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起大導演馮小剛,大家一定比較熟悉了,可是爲什麼最近看不到他了呢?原來是肖先生認爲芳華這部電影抄襲了自己的劇本《藍姆迦的救贖》,因此向馮小剛方索賠三百萬,不過對於這件事情的最終結果還在持續報道中。

  其實很多人都不理解的是如果芳華這件事,構成了侵權的話,那爲什麼不找芳華的作者嚴歌苓反而去找馮小剛?原來馮小剛是提前看過劇本的,但後來卻沒拍,拍了芳華。就算不是全抄襲,也抄了一部分,而抄襲是不是嚴歌苓,是馮小剛。

  不過對於這件事情,因爲馮小剛沒有采納肖先生之前提供的劇本,最後雖然借鑑了一部分方法的內容,但具體到底是否涉及抄襲,我們就不得而知了。

  而且娛樂圈的很多東西都是互相借用的,而且很多劇本都存在着相互重疊的地方,這樣的官司,想必處理起來會很麻煩吧,不知道大家怎麼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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