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不要誇口說驕傲的話,也不要出狂妄的言語,因永恆主是大有智識的神,人的行為被他衡量」(撒上2:3)。「驕傲來,羞恥也來,謙遜人卻有智慧。」(箴11:2)

 人都是驕傲的人,區別在於是否認識到驕傲的本質與危害程度。

  沒有人會喜歡驕傲的人,因為我們自己內心的深處也是如此。兩股頂邪惡的力量產生的碰撞一定是激烈的。當我們暗自判定某人很驕傲時,是因對方的言行放映出了隱藏最深同時也是真實的自己,這是自以為量大如海的我們受不了的,所以人們因不願面對而厭惡。驕傲是什麼呢?

  按照維基的說法,「驕傲(Pride)」是指「對變得更重要或比別人更有吸引力的一種渴望,於是不承認別人的成就,和陷入自戀」,或者可用但丁的定義「對自己的愛導致誤入歧途,於是過分的憎恨和輕視旁人」。

  我們通常感受到的是恃才傲物,過分的張狂與目中無人,這不過是形——外在的表現。比如同學聚會時發跡者高談闊論、旁若無人,這樣的人自然交不到什麼知心朋友。聖經記載尼布甲尼撒王在王宮頂上曾誇口說:「這大巴比倫不是我用大能大力建為京都,要顯我威嚴的榮耀嗎?」(但4:30)這顯然與事實不符,所以神讓巴比倫王患精神疾病,露天住宿、吃草如牛。莎士比亞說:「一個驕傲的人,總是在驕傲中毀滅了自己。」

而有的人修養很深,外面一般看不出來,但裡面仍是驕傲的。比如清高宗乾隆皇帝,他平時對太監宮女等下人都很客氣。但一旦認為冒犯了自己,裡面的驕傲就暴露無遺。協辦大學士、禮部尚書、四庫全書總纂修官紀昀有一次試圖為其友向皇帝求情,遭乾隆痛罵:「朕以你文學優長,故使領四庫書,實不過以倡優蓄之,爾何妄談國事!」平時的尊重與優雅蕩然無存,紀老先生偌大學問卻在朝野落了個「倡優大學士」的綽號,還不敢辭職回家。如今皇帝沒有了,所以大家都敢於表現自己。「我……我驕傲」變成了有自信的表達方式,於是驕傲就隱藏得更深了。而自豪與驕傲本不相同,前者是恰當的自信與榮譽感,後者就如西哲蘇格拉底所指出的:「驕傲是無知的產物。」

  聖經中對驕傲的定義:是因對真理缺乏認識而導致的不敬虔。「惡人面帶驕傲,說:耶和華必不追究。他一切所想的,都以為沒有神」(詩10:4)。表現為與人爭競,與神輕慢。無論是自誇、輕慢人、還是竊取神的榮耀,都是在直接得罪神(詩51:4)。這是所有惡中的首惡,諸般罪中的大罪(參箴6:16)。沒有信主的人有時也認識到:「謙者眾善之基,傲者眾惡之魁。」——王陽明《傳習錄》。天使長因驕傲而墮落,罪人因驕傲而抵擋福音。甚至基督徒也常深陷其中而不自知。比如,在教會內的彼此論斷,傳道人對批評的過分反應,高舉宗派神學,同工層面則為以事工為導向而不再以基督為標杆。詩131:1-2

驕傲的本質是什麼?

 1、驕傲是對自己本是罪人的不相信或淡忘。一個癌症晚期病人是無暇去可憐骨折病友的,一個真正承認自己是罪無可綰的人絕不敢瞧不起別人。有時基督徒雖然口稱自己是蒙恩的罪人,但其表現令身邊的人絲毫觀察不到應有的謙卑與忍耐,這就說明我們的裡面都有驕傲,只不過表現程度不同而已。

  2、驕傲是真正無知的表現。如果有人會背三字經、論語和幾十首唐詩,就自誇是國學大師,無疑是可笑復可憐的,雖然我們許多人未必能背得出來。但了解點古代科舉文化的人知道,只會這些連秀才都考不中。清代學者戴震學富五車,能背全部十三經連注釋(我敢說今天沒一個人能做到),卻不過是賜同進士出身。相當於今天因體育好特招進入北大。在今日知識大爆炸的時代,我們懂的只不過可能在某一領域比其他人多一點而已,而且都是領受的,哪有資格驕傲?越是學識淵博的人因認知到自身的有限與知識的浩瀚越是謙虛,越是無知的越是驕傲。真正的神學家從不誇口,接觸一點神學的人卻總是喜歡賣弄那一點可憐的神學知識,徒然貽笑大方。英國文學家哈代指出:「驕傲的人,總是通過驕傲來掩飾自己的卑怯。」

  3、驕傲是先祖墮落導致的原罪,每一個人與生俱來,伴隨終身。約瑟夫豪爾說:「驕傲是最裡面的那件衣服,我們最後脫下,最早穿上。」所以我們要抵擋驕傲這一大罪,「因為神阻擋驕傲的人,賜恩給謙卑的人。」(彼前5:5)

  4、驕傲是對人的藐視與敵視。如果我們最親愛的人在公開場合說了誇口的話,我們會感到痛心並用愛心予以指出,因為愛而希望對方終生獲益。俗語說:「驕傲使人退步」但驕傲讓我們對人的自我表現深惡痛絕,雖然我們自己也想人前獲得肯定與表揚,使自身的價值得以想像中的提升。但因為別人的表現奪取了我們的光輝,使我們的自尊心大大受損,於是驕傲總是以自我傷害與對別人的仇恨收場的。有人形容說:驕傲將心臟變得像一顆子彈那麼小,然後射穿自己,射傷別人。」聖經指出「敗壞之先,人心驕傲;尊榮以前,必有謙卑。」(箴18:12)。「心驕氣傲的人,名叫褻慢,他行事狂妄,都出於驕傲。」(21:24)

  5、對基督徒而言,驕傲是不願意讓基督在凡事上掌權的必然結果。經上說:「他在萬有之先,萬有也靠他而立。他也是教會全體之首,他是元始,是從死里首先復生的,使他可以在凡事上居首位」(西1:17-18)。我們以自我為中心的,或明或暗的種種表現都不過是果而已。毒根不除,毒草不凈。我們當怎樣對付驕傲這一大罪呢?

本於聖經,提供五點建議,僅供參考:

  1、承認自己本是驕傲的,不過是一蒙恩的罪人,需要的是主的憐憫。「基督耶穌降世,為要拯救罪人。這話是可信的,是十分可佩服的。在罪人中我是個罪魁。然而我蒙了憐憫,是因耶穌基督要在我這罪魁身上顯明他一切的忍耐,給後來信他得永生的人作榜樣」(提前1:15-16)。承認事實,不僅是明智,而且是謙卑的表示。

  2、勤於背誦、默想聖經與多讀好的屬靈書籍。真理越裝備得越多,人就越不容易驕傲。屬靈上的成熟,能有效抵消驕傲的衝擊。基督徒作家楊絳先生有一次回答一位寫信尋求人生困惑之道的高中生時,用毛筆在宣紙上直截了當地回答:「你的問題主要在於讀書不多而想得太多。」這是對常感到精神苦惱的人頂簡潔樸素的回答,確實是出於愛心,值得我們咀嚼回味。西2:6-7

  3、靠著主耶穌去愛身邊遇見的每一個人。真實的付出能培養愛的種子,愛的裡面容不得驕傲。因為我們若開始真實地服事,立刻就會發現我們裡面嚴重缺乏智慧與愛心,需要聖靈的幫助。

  4、遵行主的吩咐,舍己,背起自己的十字架來跟隨主(太16:24)。不是改良自己的精神氣質,而是要背起十字架,與主同死同埋葬同復活。靠主宣告得勝,願意過聖潔的生活。「基督釋放了我們,叫我們得以自由,所以要站立得穩,不要再被奴僕的軛挾制」(加5:1)。如今有一種錯誤的教導說反正我們在地上無法徹底去除自己裡面的罪,所以可以與罪和平共處,只要每晚不忘記做認罪禱告就可以了。這是完全錯誤的,因為我們信主之後已經是新造的人,可以靠主對付一項又一項的罪。(林前15:57)

  5、無論是剛信主的基督徒,還是服事多年的傳道人,都需要將自己置於肢體們的監督與代禱當中。不要盲目相信自己能及時識破驕傲,人無法給自己動手術,所以需要肢體們的禱告。儘管我們在地上時確實無法完全清除內心深處的驕傲,但可以靠主使我們更加像主耶穌,從而使我們愈加柔和謙卑。如果願意信靠主,這驕傲的攪擾反而能使我們更加親近主,就像狂風使我們更加裹緊大衣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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