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官員稱所謂南沙領海基線問題應交聯合國討論
文章提供 於 2009-2-24 6:36:6 (北京時間: 2009-2-24 19:36:6) 文章作者: 邱永崢 閱讀時出現亂碼? 解決辦法
  2月17日,菲律賓參眾兩院正式通過領海基線法案,將黃巖島和南沙羣島部分島礁列為菲「所屬島嶼」,該法案將由總統阿羅約簽署後正式成為法律。中國外交部副部長王光亞18日緊急召見菲律賓駐華使館臨時代辦,提出嚴正抗議。  青年參考2月24日報道 2月17日,菲律賓參眾兩院正式通過領海基線法案,將黃巖島和南沙羣島部分島礁列為菲「所屬島嶼」,該法案將由總統阿羅約簽署後正式成為法律。中國外交部副部長王光亞18日緊急召見菲律賓駐華使館臨時代辦巴伯,提出嚴正抗議,並在當天發表聲明稱,中國對黃巖島和南沙羣島擁有無可爭辯的主權,任何其他國家對黃巖島和南沙羣島提出領土主權要求,都是非法的,無效的。  菲想把美軍拉進南沙爭奪戰  面對中國外交部的嚴正抗議,菲律賓政客們仍保持「波瀾不驚」的姿態。  菲律賓參議員曼努爾·勞薩斯19日表示:「別太把中國的抗議當回事。」菲律賓外交部一位要求匿名的高官,在回答菲律賓《問詢者報》有關「南沙之爭是否會導致中菲戰爭」時說:「我認為不會,但現在猜測中國會做何舉動為時尚早。」 菲律賓空軍第570合成戰術聯隊司令羅伊·德弗拉圖拉達上校說,中國不可能動用武力。「我們在帕加薩島(中國南沙羣島的中業島)上的存在已有三四十年了。」德弗拉圖拉達上校告訴《問詢者報》,他沒有發現中國在南沙羣島水域有何「異常動作」,「目前我認為解決中菲之間的問題不必靠戰爭。」  據21日的《問詢者報》披露,菲律賓軍政人士之所以如此放心,這跟菲軍方近年來悄然「做大」南沙軍力有關。德弗拉圖拉達上校透露,菲律賓在中業島上駐有一支由50名官兵組成的特種部隊,安了兩門40毫米的防空火炮,修建了12 幢可以隨時住人的營房,外加接受準軍事化訓練的300島民;中業島的蘭科多跑道有1260米長,可以起降C-130軍用運輸機。但由於年久失修,軍方正想方設法進行修復。在跑道修好前,菲空軍會派軍機不時到中業島上空巡航。  不過,最讓菲律賓軍方感到「腰桿子硬」的,是規模越來越大的美菲「肩並肩」演習。據菲軍方透露,今年的該演習分兩個階段舉行:參謀司令部演習從2月23日至3月2日;實兵演習從4月6日至30日。參演的美軍有2500人,46 架各型戰機,而菲律賓陸海空三軍派出5000多人參加。如果說「肩並肩」演習是美菲始於1951年的例行軍事演習並不奇怪的話,但從2004年起,該演習已經移師中業島附近海域舉行,科目也由傳統的戰術合成、實彈射擊等改為守島、奪島、特種部隊突襲為主。對此,國際軍事觀察家認為,菲律賓已悄然將美軍拉入南沙羣島爭奪戰中。  因為有軍事撐腰,所以菲律賓此次面對中國抗議顯得格外強硬。菲律賓總統新聞祕書塞傑·雷蒙德21日明確表示,在即將召開的「東盟+3(中國、日本與韓國)」會議上,菲律賓不會與中國討論領海基線法案問題。「東盟+3」會議將於 2月27日至3月1日在泰國召開。雷蒙德還表示,領海基線法案問題應該交由聯合國討論。  越南增派海軍陸戰隊赴南沙  在菲律賓通過領海基線法案引發中國嚴正抗議之後,越南政府官員2月21日表示,中菲雙方在南沙問題上應該採取 「剋制態度」,解決問題的依據是1982年的《聯合國海洋法》和2002年的《南海各方行動宣言》。  話是這麼說,可這並不妨礙越南向南沙增兵。據《西貢解放日報》2月4日披露,從今年年初開始,越南就開始向南沙羣島增派海軍陸戰隊。《西貢解放日報》寫道:「數百名奔赴南沙羣島的海軍陸戰隊員向親朋好友道別,29歲的黃迪登說:『這次我赴南沙執行任務,已寫信給父母,告訴他們我已經踏上南沙,讓他們別為我擔心。』」《西貢解放日報》當天還披露了守島礁越軍的最新情況:將數百名守島礁海軍陸戰隊員送到南沙的是HQ936艦,該艦排水量2500噸,是行駛了兩天才抵達南沙羣島瓊礁的。《西貢解放日報》記者形容說,瓊礁B島遠看就像「堅固的超級堡壘」,瓊礁A島和C島分別距離 B島5~6海里,形成倚角之勢。當《西貢解放日報》記者踏上瓊礁B島時,一名戰士問:「有沒有女歌手來勞軍呀?」當他們看到成袋的信件從艦上搬下來時都非常高興,可聽說因為風浪太大,女歌手們未能前來時,顯得非常傷心。  《西貢解放日報》進行這類報道並不罕見,因為近年來越南一直在強化軍人的「南沙守衛意識」。1993年,越南佔領的南沙島礁是24個,守軍僅600人。到2002年,越南佔據27個島礁,守軍增至2020人。2004年、2005 年南沙南威島機場、長沙島機場相繼完工,越南空軍從此獲得了南沙前進機場,大批人員裝備和彈藥物資通過「空中走廊」源源不斷地運抵南沙。  另外,越南投入巨資面向南海,構建了以萬華、錦普、鴻基等11處海軍基地,內排、安沛、剋夫等15處空軍基地為核心的立體縱深海空基地羣。隸屬越南空軍第370航空兵師的13架蘇-27和4架蘇-30戰鬥機,則被看作越南空軍爭奪南沙海域制空權的「核心戰鬥力」,耗資38億美元購買的17架戰鬥機都佈署於藩朗空軍基地,形成了半徑超過1500 公里、覆蓋南沙大部海域的作戰能力。  美「南沙戰爭」演習輸給中國  談到南沙或者南海的軍事佈局,不能不提到美國。早在1999年2月,英國廣播公司就分析說,南沙羣島的爭端勢必成為21世紀的一個主要潛在「火藥桶」,而美國斷然不會置身事外。  儘管南沙羣島的多數島礁被英國廣播公司形容為「小到最多隻夠鳥築巢」,可其戰略重要性卻是任何大國都不能小看的:25萬平方公里的水域有著世界上最豐富的漁場,海底還有大量石油和天然氣資源,南海還是世界上最重要的主航道之一,每年世界上1/4的海運要經此運往全球各地,所以一旦南海發生戰爭,就會對全球的經濟產生重要影響。1995年,美國海軍戰爭學院曾舉行系列南海戰爭電腦模擬演習,在這一系列演習中,中國軍隊每次都獲勝。但1995年海軍戰爭學院南海「慘敗」給中國,顯然讓美國海軍「吸取教訓」,因為正是這次電腦模擬演習後不久的同一年,美太平洋艦隊系列實兵演習 「克拉演習」(「CARAT」,意為聯合應對海上威脅)橫空出世。這一年度性演習最突出的特點是:把整個南海當成練兵場,將東南亞能拉上的國家都拉過來一起演習。  對於「克拉演習」的目的,美軍並不掩飾地說,它就是要加強美軍與6個東南亞國家之間的協同行動能力,尤其是提升美國海軍在南海地區的安全形色,確保南海是「自由」之海。  據參加CARAT2008演習的新加坡海軍官兵透露,連續舉行了14年的美海軍這一演習有明顯的特點:一是規模越來越大,比如2008年美國海軍出動了8艘戰艦和1艘核潛艇,參演官兵5000多人;二是科目越來越像是大規模海戰,因為反潛、奪島、水面艦艇戰等科目顯然不是反恐怖,而更像是與另一個大國之間的大海戰;三是演習地點與「南海熱點水域」越挨越近。  儘管美軍沒公開對南海有更多公開舉動,但美軍太平洋潛艇司令部的相關資料透露,太平洋潛艇部隊從去年3月起加大了對南海的巡航頻率,在該海域始終保持1艘核潛艇遊弋,其任務是監視南海動態,蒐集相關情報。此外,美軍太平洋艦隊還加強與東盟各國的海軍交流,以備「不時之需」。太平洋總部始終將南海熱點「置於視線之內」,所擬定的各種緊急預案「 每年都有修改」。  軍事觀察  中國專家:必須加快建設現代化海上力量  對於南海最新局勢,幾位中國軍事專家在接受香港媒體採訪時均表示,應該做好軍事鬥爭的準備。  香港《大公報》採訪北京著名海軍問題專家劉江平。劉江平先生表示,中方應首先通過外交途徑來交涉,因為菲律賓違反了中國與東盟各國關於南海問題達成的「擱置爭議、共同開發」的政府間協議,侵犯了中國的主權。中國是正義的一方。  外交交涉外,中國尚可走三步棋。首先應加快領海基線的確定,這對與其他國家的外交鬥爭以及談判桌上的爭辯,至關重要。只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領海區域,都要定位坐標。劉江平說,中國確定領海基線的工作多年來一直在進行,在黃海、東海進展比較快,但在爭議海域進展比較緩慢。菲律賓此次通過立法確定領海基線的做法,也警醒中國應該加快這方面的工作,以便在主張權利方面增添法理保障,在外交交涉中更加有理有據。  其次,中國應當加強對南海島嶼的管轄。目前,中國在南海海域設立西沙羣島、南沙羣島、中沙羣島辦事處,管轄相關島嶼。2007年底曾有報道國家決定在該辦事處基礎上成立三沙市,歸海南省管轄,但之後並無相關進展。劉江平表示,政府應當考慮加強對這些島嶼的行政管轄。  第三,中國的海軍應當做好各種軍事鬥爭準備,如果國家一旦號令,要確保打得贏。他說南海周邊國家近年來海軍發展很快,菲律賓、越南、馬來西亞、新加坡、印尼、汶萊都從美、俄、歐洲購買武器,包括輕型護衛艦和各種現代化戰機,越南還引進俄製「毒蜘蛛」級高速導彈艇。南海形勢不容樂觀,中國需要加強海軍現代化建設,提升軍事訓練,提高武器裝備現代化。  中央黨校國際戰略研究所副所長宮力教授也對《大公報》記者說,中國過去一直有一個尷尬局面,就是「有海無洋」 。雖有南海、東海、黃海,但被「第一島鏈」包圍,無法走向大洋。所謂「島鏈」,最初是冷戰時期美國為首的西方國家提出的,即在太平洋海域的一些島羣部署軍事力量,建設包圍封鎖蘇聯和中國的基地圈。而第一島鏈是美國在亞太地區向西部署的最前沿,也是最為嚴密的一線。  宮力說,中國要避免陷入第一島鏈的包圍,有幾個關鍵的戰略節點要牢牢把握住。第一是臺灣,臺灣問題如果解決,中國大陸面對太平洋的大門自然打開,第一島鏈就突破了。另一個是南沙羣島,南沙戰略位置非常重要,如果能夠有效管理控制,在南海的戰略迴旋餘地就很大。現在菲律賓在南沙及黃巖島問題上跳出來,中國堅決不能讓步。  中國必須加快加強建設現代化的海上力量,海上力量到了一定程度,解決南海問題的基礎就更堅強。      

推薦閱讀:

查看原文 >>
相關文章