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21世紀什麼資源最寶貴?是人才!靠什麼吸引人才呢——這是擺在內地中西部各省市領導面前的一個題目,只要看似優厚的待遇就可以了麼?顯然不是,人才更需要的是一個確定的未來、一個民主法制的社會環境、一個能夠切實維護自身利益的政府機構和社會環境。我生長在廣東省深圳市,為什麼人才都愛往那邊跑?除了收入高以外,更重要的就是深圳作為改革開放前沿,兼容並包的文化氛圍和文明法制的基層政治環境。

這件發生在我身上的問題在很多人眼裡不是件大事,不過是學生在學校打打籃球的事情,但是從中卻可以折射出中部省份為什麼留不住高端人才的原因。是呀,有哪個高端人才願意留在一個隨時可能因為各種原因剝奪他合法權益的地方呢?又有哪個人才敢把自己未來賭在對民眾合理合法訴求充耳不聞、推三阻四,對自身政策制定中出現各種問題視而不見,百般推諉的地方政府身上呢?也許我該慶幸,通過這件小事讓我對湖北的整體環境有了新的瞭解,也許我在做選擇的時候可能會有更多的考量。

致湖北省政府的一篇公開信

敬愛的湖北省政府領導:

我是華中科技大學同濟醫學院博士研究生趙可心(滿族)。自2008年秋考入華中科技大學學習深造以來,距今已歷10年。在這十年的時間裡,華中科技大學和湖北省政府對我的學習和生活給予了無微不至的關照,湖北省是我的人生升華之處所在。在華科的歲月中,我因思想、學習表現優異,先後通過推優免試攻讀碩士、博士學位;我在學習科研之餘,積極投身體育鍛煉,發揮自身特長,作為校普通生女子籃球隊隊長以及校田徑隊隊長分別在2015以及2016兩年,代表我校獲得歷史上首枚普通生湖北省籃球比賽以及田徑比賽冠軍。這是我個人的榮幸,也是我校及湖北省政府重視教育,重視校園羣眾體育發展的碩果。

今年,湖北省舉辦四年 一次的第十五屆湖北省運動會羣眾體育類(高等院校)暨湖北省第十二屆大學生運動會【後文簡稱大運會】,我本想繼續代表華中科技大學在湖北省的高校體育競賽的賽場上上爭金奪銀,展現一名德智體全面發展的華科醫學博士的青春風采。但是在最近我卻遇到了一個問題——今年的湖北省運動會將在校大學生的年齡範圍限制在18周歲至28周歲(1990年8月31日至2000年9月1日出生),而我出生於1989年12月份,所以直接被排除在參賽選手的範圍之外。見附件1)為此我想向湖北省政府及湖北省教育廳領導做一些反映,希望能對這個規定作出合理的調整。

首先,規則自相矛盾,其適用年齡範圍為18-28周歲,而我在2018年10月大運會閉幕時也沒超過28歲,更別說即將在6月舉行的籃球賽了,根據我國《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條明確規定,「周歲」,按照公曆的年、月、日計算,從周歲生日的第二天起算。這例如:生日為公曆1983年9月8日計算時間是今天,即公曆2009年1月9日,那麼,當前周歲應該是25周歲;像我這樣未滿29歲的年齡段就在在這個規定的範圍之內;湖北省大運會各級主辦承辦單位均為政府機關,應當遵循相應法律法規。

其次,今年的大運會是由湖北省政府舉辦的一項針對高校的羣眾性體育賽事,既然如此,比賽的相關規程就應當最大範圍的鼓勵羣眾參與,產生積極的社會效應。據我瞭解,對大學生體育比賽的年齡限制源於世界大學生運動會之類的專業體育賽事,參加者也為常年接受訓練的專業高水平運動員。前些年國內高校體育賽事參與主體也以高水平運動員為主,故而沿襲了這個規定。湖北省大運會是一項由省政府主辦的高校羣眾性體育活動,制定規則的同志沿用專業運動員比賽的年齡限制,不符合我國高校普通學生年齡分佈現狀,不能兼顧包括碩士、博士在內高校在校學生的參與體育活動的權益,與國家開展校園羣眾體育的路線相違背。試想如果我是一名從外省外校考入湖北的博士研究生,而且我也熱愛並擅長某個體育項目,但是因為有這個不合理的年齡限制,顯然學校的各種運動代表隊都不會願意招收一名「行將就木」、「來日無多」、「日薄西山」的隊員吧,這樣是不是很有可能會打擊全國各地大學生來湖北省繼續深造的熱情呢?

2017年五月,湖北省委、省政府出臺了《關於深化人才引進人才評價機制改革推動創新驅動發展的若干意見》(後文簡稱「人才二十條」)築巢引鳳,其中第一條實施就是「我選湖北」計劃,力爭五年內留鄂創業就業大學180萬。與此同時,多個內陸省市也紛紛開展了類似的人才引進計劃。我有一名本科的同學,現就讀於安徽省中國科技大學,她也是該校女籃的主力隊員。早在去年,安徽省內的高校籃球等賽事就已經取消了對普通生的年齡限制,只需出具醫院的體檢證明(見附件2)。我認為這個政策更適合當今高校的羣眾體育開展。湖北省政府在「人才二十條」的計劃中著重強調了對大學生中高端人才的吸引政策,所謂的高端人才主要指的就是碩士博士研究生。而這些人才入學和在校讀書時年齡均偏大,而現有的湖北省高校體育比賽規則等於剝奪了他們參與校際體育活動的權利。我本碩博連續在校在讀都被排除在參賽年齡之外,那些有一定工作經歷,參加過支教服務、應徵入伍保衛祖國後再來湖北深造、想要參加學校體育競賽活動研究生又該如何自處?

再有,今年大運會無端限制參賽學生,尤其是碩士、博士研究生年齡的規則對湖北省的整體人才引進計劃有很大的負面影響,在某種程度上違背了省委、省政府吸引人才、留住人才,吸納大學生特別是碩士和博士紮根湖北的初衷。無論是十五歲,還是三十歲,只要通過了全國統一高招考試就是大學生,就應該享有在校大學生的一切權利;以大學生為主的高端人才怕什麼?怕的不是當下的艱難困苦,怕的是不可預知的政策性不公!以我個人為例,以前我能安心搞科研,開心搞運動,結果到了湖北省大運會報名時組委會突然告訴我:你年齡太大,以後不能參加大學生的比賽了。這不光是剝奪了我參加省級體育比賽的資格,而且還變相否定了我起碼是在體育領域在校大學生的身份。試想,如果連高端人才在校學習期間的參與校際體育活動的權利都不能保證,誰又敢安心的紮根湖北,把自己的青春和熱血奉獻給這片土地呢?留下來的人才誰知道哪一天會不會又因為一紙通知而失去這樣那樣的機會呢!?我發自內心熱愛我們湖北省,所以才會指出她的不足,其他人呢?也許他們還有別的選擇,也許他們只會嘆息著搖搖頭,然後走開吧。

最後,作為政府舉辦的體育比賽,需要規範有序,但是規範賽事的大方嚮應該是做好裁判員的遴選委派、保證公平公正,搞好比賽場地的環境安全和硬體保障以及及時清查試圖混入教育系統比賽的體育生,而不是給正常高校在讀學生設置種種門檻;尤其在年齡這種問題上,大學生不是是中小學生,年齡對競技公平帶來的影響微乎其微,何況國家早已放開高考的年齡限制;除了賽事規範外,我認為省政府主辦的比賽更需要注重其社會效益。為了響應省委、省政府「人才二十條」的政策號召,武漢市政府出臺了《百萬大學生留漢創業就業計劃》。其中政策明確規定,本科生落戶武漢的年齡不大於35歲,而碩士博士則沒有年齡限制!這種政策出臺,顯然是基於對我國高等教育現狀的詳細深入的調研瞭解和對高端人才的尊重而做出的。這個具體的政策模板對湖北省此次大運會的相關規程也有正面的借鑒意義。(見附件3)在此,我希望湖北省政府,省教育廳能夠儘快採取如下舉措:

1.取消在校碩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參與省內體育比賽的年齡限制。

2.在湖北省大學生運動會相關子項目還未開展之際,協同相關單位發放補充通知,落實上述合理政策。切實保障在校學生,特別是碩士博士生參與省級比賽的合法權益。

3.響應國家開展校園羣眾體育的號召,逐步減少直至消除任何有礙於廣大在校學生參與省內比賽的政策規定。

2015年時也出現過類似的情況,當時湖北省教育廳在接到學生反映的相關問題後,在比賽報名後果斷的從維護廣大學生的權益和促進湖北省羣眾體育發展的目的出發,對CUBA湖北省賽區女子組的比賽規定進行了調整,從此湖北省普通生女籃的發展就進入了快車道----競賽糾紛銷聲匿跡,參賽隊伍逐年增加,湖北省的普通生女籃比賽已經成為了全國發展校園羣眾體育的一塊樣板!今年的大運會作為湖北省四年一度的體育運動盛典,我作為一個在我省學習十年之久的學子非常渴望投身其中。我想以自己完美的精神面貌為這片培養我的土地點亮光彩。自2008年起,我的生命註定和湖北省結下不解之緣,我願意用自己的餘生來為這片造就我的熱土服務。同時我也希望湖北省的教育事業和校園羣眾體育事業在湖北省政府和湖北省教育廳的帶領下蒸蒸日上,為全面貫徹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建設小康社會,實現中華民族的偉大復興而奮鬥!

此致

敬禮

華中科技大學同濟醫學院博士研究生:趙可心

2018年5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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