原告兩項訴訟請求無事實、法律依據,故駁回原告訴訟請求。對於這樣的判決,方先生等40餘位業主立即向南京市中院提起了上訴。

  2015年12月,南京市中院對此案做出了二審判決,中院認爲,富力十號在商品房預售方案中標明的4500元/平方米裝修標準,其作爲政府公示文件,應當屬於買賣雙方的法定要約,但涉及到開發商是否應當賠償業主裝修差價問題時,法院認爲,開發商作爲出賣方,擁有自主定價權,購房人也擁有選擇權,該價格屬於雙方合同協商認可的結果,並不違反法律規定,故駁回原告上訴請求,維持原判。

  動真格的三判

  兩次敗訴後,一部分業主放棄繼續上訴,更多業主選擇抗爭到底。2017年年初,南京市中院受理了富力十號業主對此案的再審請求。

  案件再審時,南京中院委託江蘇大成工程諮詢有限公司(下稱“江蘇大成”),對同類型的、業主童克亞購買的富力十號精裝修房屋進行鑑定。

  2017年10月9日、10月16日,江蘇大成分別出具《工程造價鑑定報告書》和《司法鑑定報告補充說明》。

  鑑定報告顯示,童克亞所購房屋室內裝修鑑定金額273136.50元,其中規費4553.27元,稅金6300.06元,利潤5468.34元。套內建築面積108.13平方米,每平米造價鑑定金額爲2526元。

  鑑定結果與富力南京的喊價,每平米相差近2000元。

  富力公司質證稱,每平方米4500元並不是雙方合同約定的裝修交付標準,4500元指的是銷售單價,並不是裝修標準,因此對由4500元每平方米造價推導出來的結論,不予認可。

  富力南京《商品房預售方案》中4500元/平方米裝修單價,能否視爲雙方合同內容,成爲該案最大的爭議點。

  南京中院再審認爲,根據《江蘇省城市房地產交易管理條例》第十三條第二款的規定,《商品房預售方案》系房地產開發企業向房產管理部門申報商品房預售許可的必備材料,雙方當事人簽署的補充協議第十三條裁明“涉及的資料、圖示、數據等均以政府主管部門批准文件爲準”,申報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的材料屬應批准文件,且《商品房預售方案》載明4500元/平方米裝修的單價信息已在“南京市網上房地產”網向全社會進行公示,按照補充協議的約定,《商品房預售方案》中明示的裝修單價信息應作爲雙方合同權利義務的內容。

  上述《管理條例》第十五條第一款規定“房地產開發企業銷售商品房,應當向購房人明示計價方式和計價依據”。《商品房預售方案》載明的4500元/平方米信息應視爲富力公司向購房人明示的精裝修計價方式,富力公司主張該單價僅是銷售單價,不是裝修標準,該主張與上述行政法規的規定不符,南京中院再審不予採信。

  (富力十號一業主判決書)

  2017年12月28日,南京中院做出再審判決,撤銷一、二審判決結果,改判南京富力地產賠償業主裝修差價。法院最終認定,《商品房預售方案》載明的裝修單價信息對被申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因此,南京中院撤銷了一審、二審的判決。

  2019年3月,富力十號業主終於拿到了賠償金。富力地產敗訴後被要求退還每戶購房者20萬元左右的裝修價差,整個小區賠償金額高達2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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